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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5年预算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和省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为临沧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正科级。职能职责按照《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县区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92号)执行。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辖区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辖区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辖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落实。依据市生态环境局监督检查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排污口设置管理,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自然保护地执行管理制度。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在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授权范围审批或审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执法监测、纠纷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组织落实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11.配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组织落实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5.职能转变。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统一行使双江县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责。
16.完成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为临沧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正科级。共有独立核算的单位1个。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有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运转以及双江分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群团工作,承担双江分局干部人事、教育培训、机构编制、纪检监察和老干部方面的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工资、国有资产管理及涉外方面的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方面工作。
2.法规宣教与行政审批股。负责分局文件合法性审查,承担分局依法行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方面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警工作,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组织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以及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依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承担辖区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综合协调管理工作。负责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污染防治股。负责生态环境统计、环境制度建立、专项资金申报、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总量减排控制、清洁发展机制及各类规划、计划编制、审定工作。承担大气、水、土壤、重金属等各类污染防治及污染防治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等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参与排污许可证审核管理。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4.生态保护与环境监测股。负责生态示范创建、生态环境科技、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修复、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组织落实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日常事务工作。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2.双江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和三中全会精神,扛牢扛实管党治党责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党风党性党纪一起抓,持续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建设,不断加强意识形态建设,统一环保铁军的思想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升干部队伍素质,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进机关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推动生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绩,迈上新台阶。
2.全面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一是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二是加强扬尘精细化长效化管理,加大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建设等扬尘监管执法力度,督促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落实扬尘污染防控各项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持续落实道路湿法清扫、喷雾抑尘、洒水抑尘、冲洗降尘、垃圾清运等管控措施。三是强化涉气企业管理,督促制药、汽车喷涂作业、加油站、机动车检测站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对存在违法排污行为严厉查处。四是按照市级要求完成全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工作。
3.持续推进水环境治理。一是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开展双江县境内澜沧江干流、5条一级支流(小黑江、玉带河、忙炭河、忙糯河、骂料河)和4条二级支流(勐勐河、南赛河、青平河、南直河)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为进一步“治”和“管”提供精准定位。二是按时序推进18个乡镇级以下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三是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申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提升项目,进一步完善水源保护区保护设施。
4.以资源化利用治理导向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一是坚持群众主体规划先行,强化示范带动全面推广。落实《临沧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由县委、县政府坚持高位推动,因地制宜推动一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点村,重点推进“小三格”、“大三格”建设和简易污水处理设备使用。二是加强项目谋划,持续推进澜沧江沿岸行政村农村环境治理,确保完成2025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考核目标,完善农村污水治理提质增效,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5.有效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建立建设用地联动监管机制,理清部门职责、强化部门信息共享,严格供地许可,杜绝“先供地再调查”现象,常态化开展污染地块联合检查,确保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程序中无监管漏洞,保证年度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
6.全力推进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一是压实责任,完善监督调度机制。重点对整改清单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及时跟踪问效,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对已整改完成问题,采取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未完成整改,需要长期坚持、持续推进的问题,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二是高度重视,持续巩固整治成效。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深入排查同领域类似问题和其他生态环境风险隐患问题。三是持续推进,严把整改销号任务关。严格对照整改验收销号工作要求,坚决杜绝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行为,确保问题整改成果经得起检验。
7.不断完善监测站建设。按照省市2025年度监测工作方案,认真开展环境质量、污染源及应急监测等工作任务,保证内部质管体系稳定运行,按计划持续开展人员培训,持续推动个人持证增项,在取得硫化物、叶绿素a、铋、锑等9项资质认定后完成人员持证上岗考核。
8.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建设,强化监管执法。严格对照《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现行法律法规,研学新政策,培训新装备运用,将新装备使用融入日常执法监管。学习生态环境执法实务涉及新领域典型案例,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素质。以新装备实现科技赋能,新技术提升执法实效,打造一支能执法、会办案、办新案的新时代科技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
9.进一步优化完善环评审批制度措施。真正实现高效率高质量的环评审批常态化,营造“生态+营商”双优环境。一是为促进项目落地便利化,对突破“两线”的项目做到及时回复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尽快审查,对尚不成熟的主动服务,提出优化措施,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决不让环评审批成为项目落地的“肠梗阻”。二是继续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厅《进一步提高环评审批效能促进重大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破解审批中存在的难题,依法依规加快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三是项目落地后,继续指导好实施单位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污染防治责任,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切实做到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服务与执法监管同步推进。
10.攻坚克难,积极发掘生态环境类项目入库。着力通过与发改、统计等部门对接,要全面摸清项目底数,确保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统尽统、颗粒归仓”;梳理生态环境方面的短板和弱项,按照中央和省级各类环保项目入库指南的要求,针对区域生态环境改善和达标要求,积极申报中央和省级项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行政单位1个。与去年同期相比无增减,与去年一致。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参公编制10人,事业编制11人。
在职实有2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361,395.9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051,395.95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31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46,497.75元,下降9.29%,主要原因分析: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县级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051,395.95元,其中:本年收入4,051,395.95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51,395.9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56,497.75元,下降3.72%,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减少1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361,395.9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051,395.95元,其中:基本支出3,751,395.95元,比上年减少156,497.75元,下降4.0%,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减少1人;项目支出300,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安排支出31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310,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0,441.76元。主要用于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0,441.76元。
2.210卫生健康支出238,106.38元。主要用于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06,633.76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3,312.27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7,582.83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577.52元。
3.211节能环保支出3,149,530.53元。主要用于2110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2,849,530.53元;21111污染减排300,000.00元。其中:2110101行政运行2,849,530.53元;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300,000.00元。
4.221住房保障支出303,317.28元。主要用于22102住房改革支出303,317.28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3,0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3,04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7,00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7,000.00元,较上年增加19,700.00元,增长41.6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预算持平,与上年预算数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没有发生变动原因: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坚决制止无实质内容的出访,进一步从严控制压减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2、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300.00元,下降46.1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算为16次,共计预算接待134人次。减少原因:因接待次数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
减少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和相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产生的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5,000.00元,较上年增加30,000.00元,增长12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000.00元,较上年增加30,000.00元,增长12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环境保护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增加原因:2025年之前,“三公经费”预算每年较上年减少3%,2025年起,按照单位实际产生的费用预算,因本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维修、保养费用增加。
(二)上级资金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5年上级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
(三)自有资金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5年自有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
(四)非财政拨款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5年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预算项目经费610,0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项目经费300,000.00元,共1个功能科目分类项目;其他支出项目经费310,000.00元,共2个功能科目分类项目。
(一)财政拨款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具体如下:
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21111污染减排300,000.00元,用于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主要用于开展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用于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全面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二)其他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具体如下:
双江自治县执法监管工作经费:21111污染减排140,000.00元,用于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主要用于开展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完成2025年执法监察工作。
双江自治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业务经费:21111污染减排170,000.00元,用于2111101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主要用于开展监督性监测,全市创建卫生城市、国家级和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环境质量监测,设备耗材、检测试剂、仪器维修维护费及委托监测费等。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完成2025年全县监督性监测等各项监测工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市对下转移支付:市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7.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机关、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用于保障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机关、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分管业务工作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市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双江自治县生态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如全面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辐射环境监督监测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等开支。
9.“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52,617.5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426.00元,下降5.05%,主要原因:因生态环境保护日常工作需要进行调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通讯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开支的日常公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资产总额1,094,723.30元,其中,流动资产303,628.10元,固定资产原值2,595,434.80元,累计折旧1,892,791.75元,固定资产净值702,643.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原值102,580.00元,累计摊销14,127.85元,无形资产净值88,452.15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7,510.3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在建工程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2025年预算公开表空表说明
1.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相关数据。
2.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因此无相关数据。
3.2025年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本单位无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因此无相关数据。
4.2025年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本单位无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因此无相关数据。
5.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表,本单位无新增资产配置,因此无相关数据。
6.2025年中央和省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本单位无中央和省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因此无相关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200800111
附件【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2025031704004048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