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沧市“5·12”全国防灾减灾日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4-28 09:14 信息来源: 临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浏览次数:

临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沧市“5·12”全国防灾减灾日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临安发〔2025〕4号


各县、自治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025年临沧市“5·12”全国防灾减灾日暨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临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5年4月26日



2025年临沧市“5·12”全国防灾减灾日暨宣传周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临沧市“5·12”全国防灾减灾日暨宣传周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2025年5月12日是第17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身边灾害隐患”,5月12日至18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突出涉灾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组织开展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推动安全防范措施深入群众、落到基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活动内容

(一)“5·12”全国防灾减灾日暨宣传周启动活动。启动仪式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主办,市应急管理局、临翔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协办,具体内容如下:

1.时间:2025年5月12日10:00—12:00。

2.地点:临翔区世纪路沧江园广场。

3.范围: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名单及人数见附件1)。

4.议程:拟请市政协副主席、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张发云同志主持,拟请1名市政府领导出席并作讲话要求。共有三项内容:一是鸣放防空警报;二是市政府领导讲话并宣布2025年“5.12”全国防灾减灾日暨宣传周活动开幕;三是现场宣传及观摩活动。

其他7县结合实际,同步开展“5.12”全国防灾减灾日暨宣传周活动启动活动。

(二)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科普宣教活动。5月12日至18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宣传周期间,各县(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交传媒等载体,组织开展模拟体验、展览等活动,加大普及灾害风险基本知识、防范应对技能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等常识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两微一端”等传播载体集中推送防灾减灾题材的短视频等科普作品;要在城乡社区、广场公园、交通场站、大型商业综合体、各城区的户外LED电子大屏等重点场所张贴悬挂安全标语、挂图,播放防灾减灾公益宣传片,持续扩大宣传声势。要广泛发动基层灾害信息员、护林员、地质灾害监测巡查员、社区网格员、消防员、安检员、社会应急志愿服务队伍等基层力量,深入开展防灾减灾科普“五进”宣讲宣传活动,强化灾害信息报送、隐患辨识、避险转移等务实培训,切实提高灾害“早排查”“早预警”“早行动”能力。要办好《全民安全公开课》,组织开展“应急有我 安全同行”志愿服务等宣传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普及公众普遍关心的防暴雨洪涝、防地震、防溺水、火灾逃生、急救等知识技能;注重激发媒体融合活力,强化正向引领。

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收集、整理、制作了一批宣传标语、科普视频等资料,已上传至公共邮箱(邮箱号:yn2025qgfzjzr@163.com,密码:Yn123456),供各地、各部门和单位下载使用。

宣传周活动结束后,请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认真总结提炼“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工作开展情况,并填报好所涉及相关统计表册,于5月22日(星期四)前报市应急管理局减灾科。(联系人及电话:赵军梅,13987019116,邮箱:lcsjzk2131678@163.com)

三、工作要求

(一)要深刻认识灾害隐患排查重要意义。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聚焦增强应对灾害的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聚焦落实防灾减灾救灾责任,通过加强防灾减灾宣传,进一步统筹防灾减灾救灾一体化工作理念,科学把握减灾规律,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更加突出“防”的前馈和减损作用,同时强化“抗”的意识和能力、“救”的预案和措施,系统着力、综合施策,全面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各环节工作,营造全社会参与防灾减灾的良好氛围,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二)要紧扣主题丰富教育宣传形式内容。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安全风险和实际工作需要,积极拓展宣教方式和载体,探索方便群众参与的有效途径。坚持传统和新兴媒体相结合,针对公众普遍关心的暴雨洪涝、地震、溺水、火灾、地质灾害等灾害,通过普及知识、传授技能等多种方式,让群众认识灾害隐患的危害,学会及时准确辨析危害、科学安全避离危害,避免临灾遇险时因恐慌造成次生、衍生事件,尤其要充分考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自救互救能力弱的群体,分众施策,切实提升广大群众的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要以排查身边灾害隐患为切入点,推进学校公共安全教育、社会公共安全教育、以行业为主的专业公共安全教育和以突发事件为主的应急管理安全教育。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要通过主题班会、安全课堂等,系统宣讲普及校园安全、防震减灾、防火防电等各类安全知识和技能。要充分发挥各类安全体验馆、科普场馆、科技馆等公众场所的作用和优势,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组织模拟体验、展览、演讲、知识竞赛,邀请行业专家等开展防灾减灾公益讲座、科普展览、现场咨询等活动。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社交媒体、公交地铁传媒以及户外大屏、楼宇字幕等平台,播放洪涝、风雹、地质灾害、火灾、地震等各类灾害防范知识和应对技能,扩大公益宣传范围,提升宣传效果,确保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人群全覆盖、无死角,夯实防灾减灾的群众基础,真正达到“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实战效果。

(三)要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各类隐患。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加强风险分析研判,推动有关基层单位深入排查灾害事故风险隐患,筑牢防线、守住底线,有效减轻灾害损失,严防各类灾害事件发生。突出排查重点,深入推进水利、交通、市政、农业、森林草原、矿山安全、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和城镇燃气、消防、电动自行车、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等与群众生活安全密切相关领域,针对城市地下空间、尾矿库、病险水库、桥涵隧道、城中村、城乡接合部、“九小场所”等重点部位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处置。重点排查极端灾害条件下是否存在影响安全运行的突出风险,有关部门单位监测巡查、识别评估的责任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灾害风险防控机制、各类应急预案是否完备有效。充分发挥基层灾害信息员、网格员等力量,引导社区居民和社会力量等,广泛参与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防汛设施巡查、森林草原火险管控等群测群防工作,主动发现和举报各类灾害风险隐患。对问题隐患突出、危险系数高的地区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及时发现、上报、处置各类风险隐患,确保将风险隐患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尽最大可能减轻灾害风险。

(四)要切实提升应急处置综合应对能力。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立足于防范巨震大灾和各类极端突发情况,深化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市、县(区)专项应急预案和乡镇(街道)应急预案的编修工作,完善工作体系,细化职责分工,实化防御措施。“由下至上、由点到面”组织开展着眼于各种极端情况的应急演练,磨合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提高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推动提升基层单位、群众熟悉流程和避险方法。要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提前谋划本地区、本部门年度应急综合演练、专项演练和基层演练工作,综合演练要围绕城市大震巨灾、大面积或多点并发灾害事故等复杂场景,提升跨区域、跨部门协同应对能力;专项演练要全流程检视应急准备和处置中存在的短板弱项,促进预案衔接,优化机制措施;基层演练要注重群众参与,突出应急疏散、紧急避险、信息报告,强化先期处置。要加强涉灾部门、行业沟通协作,强化部门联动,做好队伍、装备、物资和网络通信等各项应急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灾情险情,能够有力应对、有力处置、有效开展救灾救助工作。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可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灾害高风险地区的重点防灾单位、中小学校、乡镇和村组要开展一次应急避险演练。各类演练的开展要符合实际,杜绝走流程、走形式,切实做到有效管用、贴近实战,要及时评估总结,做到组织一次、受益一次,充分发挥其实际作用。

四、其他事项

(一)市级启动仪式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具体负责,临翔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配合。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统筹协调好“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启动仪式及宣传活动各项工作细节落实到位。

(二)参加“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的单位(部门),有制式服装的统一着制式服装。

(三)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做好活动当天上午临翔区世纪路沧江园段道路交通秩序维持工作。

(四)请市融媒体中心做好活动宣传报道工作。



附件:1. 参加现场宣传服务活动单位(部门)名单

    2. 参加启动仪式单位(部门)名单


附件1


参加现场宣传服务活动单位(部门)名单


市级部门:市公安局(含临翔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含市地震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国动办,市红十字会,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含临翔区消防大队),人保财险临沧分公司(含临翔分公司)、临沧市矿山救援中心、临沧蓝天救援队。

临翔区: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管理局(含区地震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林业和草原局,区红十字会,区气象局。

注:没有纳入的单位,如需参加现场宣传服务活动,联系市安委办,联系人及电话:鲁忠华 13988378575。


附件2


参加启动仪式单位(部门)名单


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不少于20人。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广播电视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供销社、市红十字会、临沧机场、市气象局、省水文水资源局临沧分局、临沧边境管理支队、临沧供电局、人保财险临沧分公司、蓝天救援队各10人。

市委宣传部、市外办、市地震局、中国电信临沧分公司各5人。

临翔区参加启动仪式单位(部门)对应市参加,人数由临翔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落实后报市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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