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


来源:行政审批科    作者:   时间:2024-03-20 09:05:4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一、行政执法基础力量薄弱

执法人员未配齐;无执法车辆;执法装备设备不齐全,执法方式单一,非现场执法能力较弱;日常执法培训不到位,监督执法效能不高。

牵头领导:王建海

责任科室:办公室

配合科室: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检查科、行政审批科

二、住建领域行政处罚需要规范

个别案件违法事实认定不够充分,个别处罚案件缺少施工合同、企业法人身份证件、视频影像等证据材料,证据链不够完整;行政处罚办理程序不够规范,个别处罚案件存在立案超期、逾期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问题;行政处罚法律适用准确性需要提高;处罚决定适当性需要提高,个别处罚案件未充分体现“过罚相当”原则;行政处罚法律文书制作不够规范,个别处罚案件案由不准确一致、调查证据制作及询问笔录不规范、执法人员签名不完整、日期前后不对应、文字表述错漏。

牵头领导:王建海、赵东

责任科室: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检查科、行政审批科

配合科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建筑市场监管科、招标投标管理办、消防安全监管科、城市建设科

三、住建领域行政强制需要强化

行政强制办理程序不够规范,个别行政强制案件未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听证权利、未按照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法律适用准确性需要提高,个别停产决定未严格依法按程序作出;行政强制法律文书制作不够规范。

牵头领导:王建海、赵东

责任科室: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检查科、行政审批科

配合科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建筑市场监管科、招标投标管理办、消防安全监管科、城市建设科

四、住建领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

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不到位,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公示不及时、信息数据公开不完整;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不到位,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全过程记录不全面,执法记录仪使用不到位、执法记录文书不规范、执法档案不健全;贯彻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到位,法制审核人员需要优化调整,审核能力需要不断提高。

牵头领导:王建海、赵东

责任科室:行政审批科

配合科室: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检查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建筑市场监管科、招标投标管理办、消防安全监管科、城市建设科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0日

发布人:市住建发布—周娟      编辑:陈昌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