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3月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3-05 22:09 信息来源: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以下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6日-2025年3月10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83-2165088(传真)、0883-2122683 。电子信箱:lchbxzfw@163.com

通讯地址:临沧市临翔区玉带路202号。邮 编:677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云县好云州食品有限公司冰糖生产线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

云南省临沧市云县爱华镇

毛家村社区小渡口

云县好云州食品有限公司

临沧正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云县好云州食品有限公司购买原有的厂房和设备,计划通过调整产品方案、新增设备、增加6t/h的生物质锅炉及配套废气处理设备来实现技改。技改完成后,项目的年产能力将达到6000吨冰糖,包括4000吨单晶冰糖、1200吨多晶冰糖和800吨冰片糖。

施工期

1、施工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扬尘防治要求,工地围挡、物料覆盖、湿法作业、道路硬化、车辆冲洗、渣土密闭运输等措施全面到位。

施工期间定期洒水,减少扬尘扩散,并及时清扫施工废料。

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避开环境敏感时间,缩短高污染作业的持续时间。

优先使用低排放柴油机械或电动设备,减少尾气污染。

选用水性涂料替代传统油性涂料,减少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

优化施工布局,将高污染作业尽量安排在远离环境敏感点的位置。

2、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原有的化粪池和三级沉淀池处理,处理后的用槽罐车运至附近的云县污水处理厂,最终由临沧市云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将通过桶收集并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水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外排。

3、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减少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降低噪声叠加效应。

优先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低噪声施工机械,从源头减少噪声排放。

定期保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异常噪声。

免12:00-14:00、22:00-次日6:00进行高噪声作业,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理规划运输路线和时间,避免噪声敏感区域,减少对居民干扰。

尽量在远离保护目标的区域作业,增加噪声传播距离,降低影响。

4、施工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堆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场。

运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锅炉废气经多管旋风除尘器加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35m高排气筒排放。

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设计,并在产臭区域加盖处理。

2、水环境保护措施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容积1m3)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等一起进入化粪池(容积10m3),再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规模8m3/d)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的表1城市杂用水城市绿化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要求后回用于项目区绿化,不外排;雨天暂存于景观水池(容积约20000m³)中,待晴天回用于绿化。

3、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合理布局,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房中间,远离厂界的位置,厂界四周设置绿化带。

倘若日后设备需更新时,在设备选型在满足工艺生产的前提下,优先选用精度高、装配质量好、噪声低的设备;对于某些设备运行时由振动产生的噪声,应对设备基础进行隔振、减振,以此减少噪声。

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原料包装固废收集后由厂家回收或外售;

产品碎屑及不合格产品统一收集后外售给当地的饲料加工厂;

除尘器灰渣、锅炉炉渣统一收集后委托周边农户拉运用作农田施肥;

废弃树脂滤芯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带走;

生活垃圾清运至小渡口村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的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置;

食堂泔水、隔油池废油脂委托特许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矿物油、化验室废液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5、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做好分区防渗,加强防渗设施的检查维护,出现渗漏情况要及时整改。

其他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执行。

2

木瓜河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

临沧市永德县小勐统镇和永康镇,起于木瓜河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坐标:东经99°14'50.72",北纬24°08'44.84";讫于临沧供电局已建220kV登科变电站,坐标:东经99°25'22.66",北纬24°08'08.76"。

永德县国核勐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云南国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起于木瓜河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讫于临沧供电局已建220kV登科变电站。建设110kV输电线路1回,新建线路长为22.47km,采用单回路架空架设,曲折系数1.25。共使用杆塔56基,均为单回塔。总占地面积1.7376hm2,含永久占地0.4066hm2,临时占地1.331hm2。

施工期

1、施工废气防治措施

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尾气。

《报告表》分析采取措施后施工废气对施工区环境空气的影响不大,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拟采取的扬尘防治措施:塔基施工现场周围设置临时围栏进行遮挡;加强管理,临时堆土、土石方等应采用篷布进行遮盖;运输车辆密封、遮盖、限速行驶等措施。

2、声环境防治措施

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设备及车辆噪声。

《报告表》分析线路施工噪声影响较小,工程的施工噪声对声环境影响不大,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项目夜间不施工,昼间距离施工机械30m处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的标准(昼间:70dB(A))。

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临近居民区的施工禁止在夜间进行;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养护;车辆经过附近居民点时,限速行驶、减少鸣笛等。

3、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废水、生活污水。

《报告表》分析施工废水、生活污水通过严格实施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项目的施工活动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拟采取的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设施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就近回用于塔基施工作业或洒水降尘,不外排;跨越水体合理选择架线位置,采取一档跨越,不在水中立塔等措施。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施工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报告表》分析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产生量不大,可做到合理处置,处置率100%。

拟采取的固废防治措施:项目土石方挖填平衡,不产生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清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依托当地村镇垃圾处理点清运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对生态系统完整性、对植被及植物资源、野生动物、水土流失等的影响。

《报告表》分析,项目对保护动物的栖息生境、觅食环境造成的影响有限。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运行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对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影响较小。

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按照划定范围施工,禁止越界施工;根据地形条件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基础开挖时选用影响较小的开挖方式,尽量少占土地,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及水土流失;施工前应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单独堆存并做好覆盖、拦挡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项目区植被恢复或耕作区域表层覆土;采用高塔架设和无人机放线等施工架线工艺等措施。

6、其他影响分析

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报告表》调查,项目输电线路采用高塔架设方式跨越了生态保护红线(怒江下游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跨越生态保护红线长276m,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立塔,永久及临时用地均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建设单位应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98号)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益林的影响:《报告表》调查,项目不涉及占用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共4基杆塔(N5、N6、N48、N49)占用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占用面积约0.0282hm2。项目涉及Ⅱ级、Ⅲ级、IV级保护林地,其中,Ⅱ级保护林地约0.0317hm2、Ⅲ级保护林地约0.0173hm2、Ⅳ级保护林地约0.1743hm2。《报告表》分析,工程的建设属于可以占用林地的范畴,项目实施应按照《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以及《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使用林地手续。

(二)运营期主要影响和保护措施

1、电磁环境

运行期输电线路运行会产生电磁环境影响。《报告表》采用理论计算法,计算了电磁环境影响:本项目均采用单回塔三角排列,最低允许高度为6m时,在最不利塔型段线下距地1.5m高处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非居民区评价标准限值电场强度10kV/m及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的要求;导线高度提高至居民区最低允许高度7m后,线下距离地面1.5m处工频电场强度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电场强度4000V/m及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的要求。

项目涉及8个电磁环境保护目标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限值要求。

拟采取的减缓措施:严格控制导线对地距离,合理选择杆塔塔型、导线等;设置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保护区;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等。

2、声环境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导线的电晕发放电、间隙放电(火花放电)产生的噪声。

《报告表》采用类比分析法,认为项目线路下方昼、夜间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不会改变线路沿线居民敏感点处的声环境功能,项目建成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拟采取的减缓措施:加强线路沿线巡查,确保线路正常运行,发现线路异常或事故及时上报、检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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