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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临沧市历次巡视督察检查反馈仍未完成整改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12-22 17:28:4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市河长办牵头的历次巡视、督察、检查反馈仍未完成整改问题中部分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不稳定:2021年1-8月凤庆迎春河平村省控断面水质均值虽达标,但个别月份单月水质出现超标,水质不稳定。凤庆迎春河平村3、5、7月均为Ⅳ类问题。涉及凤庆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已完成县级自验,并提请了市级验收。2023年12月22日,市河长办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7家市级部门开展了市级验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部分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不稳定。2021年1-8月凤庆迎春河平村省控断面水质均值虽达标,但个别月份单月水质出现超标,水质不稳定。凤庆迎春河平村3、5、7月均为Ⅳ类问题。

二、整改措施

一是全面落实河长制,切实落实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对上述断面所在水体开展系统研究,对症治疗,科学合理编制“一河(库)一策”水质达标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制定工作计划,细化任务清单,加快实施综合治理。二是补齐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短板。加快凤庆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加快实施污水管网新建和更新改造、雨污分流等工程。三是加强迎春河流域河道采砂的监管,严格按照采砂规划和相关规范开展采砂作业,避免因采砂污染水体、破坏生态。四是推进断面流域内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和工业污染治理。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是凤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迎春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建工作专班,对迎春河平村断面上游干流支流污染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召开整治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迎春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高位推动问题整改。二是凤庆县持续推进污水管网空白区建设,实施建成区地下排水管网错接混接漏接改造项目,污水空白区正在治理12个片区,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污水管道治理5个片区,已累计完成污水主管埋设29204.55米,完成覆盖2456户入户管38833米,完成投资4790.16万元。目前凤庆县建成区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51.45%。同时加快凤庆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污水处理厂管理及生产用房全面建设完成,厂区一级 B 标处理设备安装全面结束,并已进行通水调试。三是完成龙王庙河滇红完小段1.04km治理任务,沿岸栽植杜鹃花球1581株,桂花树301株,完成火烧桥河生态治理工程,完成毛石挡墙1500m³,人行步道铺设2.3km,建成人行桥9座,沿岸栽植桃李果木1150株。四是印发《凤庆县迎春河巡河交办处置整改导图》及《凤庆县迎春河19条支流河长制责任考核细则(试行)》。要求各部门对所挂钩的河道实行“一包到底”网格化管理,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并制定“一河一策”,年内累计整改销号迎春河支流存在“一河一策”问题108个。五是继续聘请保洁队员12人,对迎春河干流进行日常保洁工作。凤庆迎春河平村省控断面2023年1至11月(均值评价)水质为Ⅲ类,水质达到管理目标要求。

四、验收工作开展情况及结论

2023年12月22日,在凤庆县完成自查自验的基础上,市级验收工作组召开验收会议,对凤庆县人民政府自查自验情况以及台账资料等有关支撑依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理性进行了核查,认为:凤庆县人民政府的自查自验结论真实准确,已完成整改,符合验收销号条件,同意通过市级验收。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5个工作日)实名书面向临沧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联系电话: 0883-2146016。

附件:组织验收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