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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3.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推进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4.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
5.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文化、卫生、教育、体育、科技等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6.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7.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宗教关系。指导散居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承办临沧市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8.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9.指导县(区)民族宗教工作,依法履行管理职能,防范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10.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行政审批项目,以临沧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列市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与中共临沧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合署办公。内设5个机构和1个下属事业单位,即:行政审批科(办公室)、监督检查科、经济发展科(市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办公室)、文化教育科、宗教科,临沧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中心(下属事业单位)。
2.人员情况: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实有人员编制22人(与市委统战部统一下达未分开)。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7人为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下属事业单位单独编;2023年1月在职在编实有19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升级版”。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彻创建工作始终,推动创建工作标准优化、范围扩大、内涵深化、形式拓展、效果提升。2023年,争取将一个县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累计将22个乡(镇、街道)创建成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街道);累计将77个乡(镇、街道)全部创建成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街道);争取将全市10个边境乡(镇)创建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并把沿边44个行政村(社区)全部创建成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社区)。二是扎实推进民族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在全面解决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将工作重点转向产业提质、边民增收、精神富足等方面,力争累计完成投资13.2亿元,确保44个沿边行政村(社区)“一村一品”不断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带农民增收、促农增收能力明显提升,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边境群众就地就近就业机会逐步增多。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争取实施1个示范县、2个示范乡镇、35个示范村、3示范社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5060万元。三是积极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以实施“枝繁干壮”工程为总抓手,深入实施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工程,扶持创作一批具有鲜明中华文化特征的优秀文化作品,组织实施好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民族文化精品工程。力争申报实施2023年度省文化惠民和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工程项目至少15个,申请补助资金额度同比去年只增不降。加快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提高各民族干部群众国家通用语言应用能力和科学文化素质。持续深入推进“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不断拓展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广度和深度。四是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治理能力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与市委统战部统一下达未分开)。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7人为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下属事业单位单独编;在职实有1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689.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89.8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9.9万元,增幅1.8%,增加原因是专项工作经费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689.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89.8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89.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9.9万元,增幅1.8%,增加原因是专项工作经费有所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万1689.8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89.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5.8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万元,增长2.45%,增加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项目支出131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9万元,增长1.62%,增加原因专项工作经费有所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03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16.1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
20123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行政运行199.6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
20123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0万元,市级民族机动金主要用于民族宗教等相关工作支出。
201235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事业运行42.36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
20123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其他民族事务支出850万元,是民族乡发展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市级国内债务付息支出。
20129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50万元,是民族乡发展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市级国内债务付息支出。
2013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行政运行18.4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
20134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战事务-宗教事务114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民族宗教事务相关工作支出。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0.0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退休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5.3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死亡人员遗属补助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0.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7.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其他医疗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1.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万元,较上年减少0.7万元,下降31.8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7万元,下降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增减原因相关工作开支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宗教团体负责人专项生活补助资金
1.预算绩效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好我市宗教教职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让广大宗教教职人员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对宗教界人士的关心关爱。
2.经济效益:解决了市佛教协会、市基督教“两会”,市伊斯兰教协会、市道教协会4个全市宗教团体负责人生活困难问题。确保市佛教协会、市基督教“两会”、市伊斯兰教协会、市道教协会能正常开展工作。
3.社会效益:加强民族宗教部门与宗教界人士的交流沟通,拉近了民族宗教干部与宗教界人士之间的距离;及时了解宗教界人士思想动态,倾听他们的合理诉求,帮助解决困难问题,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奠定了基础;进一步规范宗教事务的规范管理,增强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创建水平。
4.可持续性:宗教工作本质就是群众工作,只有落实好党的宗教政策才能确保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国家安全。只有严格执行宗教政策,规范宗教场所管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道路,充分发挥宗教界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5.群众满意度:通过走访部分宗教团体负责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对此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比较满意,努力把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成为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生态优美的模范村。临沧市通过项目的实施,加大了对基础设施的建设,推进了地区经济发展,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人民有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宗教教职人员养老保险补助资金
1.预算绩效目标:关爱宗教教职年满60周岁人员,对宗教教职人员养老保险资金的使用,基本达到了既定目标,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增加领取养老保险金待遇宗教教职人员的可支配收入,提高了宗教教职人员的生活水平。
2.经济效益:拨8县区补助年满60周岁宗教教职人员养老保险,对宗教教职人员养老保险资金的使用,基本达到了既定目标,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增加领取养老保险金待遇宗教教职人员的可支配收入,提高了宗教教职人员的生活水平。
3.社会效益:全面贯彻落实好我市宗教教职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让广大宗教教职人员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对宗教界人士的关心关爱。
4.可持续性:宗教工作本质就是群众工作,只有落实好党的宗教政策才能确保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国家安全。只有严格执行宗教政策,规范宗教场所管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道路,充分发挥宗教界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5.群众满意度:通过走访部分宗教团体负责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对此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比较满意,努力把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成为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生态优美的模范村。临沧市通过项目的实施,加大了对基础设施的建设,推进了地区经济发展,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人民有幸福感和获得感。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8.6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07万元,下降0.24%,减少原因是相关工作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资产总额41.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18万元,固定资产28.3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9.88万元,固定资产增加9.6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30800111
附件【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格2023030210504800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