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0-09-16 17:0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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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沧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负责对全市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向市委、市政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送重要信息;拟定全市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行业扶贫部门,组织落实行业扶贫规划;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扶贫项目建设和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及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承担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扶贫工作数据统计、监测、审核、发布、分析工作;负责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建设、素质提升、灾后扶贫项目及精准脱贫项目库建设、管理、运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产业扶贫政策措施拟定、实施及扶贫产业发展工作,统筹协调金融扶贫工作,指导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做好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旧房改造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有关工作;负责中央、省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联系、服务、协调工作,负责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组织、指导、考核工作。负责沪滇东西部扶贫协作日常工作;承担县(区)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及贫困退出考核等工作,统筹做好市级行业扶贫及考核工作,参与贫困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实绩考核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脱贫攻坚的建议和提案,联系民主党派做好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承担扶贫开发普法宣传、地方志、大事记和资料库建设等有关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市脱贫攻坚再创佳绩,取得新的重大进展,扶贫对象脱贫“清零”胜利完成,整市脱贫目标即将实现。

  (1)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019年贫困人口脱贫4116户13770人,新识别贫困户、返贫户均为零。2014年建档立卡以来,全市贫困人口累计脱贫94357户368942人,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贫困发生率“双清零”。

  (2)贫困村全部退出。2019年退出贫困村29个。2014年建档立卡以来,全市贫困村累计退出562个,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村退出“清零”。

  (3)贫困县可以全部摘帽。我市所辖的临翔、云县、凤庆、镇康、耿马、沧源、双江7县(区)已顺利实现脱贫摘帽。永德县已于2019年底申请省级专项评估检查,原定2020年2月份接受评估检查,因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评估检查时间推后。待永德县实现摘帽后,我市将在全省率先实现整市脱贫的目标。

  2.脱贫质量接受了国家抽查和普查试点的检验。7月份,我市耿马自治县作为全省首批国家抽查的7个县之一,贫困县退出接受了国家抽查,从反馈的情况来看,退出质量较高。10月份,我市凤庆县作为全省首批普查试点的3个县之一,顺利接受了脱贫攻坚普查试点,为2020年全国全省开展脱贫攻坚普查提供了有益借鉴。

  3.坚持“市县抓落实”,扛稳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一是保持攻坚态势。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召开全体(扩大)会议3次、专题会议10余次,市扶贫办组织召开业务会议10余次,及时推动解决脱贫攻坚中的重大问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出征,分管领导蹲县作战,厅级领导全部联到县、挂到乡、包到村、帮到户,968个部门(单位)和3.4万干部继续开展“挂包帮”和结对帮扶,对562个贫困村继续选派驻村扶贫工作队,确保工作队伍不撤、工作力度不减。二是强化政策和资金保障。制定《关于永德县高质量脱贫摘帽及临翔区等7县(区)巩固提升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提高脱贫质量。督促指导8县(区)完成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项目库和实施方案,2019年入库项目1684个、涉及资金54.65亿元,完成投资35亿元,全市累计入库项目4150个、涉及资金150.62亿元。三是深化大扶贫工作格局。创新沪滇扶贫协作方式,与上海市崇明区签订《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和《消费扶贫合作协议》,在上海市举办消费扶贫临沧市专场活动,消费扶贫签约金额达6900万元,并达成了多项产品对接销售合作协议。我市7个农产品入选上海市首轮对口帮扶地区“百县百品”名录。上海市崇明区投入2019年度帮扶资金26212万元,累计到位54642万元,协作项目全面推进。4月24日至25日,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应勇同志率上海市代表团深入我市调研,对我市沪滇扶贫协作工作给予高度肯定。通过脱贫攻坚,临沧与6家中央、21家省级定点扶贫单位紧密联系在一起,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临沧中远海运物流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多产业集群、全球领先的综合性物流供应链服务集团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永远落户临沧;东航集团在航线开通、对外宣介等方面给予临沧大力支持;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投入2019年度帮扶资金1.6亿元,累计投入6.5亿元,有力助推了“直过民族”脱贫攻坚。

  4.坚持目标导向,聚力攻克贫中之贫和坚中之坚。一是开展脱贫攻坚“夏季攻势”。今年6月,制定《临沧市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夏季攻势”工作方案》,聚焦“产业带贫机制强不强、就业是否持续稳定、饮水是否达标安全、住房是否安全稳固、义务教育是否有辍学、基本医疗是否有保障”等“两不愁三保障”核心内容,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开展摸底排查,排查出全市未脱贫户中有1689户收入不达标、有507户住危房,采取“一户一方案”进行填平补齐,目前排查出的问题全部得到解决。二是开展永德县脱贫摘帽重点指导。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督战、分管领导亲自带队,从3月份开始,整合驻8县(区)脱贫攻坚工作督查巡查组、17家市级行业扶贫部门和16家市级“挂包帮”定点扶贫部门力量,驻扎永德县开展重点指导工作。目前,共排查和交办永德县收入、住房、饮水、医疗、教育、养老、环境等方面问题和短板44619个,指导帮助永德县完成整改44612个,整改完成率99.9%,为如期申请高质量脱贫摘帽奠定了坚实基础。

  5.坚持党建扶贫“双推进”,持续增强干部群众内生动力。一是强化实战培训。在全市937个行政村(社区)全面开展“村干部学历提升计划”。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培训的原则,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沉下去”的方式开展脱贫攻坚专题培训。”二是加大关心关爱力度。在33个先进集体和个人获得省级2019年脱贫攻坚奖表彰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对961个2019年度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通报表扬。建立脱贫攻坚一线干部职工疗休养制度,对184名在脱贫攻坚一线受伤和患重病的干部进行慰问,对15名在脱贫攻坚一线因公牺牲的干部家属开展长期帮扶慰问。

  6.持续开展常态化督查巡查。市委派出的8个驻县(区)脱贫攻坚工作督查巡查组继续在脱贫攻坚一线开展常态化督查巡查,做到帮忙不添乱、帮查又帮改、帮疏不帮堵。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扶贫办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市扶贫办下设6个科、2个中心,分别是:综合科、规划财务科、行业扶贫科、产业金融科、社会扶贫与帮扶协作科、督查考评科、临沧市扶贫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扶贫信息统计监测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扶贫办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2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扶贫办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595.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4.83万元,占总收入的98.71%;其他收入20.5万元,占总收入的1.29%。与上年对比减少990.39万元,下降38.3%,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市财政拨入市级农村危旧房改造风险补偿金引导金,本年度无此项财政拨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扶贫办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553.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7.51万元,占总支出的36.33%;项目支出1625.73万元,占总支出的63.67%。与上年对比增加74.22%,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支出市级危旧房改造风险补偿金引导金;同时工资福利支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生活补助等经费支出与2018年相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扶贫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27.5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47%,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市委派驻县(区)脱贫攻坚工作督查巡查组生活补助标准提高,补助支出总额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91.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5.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87%,人均基本支出1.2万元/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市扶贫办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25.7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8.12%,主要原因分析:支出农村危旧房改造风险补偿金引导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77.35万元(含脱贫攻坚专项工作经费、“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经费等支出);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12.52万元(世界银行第四期扶贫项目贷款本金及利息);其他扶贫支出1131.54万元(含脱贫攻坚专项资金、扶贫统计监测监督工作经费、市委派驻8县(区)脱贫攻坚工作督查巡查组工作经费等);其他支出4.32万元(驻村扶贫工作队春节慰问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扶贫办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4.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6%。与上年对比增加79.1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 2019年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市委派驻县(区)脱贫攻坚工作督查巡查组生活补助标准提高, 补助支出总额增加;二是支出农村危旧房改造风险补偿金引导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9%,比上年同期增8.3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210类卫生健康支出35.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比上年同期增47.27%。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3.213类农林水支出2397.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59%,比上年同期增38.71%。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脱贫攻坚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4.221类住房保障支出33.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比上年同期增5.99%。主要用于缴交职工住房公积金。

  5.229类其他支出4.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比上年同期增100%。主要用于2019年驻村扶贫工作队春节慰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扶贫办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20.39万元,完成预算的113.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55万元,完成预算的139.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84万元,完成预算的87.1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本部门公务用车严重老化,维修成本增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51万元,下降2.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5万元,下降3.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89万元,下降0.1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主要原因为本部门在公务接待上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55万元,占61.55%;公务接待费支出7.84万元,占38.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5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5万元,下降3.87%。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5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脱贫攻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8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0089万元,下降0.11%。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8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6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中发生的各类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扶贫办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8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33%,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退休公务员3人,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临沧市扶贫办部门资产总额518.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1.73万元,固定资产116.16万元,无形资产0.3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4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11.17万元。资产总额减少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财政应返还额度减少。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18.27 

401.73 

 116.16


33.95 


82.21 



0.3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3万元,主要购买电脑等办公设备。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贫困发生率:指贫困人口占全部总人口的比率。

  监督索引号53090001032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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