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云政发〔2013〕153号,以下简称《规定》)相关规定和《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临府办明电〔2018〕7号)要求,市环保局编制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2017年推进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政策解读及回应社会关切情况等内容。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在临沧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沧市环保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翔区玉带路202号,电话:0883—2125019、2165009,电子邮箱:hjxc65@163.com)。
一、概述
根据环保工作实际,结合《条例》、《规定》要求,市环保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各科室站、支队、中心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对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要求和上级环保部门安排公开的内容,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规范高效、强化监督为目的,突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环节,抓好环保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不断推进环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市环境保护局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原则,明确了环境宣教中心为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机构。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信息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站、支队、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推进体系,严格执行《规定》,按照“突出重点、勇于创新、依法规范、务求实效”的原则,大力推进环保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不断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市环保局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了信息主动公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办事公开等制度,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更好地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2017年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主要以部门网站和政务公开栏为主。下半年,按照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开通了临沧市环保局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平台,进一步拓展了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7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共有272条。
(二)2017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主要有:
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审查)、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审批信息。
2.省环保督察信访交办件处理情况公示,行政处罚案件情况公示。
3.持续推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定时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源水质状况。
4.加大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公布主城区空气质量预报信息。
5.指导、监督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在信息平台集中发布环境信息。
7.加强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信息公开。
8.做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公开。
9.其他政务类和工作动态类信息公开。
(三)公开的形式。主要采取部门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临沧电视台、临沧日报、市环保局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平台等渠道予以公开。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市环保局在网站首页设置“政策解读”专栏,直接链接云南省政府网站,公众可通过该栏目了解国家和省各个领域政策。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市环保局在网站设置“在线咨询”栏目,公众可通过该栏目对环境保护方面情况在线咨询,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收到在线咨询11条,已按所咨询的类别全部回应咨询人。
(六)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市环保局中心工作,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106号)部署,市环保局牵头负责的工作任务是: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为确保具体工作的落实,市环保局在网站开设了“12369”环保热线网站举报平台,截至12月31日,共受理环保热线网站举报件10件,其中8件已办结,1件正在办理,1件不属于环保受理范围。根据《方案》要求,同时开设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内容主要是空气环境信息、水质环境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等公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其中空气环境信息与国家环保部网站公开的内容同步实时公开;按照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信息按照监测频次市级3个饮用水源地每月公开1次全年共12次,7县4个饮用水源地每季度公开1次共4次;全市26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每季度按批次公开,全年共公开11次,其他信息按照实际发生及时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市环保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未发生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该公开而不予公开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市环保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申诉、行政诉讼案件和电话投诉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因人员配置不足,信息公开工作没有专人和专职部门处理,信息发布相对滞后;
2.因个别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视程度不够,导致有些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3.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4.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市环保局将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环保工作的基本制度,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按照国家、省、市环境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紧扣环保中心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促使市环保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暂无。
(二)附表详见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临沧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段勇 2165009)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临沧市环境保护局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7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5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1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县、区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机构、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 | |
市直部门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单位负责人:洪 斌 审 核 人:钟 扬
填 报 人:段 勇 联系电话:2165009
填报日期:2018.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