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云政发〔2013〕153号,以下简称《规定》)关于“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等相关规定,按照《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临沧市财政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度,临沧市财政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发布等切实有效的措施,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使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53条,无依申请公开事项,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事件,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1次,举办信息工作培训2次,接受培训216人次。进一步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市财政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日常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年初制定财政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将政务公开工作贯穿于业务工作中,并作为局内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责任明确到人,不定期开展对政务公开推进过程中事项的督察,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政务公开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健全工作机制
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重大决策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发布等制度,建立工作激励和问责机制,完善群众投诉受理机制,开通政风、行风热线,接受群众咨询,回答群众提问,解决群众诉求,坚决避免政务公开流于形式,确保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规范信息发布
充分发挥临沧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公开网站中的政务信息。一是进一步梳理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积极探索政务服务事项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的模式,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电子化办理。二是依托报刊、广播电视、信息简报、财政刊物等媒介,加强财政信息宣传,探索利用政务微信、政务微博、手机客户端、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等渠道发布信息,提升信息传播时效。三是严格运行保密审查机制,确保不让发生泄密或因舆情风险评估不到位而引发损害国家利益、社会稳定的情形出现。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情况
2017年度,临沧市财政局及时主动对政府财政资金信息、财政权责清单、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公开:
(一)政府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临沧市财政局印发了《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临沧市预决算公开实施细则的通知》(临财预发〔2017〕17号),明确了公开主体,市级预算单位为部门预决算的公开主体,并对全市预决算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步骤作了要求,统一了公开模板;内设科室根据工作职责,明确各环节职责分工,把责任细化到科室和单位,通过密切配合,保障决算公开工作协调、有序开展;国库科及时将公开要求和模板发送到各资金管理科,同时在时限要求内将市本级政府决算、“三公”经费在指定网站进行公开;资金管理科室在人大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部门决算批复至一级预算单位,各一级预算单位在收到财政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部门决算在规定专栏进行公开,同时对有二级预算单位的下属部门进行二次批复,二级预算单位在收到主管局批复20个工作日在规定专栏进行公开。2017年度,临沧市财政局及时对临沧市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收支情况和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进行公开,内容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时对2017年市本级“三公经费”信息进行公开,及时牵头做好临沧市本级143家(不含涉密单位)预算单位2016年度决算公开工作,公开率达100%。
(二)权责清单信息公开
临沧市财政局涉及的行政职权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检查、其他行政职权、政府内部审批事项共5类52项,对应的责任事项409项,追责情形275项。2017年度,临沧市财政局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和更新权责清单和办事指南,以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
(三)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临沧市财政局及时对政府采购信息进行主动公开。2017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共发布采购信息1344条,其中:采购公告717条;中标结果合同公告:569条;政策法规:57条;投诉处理:1条。
(四)年度收费目录清单管理信息公开
临沧市财政局无收费目录清单管理事项。对中央和省批准的收费项目目录,临沧市财政局会同市发改部门以转发上级文件的形式通知各县(区)及市级相关部门执行。
(五)全市会计考试相关工作公开
2017年度,临沧市财政局及时主动公开会计相关考试报名通知等5次,分别为:会计初级职称2次、会计中级职称1次、会计高级职称1次、注册会计师1次。
(六)96128政务信息专线及其他信息公开
2017年度,临沧市财政局96128政务信息专线共接听1次,处理1次,无不满意答复。
四、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临沧市财政局严格执行“集中受理,分散办理;一单到底,全程跟踪”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严格实行申请受理、要件审核、分发办理、追踪协调、信息提供和资料归档等六个步骤的规范化工作流程。2017年度,临沧市财政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五、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
临沧市财政局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和按照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成立临沧市财政局重要政策解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法制税政科,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度,临沧市财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公众需求和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和政策解读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2、公开工作制度需进一步完善。由于市财政局人少事多,工作人员不足,政务公开处理平台和相关制度正仍在建立健全中。
3、公开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目前,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比较单一,主要还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
下步工作中,临沧市财政局将更加注重规范运行,科学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升水平、上台阶,营造更加透明、优质、高效的发展环境。
1、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职责;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切实提升公开工作水平,科学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开展。
2、深化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发布。进一步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梳理,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继续加大对本部门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等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推进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务公开内容细则,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规范信息发布。
3、加强载体建设,拓宽公开渠道。加强对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主动及时更新公开政府信息;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信、政务微博、手机客户端、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等渠道发布信息,拓宽信息传播渠道。
4、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工作水平。通过制定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等,加强对各部门负责政务公开的联络员的业务指导与培训,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5、强化监督作用,确保工作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多、牵涉面广、情况复杂,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开工作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