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9类重点举报内容

发布日期: 2019-02-27 17:2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1、横行乡里、鱼肉百姓、暴力贿选,严重影响农村基层政权的“村霸”“乡霸”和宗族恶势力。

2、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组织渔船越境捕捞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滩涂养殖中由于划地为界、码头“扒皮”等行为滋生的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

3、以高薪引诱招募船员实施欺骗、敲诈勒索、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4、强揽工程、强迫交易、强收“保护费”等涉企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违法犯罪活动。

5、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的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6、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违法犯罪行为。

7、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等恶势力。

8、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黄、赌、毒”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的黑恶势力。

9、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省级举报电话:(0871)63992898(省扫黑办),(0871)12368(省高级人民法院),(0871) 64993142 (省人民检察院),(0871)63053110(省公安厅),(0871)64189050(省司法厅)。

省举报邮箱:ynshcebgs@163.com。

市级举报电话(0883)2130155(市扫黑办),

(0883)2142435(市中级人民法院),(0883)2167059(市人民检察院),(0883)2157110(市公安局),(0883)2136770(市司法局)。

市扫黑办举报邮箱:lcshce@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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