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9 10:42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1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临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信息公开专栏作为我单位官方信息发布平台,在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起到了主渠道作用。2021年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通过通知公告、工作动态、党建工作、公开指南和目录、文件和解读、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栏目主动公开信息75条具体为:组织机构类信息2条、工作动态类信息59条、通知通告类信息3条、文件和解读类信息4条、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类信息5党建类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单位积极探索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从依申请公开的公开范围、受理机构、提出申请、申请处理、申请答复等方面对我单位依申请公开方面进行了说明。2021年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收到依申请公开件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1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与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一是信息公开的渠道不够丰富;二是准确把握信息公开尺度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在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四是还存在部分政务公开不够及时的现象。五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不够。

 (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 2021年我单位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贯彻落实相关规定,通过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政府(涉及民族宗教工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充实公开内容,做到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完整;三是加强培训,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继续加强《通知》及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理论学习,为进一步做好政府(涉及民族宗教工作)信息公开工作打牢基础;四是拓宽宣传渠道,加强宣传工作,下一步将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扩大受众面,更深入、更细致、更全面地做好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履行信息公开便民服务的职责,便于市民便捷、快速地了解民族宗教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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