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督查调研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15〕179号)要求,现将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高环境保护行政机关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临沧市环保局历年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环保工作实际,按照依法公开、客观真实、全面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的原则,通过扎实推进载体建设,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等措施,积极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及时、准确地开展,依法行政水平得到了有效提高。2015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工作机制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原则,明确了环境宣教中心为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专门机构,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承办、其它职能科室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确定专人负责日常政务信息公开资料审核、采集和发布。严格执行市政府制定的政务公开制度。按照“突出重点、勇于创新、依法规范、务求实效”的原则,大力推进环保政务信息公开,努力实现“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行政工作目标,在提高环保透明度方面作了积极探索。
(二)拓展公开形式,增强公开效果
在推行政务公开过程中,我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来抓,主要以建设项目管理为突破口,带动污染防治、环境管理、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等工作,实行全面政务公开。按照《临沧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认真完善我局的综合服务指南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办理指南,做到规范、全面、及时。公开的主要内容:一是本单位的主要职能、领导信息、主要职责、各科室、支队、站工作职责、联系方式、规范标准、廉政准则、“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工作等内容。二是建设项目审批和政策法规依据、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审批验收时限、所需材料。三是定期在我局部门网站、我市相关媒体发布环境信息、空气质量报告,以此扩大社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临沧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能及时审定、完善、更新我局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公开我局的便民措施、工作制度及项目审批事项和重大决策过程,做到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群众满意。
(三)落实公开措施,确保公开质量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大,我局在政务公开的实践中立足于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一是开设政务公开栏,将全局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职务、职责上墙公布。二是在本局网站将政务公开内容进入网站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三是向社会公布环保热线举报电话12369,并设立举报箱。四是在网站公布环境保护的重大事件、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验收情况;让社会公众了解新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情况;公布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数量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一是本单位的主要职能、领导信息、主要职责、各科室、支队、站工作职责等内容;二是国家新颁布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三是建设项目审批验收的政策法规依据、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审批时限、所需材料,建设项目审批验收的工作机构、办事人员、工作职权职责;四是国控企业监督性监测结果;五是法规公文及环保工作动态信息;四是空气质量和年度环境状况公报。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面公开上一年全市14个饮用水源地、两大水系(怒江、澜沧江)13个监测断面的水质状况、同时公开大气环境、声环境和“三废”(废水、废气、废渣)排放情况。每天实时监测城区环境质量状况并上报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在门户网站公开主要污染物指数和空气质量状况信息347条。及时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在临沧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网站每月定期公开全市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17条;及时公开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问题的处理过程和结果信息5条。依法项目行政许可目录4项,非行政许可项目审批项目目录3项,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评价信息,公开拟审批项目的基本信息、环评文本和项目审批验收结果信息共30条。
(二)主动公开形式
1.部门网站和媒体
开设 “临沧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网站”,设立了“领导讲话”、“通知公告”、“组织机构”、“政务公开”、“公众参与”等栏目,公布部门的基本情况,相关法规规章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服务指南等。向社会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并接受社会的意见和监督。
2.政务公开栏
将全局人员的基本情况、职责、照片上墙公布,并根据工作及职务变动情况即时更新。
3.党务公开栏
设置党务公开栏,公开所有党员的基本信息、职务和承诺事项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到目前为,我局尚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咨询处理情况:“96128”政务服务查询数13人(次);“12369”环保举报热线投诉9件(市本级),调查处理9起,处理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不涉及任何收费项目。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复议案件0件,无诉讼、申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我局虽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方面已取得一定进展,但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不能完全适应广大人民群众需要;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实施时间不长,社会公众对其尚不能完全熟悉,因此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处理程序还不够规范。
(二)改进措施
1.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工作。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制度,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制定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2.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环保局网站内容更新,逐步深化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根据各栏目公开信息的内容和实现要求,及时更新和维护环保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事任免、环境影响评价、污染减排和其他工作信息,更加突出信息公开、方便公众办事等方面的功能。
3.扩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在继续做好临沧市环保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公开途径,加大新闻媒体、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4.提升政务公开整体水平。按照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参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2016年,我局将严格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和具体要求,立足本职,创新思路,不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做好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更新,及时回复群众留言、来信,认真开展信息公开日常基础性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附件:2015年临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查表
临沧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月27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临沧市环保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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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9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数 | 件 | 153 |
(二)通多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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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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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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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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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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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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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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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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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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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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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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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函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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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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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延期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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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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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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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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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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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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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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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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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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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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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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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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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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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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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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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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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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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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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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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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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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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9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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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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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4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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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单位负责人:洪斌 审核人:钟杨 填报人:段勇
联系电话: 13578445736 填报日期:201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