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商务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 2025-04-27 16:54 信息来源: 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 浏览次数:
序号检查事项检查对象检查依据法定实施主体法定行使层级备注



1
拍卖企业检查

拍卖企业
依据《拍卖管理办法(2004年12月2日商务部令第24号)、 2015年10月28日《商务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第一次修订)、2019年11月30日《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后的相关条款:1.第二十条第(一)项2.第二十条第(三)项3.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4.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


市、县(区)商务局
市级统一制定方案并抽取检查对象,按属地原则分派至备案机关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2




商业特许企业检查




商业特许经营企业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5号) 1.第二章第七条第二款 2.第一章第三条第二款3.第二章第八条第一款 4.第二章第十六条 5.第二章第十九条 6.第三章第二十一条 7.第三章第二十三条8.《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1年第 5 号)第九条



市、县(区)商务局

市级统一制定方案并抽取检查对象,按属地原则分派至备案机关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3


石油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石油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 、《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0〕439号)。
市、县(区)商务局
市级统一制定方案并抽取检查对象,按属地原则分派至备案机关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4
成品油零售企业年度检查加油站年检《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商规〔2022〕1号)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市、县(区)商务局


市、县(区)商务局



4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检查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发卡企业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1.商务部门依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对发卡企业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备案等情况进行检查。2.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日常工作掌握情况,对发卡企业是否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情况进行检查。
市、县(区)商务局
市级统一制定方案并抽取检查对象,按属地原则分派至备案机关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5
新车销售市场监管新车销售市场经营主体根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1商务主管部门重点检查企业执行《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等规定情况。2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检查汽车(新车)3C认证和机动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环保标准落实等情况。

市、县(区)商务局
市级统一制定方案并抽取检查对象,按属地原则分派至备案机关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6
二手车市场监管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1.商务主管部门重点对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营主体)的备案、车辆交易登记等情况进行检查;2.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对二手车销售合同是否存在合同欺诈行为等进行检查;3.公安部门重点对二手车待销售签注情况进行检查。

市、县(区)商务局
市级统一制定方案并抽取检查对象,按属地原则分派至备案机关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填表说明:

1.本表填报行政执法部门所有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包括纳入市场监管领 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和未纳入的事项。

2. “检查事项”“检查对象”参考《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 项清单编制口径和标准》中“抽查事项”“检查对象”的填报指南。

3. “检查依据”精确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项。

4.“法定实施主体”“法定行使层级”根据检查依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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