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及“五一”期间全市主要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分析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4-09 17:29 信息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临沧市自然灾害风险形势会商研判工作机制》要求,市安委办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气象局、省水文水资源局临沧分局等部门,对4月份及“五一”期间全市自然灾害风险形势进行会商研判。

一、气象方面

(一)趋势预判

4月全市雨量正常,气温正常略高。月内主要有3次降雨天气过程,大致出现在上旬中有分散性阵雨,中旬中和下旬初有小到中雨局部大雨。

预计“五一”期间(5月1日—5日),全市以晴间多云为主,局地有短时阵雨。

(二)防范应对建议措施

一是4月气温回升快,大风天气频发,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偏高,需加强火源管理,做好森林和城乡防火工作。二是春季冷暖空气交汇频繁,易出现大风、雷电、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应做好防御工作。三是预计雨季开始前区域性气象干旱明显,需密切关注气象干旱变化形势,提前采取应对措施。

二、水文水资源方面

(一)水情趋势预测

1.河道洪水预测:主要河流水势平稳,发生洪水可能性小。

2.来水预测:两大流域主要河道来水总体较历年同期偏少2成左右。

3.土壤墒情:土壤墒情缓慢衰减,局部区域可能发生中度缺墒。

(二)防范应对建议措施

一是统筹做好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节水调水保障工作,重点关注主要城镇供水水源的节水、蓄水、调水。二是提前谋划抗旱保供水工作。

三、森林草原方面

(一)风险分析研判

1.森林草原防火方面:4月气温升高,全市防火等级将普遍处于4级向5级最高火险等级发展态势,清明节前后两个星期是上坟集中期,加之,烧甘蔗地、烧秸秆等农事用火增多,极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森林草原防火形势极其严峻。

2.林草有害生物方面:4月气温升高,人流物流日趋频繁,林草有害生物发生诱因增多,发生危害风险不断增加,切实做好林草有害生物早期防治,有利于降低虫口密度,最大程度减少危害和损失。镇康、耿马、沧源三个边境县要突出抓好境内外白蛾蜡蝉、薇甘菊防治;临沧坚果、核桃重点抓好蝽象、蓟马、蚜虫、蚧壳虫、金龟子、食叶和蛀干蛾类、害鼠、炭疽病、白粉病、膏药病等防治;松科植物重点抓好松毛虫、天牛、小蠹虫等防治;阔叶林重点抓好叶甲、食叶和蛀干蛾类、蚂蚁等防治;疏林地、苗圃、草地重点抓好红火蚁、蚜虫、蚧壳虫、有害植物等防治。

3.野生动物方面:发生陆生野生动物疫病的风险。野生动物出没频繁,在周边生活和旅游的人群面临被黑熊、野猪、毒蛇等野生动物伤害的风险。

(二)防范应对建议措施

1.森林草原防灭火方面应对措施:一是持续做好宣传教育。宣传贯彻落实好总林长令,用好无人机宣传巡护,科学合理设置飞行路线,加强对深山区、易发生森林草原火情(灾)的区域进行巡航,用好运兵车、防火车等巡逻宣传,扩大宣传面、迅速形成强大的警示和震慑。二是持续做好安全扑救准备。强化指挥员、专业半专业队员、护林员、乡镇干部、村干部等对森林草原早期火情处置流程、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预案、防扑火技能、紧急避险技能等能力培训学习、实践演练。务必做到不盲目扑救,坚决落实“三先四不打”火场纪律,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三是持续管好野外火源。充分发挥好已设置的930个森林草原防火卡点作用,加强带装巡护,发现火种及时灭,并重点对痴呆聋哑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监护管控,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命令、野外违规用火举报奖励机制和临沧市公职人员带头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求,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从严处置。

2.林草有害生物方面应对措施:一是把好监测关。进一步完善防控机制,充分发挥林草监测站点作用,落实护林员巡山护林有害生物监测责任,畅通沟通联系渠道,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置。二是把好防治关。加大防治投入,提升防治能力,做好防治药物器械储备,拓展社会化防治方式,精准施策,科学防治,防早防小,避免因农药使用不当发生次生灾害。三是要把好检疫关。严格执行检疫制度,加大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工作力度,强化源头管理,规范检疫行为,严防林草有害生物传入传出造成危害。

3.野生动物方面应对措施:一是强化协调管理,坚决落实野生动物保护各项措施。二是加强日常监测,实行监测信息日报告制度。三是开展主动预警,组织实施采样送检,各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要积极开展主动预警采样工作。四是加大野生动物肇事防范宣传。加大对山区和林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教育和宣传,督促并配合保险公司做好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理赔手册、宣传资料发放,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同时加强野生动物防范知识培训,特别是毒蛇、黑熊、野猪等危险动物防范知识宣传,让群众掌握遇到野生动物时安全躲避及自救的方法,提高群众主动防范能力;建设必要的防护设施,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牌。五是抓实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工作。严格执行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赔偿范围、赔偿标准,做到应保尽保、补偿及时,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

四、交通运输方面

(一)风险研判

1.4月份及“五一”期间,客货运输繁忙,超限超载、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多发,浓雾、降雨、大风等恶劣天气导致路面湿滑、能见度低,长陡下坡、急弯险道、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易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交通阻断风险高。

2.交通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施工引发涌水突泥、塌方、滑坡等自然灾害风险较高。正值施工黄金期,天气干燥,赶工期、违章指挥、冒险作业、违规用火用电、用焊引发事故的风险高。

3.恶劣天气下船舶违规冒险航行引发事故的风险不容小觑。

(二)防范应对建议措施

一是深入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落实落细风险管控措施,切实有效管控行业安全生产风险。二是持续对运营公路监测和巡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保障运营安全。三是强化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加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四是严厉打击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工程建设、路网运营领域冒险行驶、冒险航行、冒险作业、违章指挥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五、地质方面

(一)风险研判

1.4月为全市地质灾害低易发时段,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高发区主要集中在:凤庆县大部、镇康县中部和东部,永德县西部和东南部,沧源自治县中部和北部,耿马自治县东北部和西部,双江自治县东部和北部,临翔区北部、西部和东部。陡崖、沟口的村镇居民区危险性大;公路(铁路)沿线、水电建设开发区、矿山开发区、光伏等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的地段。

2.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主要为地质灾害高易发且降水偏多且突发性天气多发的区域,以及交通、水利等重点工程项目施工较多的区域。

3.预测全市地质灾害的发生风险不高,但由于4月份降雨逐渐增多,工程活动仍然剧烈,要特别重点关注降雨区降雨时段的施工安全问题。

(二)防范应对建议措施

1.落实防灾减灾责任做好巡查排查。发挥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职能作用,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地质灾害防御和防治工作。发挥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和驻县联乡技术单位作用,将群测群防和专业技术排查相结合,扎实做好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工作,掌握汛前地质灾害隐患变化情况。

2.强化地质灾害风险防控。针对风险高的变形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进一步加大推进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项目的实施及资金执行。以“除隐患、安民心”为工作重点,对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搬迁避让;对直接威胁城镇、人口集中居民点或重要公共设施的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采取综合防治手段开展地灾隐患点工程治理。

3.强化监测预警。做好已建成703处监测预警项目的运行维护,保证每年度非汛期各个标段的设备在线率不低于90%。同时,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作用,强化针对在册隐患点的排查、监测、预警工作。

六、水务方面

(一)风险研判

1.预计4月全市雨量正常,气温正常略高,主要河道来水持续偏枯。土壤含水量、地下水水位总体呈下降趋势,局部区域已出现缺墒情况。

2.雨季来临前,干旱将对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城乡供水及农作物造成较大影响,库塘蓄水得不到有效降雨和来水补充,河流水源头逐步萎缩、减少,地势较高、水源点少的山区、半山区可能相继出现不同程度缺水困难,部分城区、集镇和农村供水逐渐受到供水不足影响,城乡供水安全不足问题逐渐明显。

3.我市城区、乡镇水利工程布局普遍不均,可调配水资源较为有限,居住分散、点多面广,受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4月份泼水节人流量增加影响,城区和乡镇供水人群增加,保供水难度大。

4.持续干旱导致土壤墒情逐渐衰减,降水难以形成有效地表径流,各重要水源、水库蓄水减少加快,城乡供水安全形势愈加严峻,如出现异常高温少雨天气还会加剧供水不足问题。

(二)防范应对建议措施

1.坚决扛牢抗旱保供水工作的政治责任。扛牢压实抗旱保供水政治责任,抓实抓细抗旱减灾各项工作,确保城乡供水、工农业生产用水和生态用水安全。旱情、供水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清楚明白,及早地研究部署落实抗旱保供水工作。

2.加强监测预警。密切监测旱情发展趋势,动态掌握抗旱形势,定期开展旱情会商,综合分析监测信息和统计信息,及时准确发布旱情预警信息,做到旱情早发现、早预警、早防范。

3.加强风险隐患排查。采取网格化排查、针对性措施、精细化服务抓实抓细供水保障。一是要摸清旱情底数。二是要动态调度,实时掌握当前雨情、水情、墒情、苗情、旱情、库塘蓄水情况、抗旱应急工程建设进度等信息,及时采取应急调水、启用抗旱应急工程、组织拉运水等多种抗旱措施。

4.做好供需水平衡分析。通过开展“地下找水、山泉引水、天上要水、应急调水、全民节水”抗旱保供水“五大行动”,结合各地城乡供水水源保障情况,动态做好县、乡、村供需水平衡分析,抓实抓细抗旱减灾各项工作全力保障城乡供水安全。

5.着力做好抗旱宣传及信息上报工作。加大对城乡居民、用水大户、学校等的节水宣传力度,增强全民节水意识;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坚持正面宣传、正确引导,形成全社会支持抗旱的良好氛围。

七、农业农村方面

(一)风险分析研判

当前,我市各地小麦处于灌浆期和收获期,蚕豆为结荚期和收获期,马铃薯茎膨大期和收获期。下步,随着作物生长,气温回升,小麦白粉病、锈病、各类作物蚜虫、潜叶蝇、蚕豆赤斑病、锈病等还将进一步扩散流行。根据当前夏收粮食作物主要病虫发生情况、气候因素、田间管理等综合分析,预计蚜虫和马铃薯晚疫病局部中等至偏重发生,其他小春粮豆作物病虫害的总体发生程度为中等偏轻发生,预计小春主要粮豆病虫害总发生面积60万亩次。

1.小麦病虫:预计中等偏轻发生,预计再发生面积15万亩次。其中条锈病预计轻发生,预计再发生面积1.5万亩次;叶锈病预计轻发生,预计再发生面积5万亩次;白粉病预计轻发生,预计再发生面积3.5万亩次;蚜虫预计中偏轻发生,预计再发生面积5万亩次。

2.蚕豆病虫:预计中偏轻发生,预计再发生面积12万亩次。其中蚕豆锈病预计中偏轻发生,预计再发生面积2.0万亩次;赤斑病预计轻发生,预计再发生面积2.5亩次;蚕豆蚜虫预计中偏轻发生,预计再发生面积4.5万亩次;斑潜蝇预计轻发生,预计再发生面积3万亩次。

3.马铃薯病虫:预计中偏轻发生,预计再发生面积5.0万亩次。其中马铃薯晚疫病预计中偏轻,局部中等发生,再发生面积2.5万亩次;地下害虫、青枯病、早疫病等预计中偏轻发生,再发生面积2.5万亩次。

(二)防范应对建议措施

1.加强病虫动态监测和信息发布、上报。当前小春作物正处在产量形成的关键时期,要认真开展小麦、油菜、蚕豆、马铃薯、蔬菜等的病虫害田间监测、调查,掌握病虫害田间发生动态,注重病虫害发生动态信息上报,及时发布预报预警,做到预测预报准确、及时有效地指导当地群众开展大面积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轻病虫危害损失。

2.把握关键防治时期。根据当前田间调查情况,重点做好蚜虫、小麦锈病、白粉病、马铃薯晚疫病等病虫害的防控工作。各县(区)小春作物病虫监测工作,及时掌握病虫发生动态并发布相关病虫预报,把握防治关键时期,做好防控指导工作,有效控制病虫害的流行和危害。

3.强化统计调度。及时收集上报重大病虫害发生、防控情况。

八、文化旅游方面

(一)风险研判

4月及“五一”期间,由于气温转暖、风大,临近汛期,道路受雨水、山洪影响,局部景区景点地质灾害存在滑坡、坍塌风险,同时在景区景点、文物保护和宗教活动场所等地方人员聚集,祭祀用火、烧香等明火使用频繁,护林防火风险明显增大。“泼水节”“摸你黑”节庆期间,道路交通、山洪、踩踏风险增加,部分活动在临近水源地,有溺水风险,涉旅、文物保护单位气象自然灾害、地质、地震风险偏高。

(二)防范应对建议措施

1.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突发气候极端地质灾害、地震和气象灾害防范,督促景区景点等重点文化旅游单位完善重要设施安全综合防范责任制,确保防灾物资、人员队伍和值班会商制度落到实处,及时接收和推送气象信息,加强预警准备情况以及存在的风险隐患、安全转移措施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

2.提前研判,强化应对措施。提前做好“泼水节”“摸你黑”等节日的服务和管理、强化途经地、目的地天气、交通及旅游景区开放情况和门票预约措施。及时掌握气象等预判信息,及时召开抗震防灾、防汛、地质灾害、森林草原防灭火、极端气候等专题会议,指导行业应对自然灾害能力,强化防范应对措施。

3.加强节庆活动管理。结合“清明节”“五一”“泼水节”“摸你黑”重大节庆活动、节假日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汛期安全保障要求,组织开展行业辖区监管旅游设施的防汛、道路交通、防自然灾害自检自查,及时查找、整改存在问题和风险隐患,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部署。

4.持续做好旅游项目护林防火、地质灾害、水资源旅游项目综合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依法查处非法违法行为。重点对A级旅游景区道路、观景点、观光车辆、特种设备、玻璃栈道等防洪水、防泥石流、防坍塌、防雷电、防拥堵、防溺水、水上游乐设施联合检查,景区用电安全、野外火源管控、森林火灾火源管控“两个普遍性突出问题”等进行排查,落实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区的监测、预警和避险转移措施等、及时对旅游景点景区、文物保护单位及新建和在建的旅游景点景区周边斜坡、沟道等进行隐患排查。按照“早巡查、早发现、早报告、早监测、早处置”的原则,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将责任贯穿到具体排查工作中,明确到岗、到人、到点,组织全方位、全覆盖的隐患排查,发现险情立即处置、报告。

5.强化灾害安全信息预警值班和信息报送。依托“一部手机游云南”及时预报雨情、水情及强降雨可能引发的洪涝、地质灾害等预报预警信息,把握防汛地质灾害防灾主动权。按照“快速、准确、全面”的原则,按程序、按规定,准确上报灾情。

九、总体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各方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我市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上来,坚决扛牢政治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钉钉子”的精神,突出问题导向、紧盯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和重点领域风险,细化各项防御措施,坚决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预警研判、深入排查检查。要密切关注4月份冷暖空气交汇频繁,易出现大风、雷电、冰雹等强对流极端天气,全市大部降水持续偏少、气温升高,风干物燥,高温少雨,旱情进一步发展对群众生产、生活、出行等造成的不利影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春旱持续、春耕生产、清明假期、农事用火、民族民俗、生产经营、旅游踏青等活动日益频繁,加大排查检查、强化分析研判,对本行业领域、辖区的主要风险点要做到心中有数、了然于胸。要进一步完善灾害联运应急处置流程、确保预警信息发布早、传递快、做到精准预报、及时响应、准确应对。

(三)拧紧“防”“救”链条,做好防范应对。各级各部门要抓紧补短板、强弱项、提能力,确保“防”和“救”的责任链条无缝连接。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地区、本部门地震和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进一步强化救援力量和能力建设,提升复杂条件、特殊区域、极端环境下的救援攻坚能力。要坚持抓基层、抓一线,把提升县、乡、村防范应对灾害能力作为一项重大工程来抓,加大隐患识别和灾害应急第一响应能力建设力度,强化全天候地质灾害巡查排查、群测群防和综合治理,着力打通灾害抢险救援工作“末梢”。

(四)增强忧患意识,保持应急状态。进入4月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已进入繁忙期,加上清明、五一假期期间人流量大等因素叠加影响,防控压力进一步增大。要切实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发生事故险情及时、安全、科学、有效应对和处置。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时刻保持备战状态,有针对性前置救援力量,完善应急预案,强化物资储备和实战演练,随时做好“打大仗、打硬仗”准备,确保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和快速响应机制,做到果断决策、科学应对、高效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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