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临沧市农垦局食品安全状况分析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5-12 17:44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2022年,临沧市农垦局积极按照《临沧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沧市202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和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清单的通知》(临食安委发〔2022〕3号)要求,立足严的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抓牢农垦系统食品安全防线。现将2022年农垦系统食品安全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共性指标完成情况。2022年,临沧市农垦局按照《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清单》要求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部署,督促落实。年内召开本领域食品安全研究部署会议3次;深入孟定、勐撒、勐省、双江、勐底农场督促提醒3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支持宣传教育3次;分管领导参加市政府食品安全有关会议2次,根据市食品安全办有关要求,市农垦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挂钩包保耿马古奕糖业有限责任公司、临沧滇晟农林发展有限公司。

(二)个性指标完成情况。安排专人负责对接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指导农垦系统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年内督促提醒各农场做好食品安全有关工作3次,根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做好“临沧市2022年9月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冬季农村食物中毒防控和毒性中药材中毒防控宣传等工作,并积极配合市农业农村等部门建设全市农垦农业产业化体系,配合市市场监督部门做好有关执法工作。

二、本领域食品安全基本状况

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方面。临沧垦区勐撒农场于2008年实施茶叶质量追溯项目,可追溯面积7450亩,可追溯产量1600吨。勐省农场于2016年实施茶叶质量追溯项目,可追溯面积6000亩,可追溯产量600吨,可追溯“勐省牌”烘青绿茶等系列产品。

在食物中毒防控宣传教育方面。年内,通过微信群督促提醒垦区各农场做好防止野生菌中毒、加强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防控有关工作3次,截至目前,临沧垦区未发生食用野生菌、草乌、附子中毒事件,未发生其他食品安全事故。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食品安全工作认识不够。宣传教育工作不够深入广泛,垦区部分职工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二是食品安全体系建设不到位。部分农场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存在使用除草剂、农药等行为。

四、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建议

针对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够深入广泛、食品安全体系建设不到位等问题,主要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加强实地督查指导。由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垦区5个国有农场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结合实际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等重要文件,市委市政府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加强日常提醒。针对野生菌、公共食堂等高危食物及食品安全事故易发场所进行针对性地督促提醒,要求各农场社区管委会扛实责任,常吹“耳边风”,常念“紧箍咒”。三是加强食品安全体系建设。要求各农场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减少使用除草剂、农药等有害化学物质,推广机械除草、粘虫板、有机肥等绿色生产技术。

五、下步重点工作落实的措施

下步工作中,市农垦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指导下,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极端负责的态度落实好“四个最严”的要求,坚决铸牢食品安全防线,全力做好垦区食品安全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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