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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八月份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市统计局    作者:   时间:2020-09-01 11:01: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临人普办发〔2020〕26 号

  各县、自治县、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市人普办各职能组:

  为有效指导各县(区)扎实开展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根据市人普各职能组上报的人口普查工作计划安排,现将《临沧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八月份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沧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4日

  临沧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八月份工作要点

  一、综合组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继续加大对各县(区)人口普查督促检查工作力度。

  (二)继续做好定期报告工作。加强对各县(区)级人口普查准备工作的督促,按要求及时报送人口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云南省人普办上报人口普查工作进度旬报表。

  (三)完成市人普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业务组工作

  (一)组织各县(区)参加省综合业务培训。按照省人普办要求,各级普查机构认真学习普查方案和细则,准确理解、把握普查各阶段操作规程和各项普查指标。

  (二)开展区划绘图质量随机抽查工作。{46}{50}8月中下旬开展{56},抽查各地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区域划分和绘图工作进展情况,重点抽查各地普查区边界、建筑物标绘和普查小区划分工作质量,指导做好区域划分和绘图查遗补漏工作。及时通报各地工作完成情况和抽查情况,确保我市区划绘图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三)督促各地做好“两员”选聘工作。根据省相关文件精神,起草并印发市级工作意见,指导各地做好“两员”选聘培训工作。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做好山区、边境、民族地区“两员”选聘要求和配置数量的合理调整。明确要求,规范管理“两员”,指导做好“两员”培训计划,组建一支熟悉社区情况、懂业务会操作、责任心强的“两员”队伍。

  (四)继续抓好经费落实。{69}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继续抓好经费落实。加强对经费保障不足、经费落实状况不够理想的地区的督促检查,确保各地认真做好普查经费保障,特别是落实好“两员”劳动报酬和手机流量补贴经费。督促各地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联系,确保中央和省级、市级补助经费足额划拨给人口普查使用,全力落实本级普查专项经费,积极争取本级“两员”补助和手机流量补贴。

  三、宣传组工作

  (一)与宣传部门通力协作,按照国家、省和市宣传方案要求,结合临沧实际和特点,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动员。

  (二)继续加大国务院人普办和省人普办已开发宣传产品的投放力度,加快推进市级人口普查系列宣传产品制作和投放。

  (三)聚焦宣传重点人群和重点内容,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以及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各种媒体,及时宣传人口普查政策法规,传播普查知识,消除普查对象思想顾虑,营造良好普查舆论环境。

  (四)加强对县、自治县、区人普办,市级各社会宣传行业管理部门和窗口单位落实人普宣传工作的检查督导,及时收集梳理汇总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信息,进一步明确普查系列宣传产品投放范围和时间,压紧压实工作任务。

  (五)根据现阶段全市普查工作重点及要求,继续通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及时宣传报道人口普查的重大活动和工作进展,宣传普查工作中的典型人物、先进事迹,提高普查对象支持配合普查、依法提供普查数据的自觉性。

  (六)积极做好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

  (七)继续按照市人普办的工作部署,突出各阶段宣传重点,加大新闻宣传力度。

  四、数据处理组工作

  (一)以标绘进度和核查整改为地图标绘区域划分工作重点,根据各地情况组织督查,检查各地地图标绘质量,收集总结及时推广各地经验,推动全市标绘进度和建筑物拆分、补漏核实整改。

  (二)充分准备高质量完成综合业务有关数据处理培训工作。

  (三)落实协调好下阶段各级培训采集环境,检查督促各县在培训平台人员注册、地图上传同步工作。

  (四)完成全市地图审核上报工作。

  五、户口整顿组工作

  (一)深化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创新优化基础信息采集,着力打通数据融合渠道,助推户口整顿工作顺利开展。

  (二)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充分应用大数据、智能化手段开展户籍登记信息核查,准确掌握人口基本情况和数据资料。

  (三)紧密结合深入推进“百万警进千万家”等活动,加强宣传引导,赢得群众理解支持配合户口整顿工作。

  六、执法检查组工作

  (一)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强化统计法治意识,以《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为主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对有关人员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二)结合当前开展的统计督察整改工作和人口普查工作重点,执法检查组将积极配合市党委政府部门及统计局做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派员支持各单位统计工作培训会宣讲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特别是《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内容,进一步营造良好的人口普查工作法治氛围。

  (三)会同业务组到各县区开展人口普查法律法规内容及工作纪律要求的讲解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