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召开第二次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三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公开宣判情况

发布日期: 2019-03-07 10:2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3月1日,市委宣传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临沧市第二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临翔区人民法院和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分别对三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进行公开宣判情况。

  此次发布的三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分别为:临翔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唐某民等7人寻衅滋事案、王某云等12人寻衅滋事案和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的鄢某龙走私武器、弹药,组织、强迫卖淫,走私毒品一案。三起涉恶案件被告人均有组织地纠集在一起,通过暴力威胁、恐吓、殴打等手段实施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或非法收取保护费、或强迫被害人卖淫,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影响恶劣。

  经审理,涉案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二十年不等有期徒刑。该三起案件的公开宣判,凸显了我市各级各部门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的坚强决心,再次展示了我市依法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的阶段性成果。

  一直以来,临沧市始终把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部署,立足审判实际,精心组织实施,准确把握政策法律界限,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截止2019年2月28日,全市法院共收涉黑涉恶案件12件63人。其中,涉黑一审案件1件7人,涉恶一审案件11件56人,已审结9件51人,有效维护了临沧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

  全市审计机关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部署要求,忠实履行审计工作的职责,攻坚克难,埋头苦干,狠抓落实,切实发挥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坚持从快从严从重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深挖和及时移送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保护伞”线索,不断提高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整体水平和质效,确保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全面完成,为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省级驻临媒体和市、区新闻媒体记者,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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