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发布日期: 2020-01-19 10:22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截止2019年12月31日,较好完成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现将市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概述

  2019年以来,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9〕87号)的文件要求,立足部门职能,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稳步地开展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全年主要工作情况如下。一是建立健全了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对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等作出具体规定,并健全了组织领导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信息报送、实时更新等工作。三是开展了信息安全自查工作。由市统计局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这次检查活动,检查过程中,及时做好检查记录,加强现场经验交流,对存在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整改加固建议。四是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五是拓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渠道。利用各种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加强网上公开,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

  二、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务公开领导力量。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通过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等工作塑造单位形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及全局政务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制度。一是政务公开制度。对临沧市统计局政务公开网站栏目名称、格式及内容,统一标准、统一格式、规范管理。根据业务工作范围,更新相关栏目信息的内容,努力提高上网信息质量。同时,对信息稿件的质量和时效性严格把关,经分管局长审核无误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人员及时上网发布。为避免信息重复上网,实行归口发布,对业务交叉或综合性较强的信息,按照“第一优先”的原则,予以上网发布。二是公开栏公开制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定期发布相关信息。三是会议和文件公开制度。相关会议组织召开由局长决定,相关科室筹办。各类文件发布,相关科室编印,分管副局长、局长审核。

  三、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9年度,市统计局未涉及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工作事项。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市统计局主要通过网站、电视、政务公开栏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统计工作信息。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梳理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97条,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工作动态、统计信息、统计分析94条,其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3条。市统计局本着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好服务的原则,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平台建设,重点加强临沧市统计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网站建设。门户网站首页设立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示、三公经费等相关窗口,通过网络更好为社会各界服务。

  五、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9年度,市统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申请。

  六、因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度,市统计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七、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完善保密制度,健全审查机制。向临沧市统计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网站提供或者发布信息的科室,须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由网站管理人员发布信息。未经审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在网站上发布信息。

  (二)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安全。市统计局定期开展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局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履职尽责,加大对执行保密法律法规、落实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的检查,加固了网络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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