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临沧市农垦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严的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筑牢农垦系统食品安全防线。现将2023年上半年农垦系统食品安全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当前本领域食品安全的状况
临沧垦区现辖永德县勐底农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孟定农场和勐撒农场、沧源佤族自治县勐省农场、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双江农场5个国有农场。2010年,国有农场属地化管理后,市农垦局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垦区各农场产业发展和农垦项目建设。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方面,临沧垦区勐撒农场于2008年实施茶叶质量追溯项目,可追溯面积7450亩,可追溯产量1600吨。勐省农场于2016年实施茶叶质量追溯项目,可追溯面积6000亩,可追溯产量1000吨,可追溯“勐省牌”烘青绿茶等系列产品。2023年上半年,市农垦局机关和临沧垦区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二、安排部署和推进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的情况
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食品安全包保责任清单的通知》(临办通〔2022〕140号)要求,市农垦局负责包保耿马县古奕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和临沧滇晟农林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安全督导检查工作。受局党组书记、局长普润清同志委托,党组成员、副局长蒋正林分别于3月、5月深入耿马古奕糖业有限责任公司、临沧滇晟农林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食品安全第一、第二季度督导检查。蒋正林听取了两家公司相关负责人关于食品安全日常管理情况的介绍,详细查阅了食品安全工作台账,实地检查了企业原材料收储、生产车间清洗消毒灭菌、成品储存等食品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传达了市政府食安办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按照《临沧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的通知》(临食安办发〔2023〕25号)要求,市农垦局组织开展野生菌中毒防控科普宣传2次,切实增强机关干部职工野生菌辨识能力和防范意识。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通过实地督导检查发现耿马古奕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因公司法人未完成变更登记原因,暂未与耿马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签订2023年食品安全生产责任书(已整改)。
2.企业人力资源配备不完善,公司现有员工7人,负责人陈国军兼任食品安全总监,没有配备食品安全员(已整改)。
3.该企业于2020年起停产,于2022年12月1日重启试生产。目前,处于停产状态,食品安全相关制度未更新完善。
(二)通过实地督导检查发现临沧滇晟农林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暂未与耿马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签订2023年食品安全生产责任书(已整改)。
2.企业食品生产日报表中缺少负责人和监督员签字(已整改)。
3.该企业生产设备比较老旧,生产车间周边环境等还有待提高。
4.相关制度没有在醒目位置展示(已整改)。
四、面临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一)包保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耿马县古奕糖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业务是糖类食品包装和销售,不涉及糖类食品生产环节,目前,处于停产状态,暂无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临沧滇晟农林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业务是魔芋精粉加工,目前,处于停产期,暂无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二)农场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临沧垦区产业主要以茶叶、水果等热带经济作物种植加工为主,部分农场企业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存在使用除草剂、农药等行为,存在一定风险隐患。
五、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建议
一是开展好督导检查。切实按照市政府食安办要求,认真对照《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开展包保企业食品安全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至市政府食安办。二是加强日常提醒。针对野生菌、公共食堂等高危食物及食品安全事故易发场所进行有针对性的督促提醒,要求各农场社区管委会扛实责任,常吹“耳边风”,常念“紧箍咒”。三是加强食品安全体系建设。要求各农场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减少使用除草剂、农药等有害化学物质,推广机械除草、粘虫板、有机肥等绿色生产技术。
六、下一步重点工作落实的措施
下步工作中,市农垦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市政府食安办的指导下,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极端负责的态度落实好“四个最严”的要求,坚决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全力做好包保企业食品安全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