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101000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临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地方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政策并贯彻实施。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重大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完成省自然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全市自然资源规划工作以“八个全面”为统筹,全面履行“两统一”职责,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全面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1.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稳步推进。全面启动开展市、县(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临沧市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草案)》完成公示,属云南省第1家完成总体规划草案公示的州(市)。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列入2021年提升计划编制的369个行政村规划草案全部完成。
2.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有效落实。营造全面遏制耕地“非农化”高压态势。立案查处89宗全市疑似耕地“非农化”问题;完成国家下发的476个全市耕地卫片图斑核实上报。切实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按照国家变更数据,2020年临沧市耕地总面积为688.68万亩,达到上级下达的“十三五”期间耕地保有量任务。全市累计入库土地整治项目16个,耕地数量10292.73亩、水田规模6734.62亩、粮食产能768.61万公斤。
3.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进一步加强。将土地要素保障工作列为市委“10项重点工作”内容,全力保障“三个示范区”245个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全年共审查上报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用地报件30宗350.58公顷,开展项目用地预审、选址实地踏勘20个1111.4公顷,审查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17件742.9公顷,审查上报成片开发方案12个。
4.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16.45%,闲置土地处置率44.70%。提出20条措施挖掘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制出让,为企业降低用地成本5314.0602万元。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有偿使用制度,2021年收缴土地出让金10亿元。
5.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有序推进。全市共审批增减挂钩项目26个,涉及省内交易项目13个,共流转面积1830亩,流转金额4.5917亿元,已完成市级初验18个,通过省级外业初验2个。
6.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得到提高。全市共实施231个工程治理项目,已完工143个,施工阶段67个。实施因地质灾害搬迁避让9997户,已实施完成8291户。完成了217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项目建设,实现并网运行,设备在线率保持在95%以上。
7.矿产资源管理、不动产登记管理得到加强。组织编制临沧市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完成临沧市矿业权“审批系统”建设。不动产登记一般登记压缩至5个工作日、抵押登记压缩至2个工作日办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率达99.97%。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实现零的突破。土地出让实现“交地即交证”。全市清理出65个不动产历史遗留项目(本次专项行动33个)51个项目已解决。完成7县区《县级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方案》编审,完成自然资源部下发对全市1698个历史遗留矿山进行详细核查,摸清历史遗留矿山底数。
8.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力度不断加大。对新增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实行零容忍。完成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成都局发现双江县勐库镇冰岛茶小镇、凤庆县通用机场、耿马县勐相湿地公园、临翔区城南公园项目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查处。开展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立案查处违法行为12起。推进2017年国家土地例行督察“挂账”89个问题整改。清理排查处“两违”问题4211宗,完成整改3616宗,整改率达85.87%。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单位9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市国土资源事务中心、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市矿业权交易中心、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测绘地理信息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技术中心、市城市规划馆。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使用情况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实有人员合计共88人,其中: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5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和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故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和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无数据。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可忽略不计。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620.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78.2万元,占总收入的98.8%,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41.82万元,占总收入的1.2%。收入较上年2181.77万元增加1438.25万元,同比增长65.92%,主要原因为中央拨入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经费保障机制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591.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7.69万元,占总支出的39.48%;项目支出2,173.4万元,占总支出的60.52%。支出合计较上年2550.33万元增加了1040.76万元,同比增长40.8%,基本支出减少44.44万元,同比减少3%,项目支出增加1085.2万元,同比增长99.72%,主要原因为中央下达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增加,经费保障机制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17.6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4.44万元,同比减少3%,主要原因为人员退休,公用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95.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4.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6%。人均人员经费支出14.72万元,较上年15.7万元减少0.98万元,人均同比减少6.24%,主要原因为人员退休。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07万元,较上年1.1万元减少0.03万元,同比人均减少2.7%,主要原因为人员退休,厉行节约,紧缩日常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73.39万元。较上年1088.2万元增加1085.19万元,同比增加99.7%,主要原因为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增加,经费保障机制资金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具体为:1.自然灾害防治费1461.52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方面支出;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8.14万元,主要用于临沧市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要素保障以及干部规划家乡的会议经费支出;3.自然资源规划与管理经费454.44万元,主要用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方面支出;4.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42.02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支出;5.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96.56万元,主要用于卫片执法、政策法规宣传、行业标准和规程等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支出;6.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60万元,主要用于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管理,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等方面支出;7.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性支出30.22万元,主要用于临沧重大项目要素保障和砂石资源平台管理,8.其他自然资源和海洋气象等支出0.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78.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较去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44.02万元增加1034.17万元,同比增长40.65%,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央下达地质灾害防治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9.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5%。主要用于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缴纳。
2.卫生健康(类)支出108.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2%。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的缴纳。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784.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7%。主要用于国土资源管理方面支出,包括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
4.住房保障(类)支出87.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461.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7%。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理业务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25万元,支出决算为11.36万元,完成预算的78.7%。其中: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9.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36万元,完成预算的98.52%;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4.75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42.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控制公车私用,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1.36万元比2020年11.7万元减少0.34万元,下降2.89%。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法与去年对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9.36万元比2020年的9万元增加0.36万元,增长4.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万元比2020年的2.7万元减少0.7万元,下降25.99%。主要原因为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控制公车使用,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本单位本年度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36万元,占82.4%;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占17.6%。具体情况如下:
1.本单位本年度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36万元,较上年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多0.36万元,同比增长4%,主要原因是增减挂等出差业务增加。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卫片执法、地质灾害防治、土地整治、增减挂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2万元(未发生外事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4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352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地质灾害、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建设等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36万元,较上年95.78万元减少1.42万元,同比减少1.48%,主要原因是规范机关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人员比去年减少,人员经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行政工作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资产总额1399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632.02万元,固定资产180.69万元,在建工程8048.28万元,无形资产130.11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1.9万元,减幅0.7%,主要原因为财政下达资金额度减少。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3.34万元,减幅1.1%%,固定资产减少65.49万元,减少26.6%,主要原因是进行固定资产折旧,在建工程增加111.54万元,增长1.4%,原因是补计会商室建设,无形资产减少84.7万元,减幅39.43%,原因是进行无形资产摊销。本年度无处置、报废、出租资产情况。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在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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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13991.1 | 5632.02 | 180.69 | 5.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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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4.86 |
| 8048.28 | 13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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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在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2021年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绩效自评金额2173.39万元,共22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2173.39万元,支出2173.39万元,支出率为100%。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部门职能职责,科学合理制定了年度工作要点。2021年度工作计划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省自然资源厅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两统一”职责,以全面提升规划水平、凸显规划引领作用,全面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全力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加强耕地保护、坚守资源红线,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营造自然资源法治管理氛围,全面提升服务民生意识、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全面提升创新能力、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全面筑牢根基、夯实自然资源工作基础,全面从严从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8个项工作为抓手,统筹推进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任务、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等工作任务。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1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2021年度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扎实开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自然资源保障,有效助推了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管理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101111
附件【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算公开表2022092004513863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