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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全面开展临沧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的通告


来源:大气环境科    作者:   时间:2023-08-14 10:47:1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为全面掌握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情况,强化城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监督管理,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临沧市辖区范围内的施工工地、物流园区、工业企业、重点机械使用单位(如工业企业、矿山、交通)、商贸、物流、大型商场、货场、农场、农业合作社等机械使用单位和非道路移动机械销售企业,主要包括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装工机械、堆高车、牵引车、摆渡车、场内车辆等机械类型。

二、备案登记所需信息

(一)非道路移动机械名称、型号、生产厂家名称、出厂日期等基本信息。

(二)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使用人名称(可为单位或个人)、联系方式等。

(三)排放阶段、机械类型(按用途分)、燃料类型、额定功率、污染控制装置等技术信息。

(四)机械铭牌、发动机铭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标签等。

(五)机身照片:机械正面、机械背面、机械左侧或右侧45度照片各一张。

三、备案登记时间

2023年10月31日前,全市范围内拥有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单位、企业或个人完成备案登记。新购置或外地转入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在购置或转入30日内申报登记。临沧市本地转让过户的机械,转让人应告知并协助受让人于30日内完成登记信息变更。

四、备案登记方式

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可通过微信小程序“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申报或信息变更,申报编码登记操作流程见《临沧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指南》(附件1)。生态环境部门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核、编码。通过审核后,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使用人可在微信小程序中接收到机械环保登记号码。机械所有人或使用人须于15日内自行将环保登记号码喷涂至机械指定位置。喷涂具体要求见《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登记号码喷涂技术要求》(附件2)。

五、备案登记要求

自2023年11月1日起,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有关单位和个人均应使用在生态环境部门编码登记并按要求喷绘环保号码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临沧市生态环境部门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污染物排放等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超标排放、违规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其他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业务咨询办公室地址:临翔区白塔路202号办公楼4楼大气环境科,联系人:陈戈联系电话:0883-2136077。

附件:1.临沧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指南

2.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登记号码喷涂技术要求

3.特殊情况处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