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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市水利工作计划

时间:2020-08-10 15:51:0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swj111/2023-00020  发布机构  临沧市水务局  公开日期  2020-08-10 15:51:00
 文  号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做好2020年水利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践行新时代水利工作方针和治水新思路,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夯基础,攻坚奋进破难题,提速升级谋发展,强基固本守底线,改革创新增活力,全面从严治党树新风,切实把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临沧水利改革发展的强劲动力,全力推动水利工程补短板再掀新高潮、水利行业强监管再上新台阶,为保持临沧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

  (一)抓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实农村饮水安全政治责任,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重点,全力解决农村饮水安全突出问题,持续深化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切实抓好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确保2020年底前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实现全部收费且水费收取率达95%以上;稳步提升农村饮用水水质,确保2020年底水质合格率达70%以上;到2020年底全市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1%,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确保水利有效灌溉保障率不低于55%,助推支撑高原特色产业发展。进一步督促各县(区)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地方人民政府“三个责任”,不断健全完善县级农村饮水工程“三项制度”,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运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扎实做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整改。督促指导各县(区)完成“十三五”期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及“十四五”农村饮水规划编制工作。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加快启动耿马县孟定、凤庆县郭大寨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建设。扎实抓好沿边小康村建设,加快推进镇康、耿马、沧源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河道治理、水系连通等一批水利工程建设,切实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认真履行行业部门责任,紧密结合脱贫攻坚实际需求,全力助推永德县实现高质量脱贫摘帽,扎实做好8县(区)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各项准备工作。抓实定点扶贫,认真做好脱贫攻坚挂钩点临翔区邦东乡璋珍村、蚂蚁堆乡一水村,以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点博尚镇幕布村挂钩联系工作。

  (二)抓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坚持重点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具体化、考核指标化,狠抓市政府重点督查指标和省水利厅考核目标任务落实。主动促进各县(区)做好2020年部门实施水利项目的投资管理,确保2020年完成全市水利水电固定资产投资任务15亿元,其中:水利固定资产投资14.46亿元。紧紧围绕实现水利部、省水利厅下达的中央投资计划目标任务,力争100%完成的标准推动中央投资计划执行。积极争取一般公共预算补助资金支持,力争全市完成2.31亿元。

  (三)抓“四个一批”重点水利项目。一是优先开工建设一批。进一步抓实抓好“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收尾工作,压紧压实县(区)政府主体责任,年内开工耿马灌区工程,开工凤庆大摆田、永德马鞍桥2件中型水库,临翔区曼豪箐、弯子、大营铺、永德县考腊、镇康县田头寨、双江县席草塘6件重点小(一)型水库工程和永德县忙海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以及镇康县中山河水库至南伞至河外连通工程、澜沧江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临翔区平村乡镇供水工程;开工建设永德县南捧河赛米坝段治理工程等9件河道治理工程。二是抓紧推进实施一批。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研究落实进度赶超措施,加快推进48件在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其中:中小型水库工程30件、水系连通工程3件、引调水工程2件、河道治理工程13件。三是实现竣工验收一批。竣工验收镇康县茶家寨、耿马县黑龙潭水库,以及小黑江勐省坝段治理工程(耿马县)等4件河道治理工程。四是前期储备一批。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强化质量、有序建设,着力推进前期论证和要件办理,抓好列入全市2020年重点储备的8件中型水库、15件重点小(一)型水库、1件中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3件水系连通工程、3件澜沧江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13件河道治理项目前期工作,条件成熟一件及时开工建设一件。扎实推进“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和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工作,认真抓好水利重大项目前期储备,以及“十三五”与“十四五”的衔接工作,为“十四五”开局之年奠定坚实基础。

  (四)抓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全力抓好抗旱保民生工作,做好冬春供需水平衡和旱情监测防控,科学编制用水计划,密切监视水雨情、掌控旱情,做好抗旱服务和物资准备。提前部署迎汛度汛工作,提早落实预案方案,切实抓好汛前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统筹做好江河洪水、山洪泥石流灾害防御,确保中小河流和一般中小型水库安全度汛。加快完善山洪灾害防治区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严格执行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及时报送水旱灾情险情信息。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及时会商研判,科学判断灾情发展趋势,加强防洪薄弱环节建设,切实抓好洪涝、泥石流等灾后损毁工程的恢复重建。落实农村地区、边远山区、城乡接合部等薄弱环节的防汛责任,加大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统筹推进防汛抗旱减灾各项工作,确保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最大程度减轻洪涝干旱灾害损失。年末库塘蓄水达到3.8亿立方米。全面完成35件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全力加快推进临沧市“十三五”规划河道治理工程PPP项目,完成投资3.5亿元以上。

  (五)抓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继续修订完善全市河湖“一河(湖)一策”、“一河(湖)一档”;加强河湖水质监测体系建设,健全水质监测评价体系;完善河(湖)长制信息系统建设,全面对接国家、省级平台。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重点,全面推进水资源保护、水源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不断提升河湖基本面貌,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分步、分批次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确保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有序组织推进2条河流、4个水库(含集中式供水水源地)的美丽河湖建设。制定各级河(湖)长巡查工作方案,推动各级河(湖)长深入实地开展巡查调研工作。严格落实市、县两级督察机制,开展各级河(湖)长述职工作,推动全市四级河长湖长全面履职尽责。进一步抓好河湖管理监管,确保河湖“清四乱”等问题整改到位。持续抓好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公众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六)抓水利投融资和重点领域改革。强化资金保障,在继续争取中央资金、省级资金支持同时,分级分类做好全市水利建设资金筹措工作;着力推动全市申报的第三批重点水利工程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项目落地见效,并做好后续地方政府专项债申报工作;着力筹集市、县(区)水利资金,推动市、县(区)按照中型水库工程先期落实1000万元以上、小(一)型水库落实500万元以上的基本标准积极筹集启动建设资金,促进项目新开工。加强水利投资计划执行监管,进一步提高投资使用效率和效益。加强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做好已取消或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动态监管模式,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及其检测活动、水利工程市场主体行为及合同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有效引导水利建设市场良性发展,不断优化水利市场营商环境。深化水利投融资改革工作,继续用足用好金融支持水利政策,加大水利资产确权进度,盘活全市水利资产,进一步提高市水投公司融资能力。逐步扩大和巩固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范围,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协调推进水利工程产权制度、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等方面的改革攻坚,有序推动水利工程建设管养分离,努力做到改有所成,改有所进。

  (七)抓水生态文明建设。强化“三条红线”刚性约束,加强水资源监管,深化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力推进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分批分期启动实施临沧主城区水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引领推进其余7县主城区水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推动耿马县允楞、云县淘金河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以及临翔区小流域以奖代补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全市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90平方公里以上。完成水资源费征收950万元以上。加快推进《澜沧江流域(临沧段)保护发展规划》、《临沧市澜沧江、怒江水系保护修复行动方案》实施。继续抓好美丽水库建设试点工作。统筹推进临沧市创新示范区建设重点水利项目,认真落实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中的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增幅、万元GDP 用水量,以及社会发展指标中的农村地区自来水普及率等建设创新示范区考核指标任务。扎实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治工作,统筹推进生态泄放措施改造、完善审批手续、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安装等工作,确保年底完成市级验收,并报省级备案。

  (八)抓依法治水管水。加强水利行业监管能力建设,理顺强监管工作机制和工作模式,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提升监督手段、注重监督实效,全力推动强监管向水利基层延伸。全面落实水利工程质量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辖区内水利工程安全综合监督检查,扎实开展水利工程质量隐患排查,大力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认真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不发生水利安全生产和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全面落实小型水库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三个责任人”,抓好小型水库监测预报预警通信、调度运用方案、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三个重点环节,切实加强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加强水土保持监管,力争实现对辖区内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全覆盖。继续推进水库运行管理信息化建设,着力深化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全面推行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推进水行政综合执法和队伍执法能力建设,全面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实施“互联网+水利”。认真贯彻落实《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临沧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持续开展全市砂石资源保护开发和整治规范管理工作。

  (九)抓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按照中央、省委、市委部署,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水利改革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坚决反对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惩治水利领域各类腐败问题,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确保全市水利大规模建设的情况下工程安全、生产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加强水利干部队伍和作风建设,进一步完善日常干部监督管理机制,用好的作风保障工作取得实效。始终践行初心和使命永远在路上,持续巩固好、深化好、运用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取得成果,坚持真心务实态度抓好整改落实。认真落实党组(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创新水利新闻宣传方式,加强水情教育和舆论引导,坚决维护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大力弘扬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的新时代水利行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水文化建设和行业精神文明创建。认真办理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加快推进《临沧市水利志》编纂工作。统筹抓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扎实做好水务系统离退休干部、工青妇、综治维稳、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水利信访、后勤保障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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