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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3-11-15 17:14:0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临治市办〔2023〕22号)精神,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市农业农村党组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领会,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级的重要会议精神等,作为各类会议的第一议题,确保农业农村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第一标准,通过常态化的学习,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时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不断发挥党建引领,带动全局各项工作稳步开展。局主要领导担负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截止当前共组织召开局党组会15次,局务会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读书班7次,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上领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党的二十大报告、治国理政(第四卷)等内容,在专题会上作“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宣讲。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在召开会议前始终坚持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云南省渔业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强化法治学习常态化。

(二)坚持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认真落实法治建设指标任务

根据依法治市办公室《法治临沧建设指标体系》等文件要求,及时制定下发“临沧市农业农村局落实法治临沧建设指标体系任务分解方案”,将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局属单位,对农业农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2.严格规范行政许可工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壮大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临沧行动的决策部署。以广大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惩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作风顽疾为抓手,通过重点整治政务服务便民领域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怨”等问题,推动政务服务质效全面提升,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临沧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目前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有行政许可事项30项,市级19项,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推进,行政许可逐步以县区农业农村局为主力军,2023年指导镇康县、双江县完善生猪定点屠宰场(厂)申报材料,完成8批34家兽药GSP公告(临翔区3家、凤庆县18家、云县12家、双江县1家),反馈42个矿业权联勘联审和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及相关规划审查意见。

3.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

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临沧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发〔2023〕10号)要求,聘请第三方开展《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沧市古茶树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临政发〔2017〕154号)实施后风险评估;全面落实《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临办发〔2017〕93 号)文件要求,严格按照相关程序以询价方式,与云南九正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已为市农业农村局出具9份法律意见书,参与执行和解协调会1次,参与行政处罚讨论2次;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风险评估1次。

4.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严格按照《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法治审核工作,2023年以来无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4个规范性文件《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沧市古茶树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临政发〔2017〕154号)、《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沧市锦绣茶尊古茶树保护实施办法的通知》(临政规〔2017〕154号)、《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家禽集中屠宰场(点)设置规划的通知》(临政办发〔2020〕121 号)、《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家禽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临政办规〔2020〕3号);积极落实《中共临沧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临沧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临治市办〔2022〕1号)、《关于建立市本级公职律师库和公职律师统筹使用机制的通知》(临治市办〔2023〕13号)等通知要求,配合市司法局积极做好市级党政机构公职律师调配工作,目前我单位的公职律师由市委办的杨国容同志担任。

5.圆满完成建议提案办理

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31件(主办18件、协办13件)其中重点督办建议1件,办理结果均为A类,满意率均达100%;承办政协提案32件(主办24件、协办8件)其中重点提案2件。办理结果均为A类,满意率均达100%。建议、提案交办后,及时成立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制度,把思想统一到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改进工作作风上来。根据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安排和责任分工,按照各阶段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及时召开协调推进会议,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讨论,研究提出解决方案,把建议、提案办理作为衡量履行工作职能的措施,坚持从严从实,精益求精,切实提高办理工作质效,在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沟通联络上下功夫,在重点建议、提案办理上下功夫,确保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得到了建议代表、提案委员认可,面商率、答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三)持续加强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执法力度

1.农业行政执法成效显著

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农业行政执法效率不断提升,有力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市、县两级农业农村系统均在门户网站公布农业农村领域违法线索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受理农民群众的举报投诉。切实抓好上级安排部署的专项执法工作工,如豇豆产品质量执法工作、生猪违法违规调运专项整治工作、“稳粮保供”专项行动工作等。截止当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 3685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场所5065个,办理案件100件,其中:农产品质量安全9件、种子11 件、农药32件、兽药3件、饲料1 件、动物卫生37件、渔业7件,罚款金额 685185元,没收违法所得 37697元。

2.积极开展案卷评查工作

积极认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年内组织对全市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2次,调用本级部门系统内具有执法办案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执法程序及执法文书制作、案卷归档等方面的执法人员进行评查,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规则》等要求作评判标准。所评查案卷涉及具体行业领域有种子、农药、农产品质量、兽药、动物卫生、肥料等。评查结果表明整体上有一定进步,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针对所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梳理、研究,将评查结果对各县区农业农村局作了反馈,并督促在下步工作中加以整改、完善,促进案件办理进一步规范,特别在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面,进一步督促强调,并作了详细指导、具体列出了所需的各个环节步骤。

3.积极推进普法宣传工作

建立健全单位普法工作机构,成立了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普法领导小组,局机关内设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科,明确普法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市直农业系统普法宣传工作。积极开展普法专项工作,制定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制定下发了“临沧市农业农村系统八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度市农业农村局领导干部学法方案”,对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普法、学法、执法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抓好贯彻落实,积极组织抓住“春雷行动”、“农资下乡”、“4.15”全民国家安全宣传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日”、“土地日”宣传活动等时间节点,及时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向监管对象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企业和经营户法治意识,规范经营行为。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2023年举办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市直农业农村系统全体在职党员、副科级以上干部全覆盖参加了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市直农业系统干部职工收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视频,局机关及19个下属单位参加“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在线答题活动,参加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等部门联合举办的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民法典知识竞赛活动。

4.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稳步开展

按照市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部署,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迅速研究制定了《临沧市农业农村局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市农业农村局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顺利推进。结合本部门及局属各单位工作职能,相应组建了本部门普法工作队伍,结合本职工作,深入农村基层一线,积极为农民群众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按照市级部门重点单位主要任务清单规定,与其他相关部门协商对接,建立了涉农重点人群名单,针对性开展相关普法工作。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督促、指导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好相关工作,派遣1名工作人员参加市级普法强基工作队下沉到基层开展工作。

5.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稳步推进

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坚持紧扣农业、深入农村、面向农民、深度挖掘我市农村的优势特色,广泛开展农村学法用法教育,按照上级领导部门工作计划,2023年全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全市共认定学法用法示范户5314户,覆盖率87.2%。通过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提高了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更好地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6.农业执法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积极组织全市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参加各类培训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农业农村部举办的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执法人员网络培训班,市司法局举办的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全省宅基地管理工作视频培训,全省农业监管执法人员安全生产专题视频培训班,临沧市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培训等。通过参加培训,提高了全市执法人员现场执法语言、行为规范、现场勘验笔录、文书制作等能力,更加全面的掌握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内容,为持续加大农业农村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7.“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面完成

2023年度,制定下发部门及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8个,持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涉农领域信息数据库,动态调整市级执法人员信息数据库。在市级系统平台随机抽取种子、农产品生产、兽药等企业或经营户31户作为重点监督抽查对象,组织市、县两级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进行监督抽查,如实填写检查记录,做到全程留痕,确保责任可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市涉农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已全面完成,完成率100%。

8.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机制

积极建立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部门衔接工作机制,定期不定期与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联系对接,建立衔接机制,互通查办案线索。在组织查处市内种子、农药等有关案件中,视情况立案联合进行查处,查办案件过程中涉及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县(区)公安部门发现农业农村领域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农业农村部门,形成办案合力,积极推进“两法衔接”机制。2023年,积极协助公安部门案件侦办工作,市农业农村局按相关程序研判后,共出具了2起涉案种子的真假判定意见,为案件下一步起诉和审判提供重要依据。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

1.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

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开展十一届省委第四轮巡视发现涉及“放管服”改革不到位等方面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通过重点整治“政务服务事项进驻不到位、进驻部门授权不充分、基层服务延伸不到位、综合窗口改革工作推进滞后”等问题,扎实推动“放管服”改革顺利推进,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认真对照临沧《临沧市政务服务事项(2020年版)》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推动市级综合窗口全覆盖,简化事项办理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模式,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根据相关会议要求,认真核对无自建系统事项,并将无自建系统5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对国家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进行野外考察审批;农药广告审查;境内企业做产品广告;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的采集、采伐批准)政务服务事项的收件、受理、材料审查、转办、出件等权限授权给综合窗口。

2.努力优化政务服务

全面落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重要举措,全面推行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实现“一窗通办”“一网通办”的有效途径。压实责任,抓住重点促提质增效;强化举措,高质量完成考评指标等各项工作目标;以群众和企业需求为创新切入点,以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为落脚点,强化政策措施落地生效,创新服务理念,努力将窗口打造成品牌窗口、明星窗口。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 号)精神,结合《临沧市地方立法明确的乡镇(街道)法定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和《临沧市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做好乡镇(街道)赋权工作。继续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以绿美乡村建设为抓手,持续推进乡村建设。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督查指导,努力完成省下达的任务目标。稳步推进乡村建设行动,突出村庄内“四旁”“四地”的绿化美化,把绿美产业和绿美村庄建设结合起来,确保绿美完成建设任务;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村庄清洁等重点任务。

3.强化信用监管工作

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成立“双公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研究解决涉及农业农村系统“双公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权限的科室有专人负责“双公示”工作,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的责任意识。及时将产生的“双公示”信息在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进行公示,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强化公平竞争审查严格落实《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方案》。

4.严格落实执法监督三项机制

在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防控,积极构建公开、规范、廉洁、高效的阳光政务体系,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在市农业农村局信息专栏以及报纸、电视等媒体公开举报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群众举报和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迅速处理。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示及时准确全面、执法过程留痕可溯有效、法制审核依法规范明确。

二、存在问题

(一)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方面还有差距

2023年以来,市农业农村局虽然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建立健全良好的法治环境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方面,公平竞争审查,优化营商环境,立法工作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方面还需加强

在指导全市农业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不足,执法工作人员还需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案卷文书制作能力,将规范、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贯穿到执法工作的全过程中去。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学习

深入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市委重要会议和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学习与农业农村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全力推动全市“三农”工作提质增效。

(二)强化农业农村执法体系建设指导

认真贯彻落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要求,不断健全机构、完善制度、落实执法工作人员到岗,厘清不同执法层级的职责任务,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农业农村法律法规有效执行。

(三)加强培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积极组织市县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参加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执法培训班。进一步加强执法培训工作,力争对县区农业执法人员培训实现全覆盖,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办案水平,为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保障。


临沧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