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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9月份及国庆节期间全市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分析报告的通知


来源:临沧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临沧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时间:2023-09-04 11:46:5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各县、区减灾委员会,市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近日,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省水文水资源局临沧分局等部门,对2023年9月份及国庆节期间全市自然灾害风险形势进行会商研判,形成了《2023年9月份及国庆节期间全市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分析报告》。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防范应对工作。



临沧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4日

(联系人及电话:鲁忠华,0883-2131678)


2023年9月份及国庆节期间全市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分析报告


近日,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省水文水资源局临沧分局等部门,对2023年9月份及国庆节期间全市自然灾害风险形势进行了会商研判。

一、气象方面

(一)气候趋势预测

预计9月全市大部雨量正常略少,气温正常略高。月内主要有3次强降雨天气过程,大致出现在上旬初、中旬末和下旬末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大部地区雨季于10月中旬前后相继结束,与常年相比属正常。

预计国庆期间(10月1日—10月6日),全市多阵雨天气,局地可能出现单点性强降雨,以及雷暴、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

(二)建议措施

1. 9月份和国庆节期间单点性、区域性强降雨和强对流天气发生频率仍较高,易引发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请有关部门做好预防工作,避免和减轻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2. 进入秋季后自然降水将逐渐减少,降水时空分布不均,部分地区出现阶段性气象干旱的可能性较大。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确保库塘安全度汛前提下,做好库塘蓄水工作。

3.预计秋季有5~7天的连阴雨天气,对秋粮作物收晒有不利影响,请采取措施应对。

二、水文方面

(一)基本情况

1. 气象预测。根据气象部门预测,预计2023年全市大部降水总量正常,年平均气温正常略偏高;雨季开始期正常,春季和初夏局地干旱较常年偏重;主汛期降水正常略偏多,气温正常略偏高,局地性强降水天气突出。预计9~11月降水总量正常略偏少,可能出现5~7天的秋季连阴雨天气;气温正常。雨季于10月中旬前后结束,与常年接近。

2. 水文预测。根据水文部门分析,南汀河干流可能发生中等洪水,其他主要河流干流以小洪水为主;全市大部分中小河流以小洪水为主,少数中小河流因局部强降水可能发生中等以上洪水。洪水主要发生在6-10月份。重点关注南汀河孟定段、小黑江勐省段、勐勐河勐勐坝段、罗闸河云县段可能发生汛期洪水,山洪灾害重点关注防洪能力薄弱且有沿河村落的山洪沟。城镇内涝重点关注临沧主城区内涝防范。

3. 灾情。受局地强降雨和单点暴雨影响,我市各县(区)先后发生了洪涝灾害。截至2023年8月30日,我市8县(区)78个乡(镇)、农场不同程度遭受洪涝灾害,受灾人口12.79万人,农作物受灾9.91万亩,损坏3级以下堤防7处、损坏水闸1处、损坏护岸18处、损坏灌溉设施32处、其他水利设施54处。因洪涝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8778.698万元,其中:水利工程直接经济损失1688.66万元。目前,全市共投入抢险人数0.2125万人,投入抢险资金714.58万元,转移人口830人,减少受灾人口32655人,减淹耕地0.3222万亩,防洪减灾经济效益5701.61万元。

过去一周,2023年8月22日至30日,我市6县(区)32个乡(镇)不同程度遭受洪涝灾害,受灾人口2.3809万人,因洪涝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865.47万元,其中:水利工程直接经济损失20.8万元。

4. 库塘蓄水。截至2023年8月31日,全市库塘蓄水34563.9万立方米,比上期多蓄2780.09万立方米,比去年同期多蓄7588.74万立方米,比多年同期多蓄7829.74万立方米,占2023年省级4.2亿蓄水目标任务的82.3%。

(二)风险形势分析

1. 存在问题。一是受地势地貌复杂影响,我市多为山区、半山区,河谷纵深,沟壑纵横,沿河村落分布较多,局部区域生态脆弱、地质破碎,山洪灾害点多、面广,防御难度大。二是在建重点基础设施多,分布广,项目建设对地表、山体存在不同程度的扰动,极易受极端天气影响。三是水库防御压力大,积病成险的小型水库也不断增加,2022年全市鉴定为“三类坝”的中小型水库共90座。三是防汛抗旱基础设工程体系仍然不够完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尚未全部覆盖。

2. 九月份风险分析。根据气象水文预测,9月份降雨将逐渐减少,但极端天气、单点性大雨、暴雨时仍有较大概率发生,一旦发生区域性、单点性强降雨,加之前期遭遇多次降雨过程,地质、土质稀松,极易引发山洪、泥石流、滑坡和城镇内涝等灾害,防御山洪灾害难度大,汛期面临的防汛压力较大,需进一步加强短时强降雨、区域性高强度降雨防范。此外,进入九月,学生开学、秋季施工、农业生产等活动集中,人流密集场所如学校、在建工程、集镇等重点洪涝灾害防治区域安全隐患增多,部分地区受单点性暴雨、持续强降雨影响,发生山洪灾害的风险较高,需加强防范。

3. 国庆风险分析。进入后汛期降雨过程减少,极端天气、短时区域强降雨难以防范,节假日期间城镇、景区流动人口大,山洪隐患点、风险点增多,潜在威胁仍然较多,群众防灾避灾意识和自救能力亟须提高,多重因素的叠加,给山洪和地质灾害防御带来极大挑战,需加强人员集中区域、景区、重点山洪灾害隐患点的预警预报措施,落实“叫应”机制。此外,后汛期气象干旱日趋明显,可能出现旱涝急转,需进一步落实干旱防范措施和城乡供水安全保障措施。

(三)下步措施建议

1. 严格防汛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把责任落实到防汛减灾全过程、各环节,对各项防治措施进行再检查、再部署、再落实。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意识,把防灾减灾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落实到最基层和第一线,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防汛责任制,切实承担起责任,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带队排查、亲自督促落实。各级责任人要切实上岗到位,熟悉掌握相关工作流程,清晰知道“要干什么、该怎么干”。各级防汛指挥部要加强统筹协调,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切实形成防汛减灾工作合力。

2. 强化预测预报。加强雨情水情监测预报预警,加强汛情、灾情分析研判,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响应联动机制,推动落实直达基层的临灾预警“叫应”机制,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和会商分析,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有效确保预报预警信息直达防汛工作一线、直达山洪灾害监测员,把握防汛抗洪主动权。

3. 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检查。按照汛前、汛中和汛后不同时段,组织开展水库、电站、河道、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学校、矿山、公路、铁路交通设施、在建重大重点项目等安全度汛检查,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千方百计确保安全度汛,同时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防汛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照一县一单限时整改。

4. 持续抓好山洪灾害防御。进一步落实山洪灾害防御地方主体责任,县(区)人民政府完善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组包户、党员干部包群众责任制体系,抓实监测预警平台和设施设备更新维护,完善山洪灾害防御方案和人员转移避险预案,切实提高群测群防能力,确保预警及时、反应迅速、转移快捷、避险有效,坚决避免山洪灾害发生群死群伤事件。

5. 强化监管确保水库安全度汛。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督促落实水库运行管理机构人员和质量、安全管理,建立防汛安全管理责任清单,逐库把“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落到实处,实现从“有名到有实”“有实到有能”的转变,做到有人、有制度、有方案、有预案、有预报设备。同时压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确保水库在标准内洪水不失事,超标准洪水内不死人的目标。

6. 强化做好主要区域、重要部位的防范工作。进一步抓紧排查城市防洪排涝薄弱环节,查找工程险点和工作漏洞,针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排险补救措施,解决好城市防洪排涝隐患问题。要加强对城市排水管网、排涝泵站等设施检查和城市河湖科学调度,提高雨水蓄排能力,重点落实城镇、电力、交通、供水、供气、旅游景区、机场、医院、学校等基础设施重点区域的排涝措施,确保城市正常运行。要及时转移低洼易涝地区的群众,适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防止一些群众盲目涉水涉险,危及生命安全。

7. 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执行汛期每天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全面做好防御值守、防范应对处置,加强汛情、灾情分析研判,强化会商研判,坚决杜绝有灾不报、故意瞒报、虚报行为,确保信息准确及时畅通。

三、森林草原防灭火方面

(一)灾害风险研判

1. 森林草原防灭火风险研判。综合考虑历史火情和火源特征、前期天气背景和可燃物状况、天气变化趋势等因素,全市9月份及国庆节期间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偏低,诱发森林草原火情(灾)的风险低。

2. 林草有害生物风险研判。9月份,进入秋季,天气逐渐转凉,昼夜温差加大,是林草有害生物危害分界期。大部分食叶和蛀干害虫大量取食危害后开始陆续进入越冬态。临沧坚果、核桃等经济林鼠害、蝽象、核桃食叶夜蛾、核桃枝枯病、核桃腐烂病、核桃黑斑蚜、蓟马等有害生物危害较为突出,局部地区食叶核桃夜蛾不排除集中爆发的风险;云南松、华山松等松科植物松毛虫、华山松木蠹象等危害与往年基本持平,枯死(濒死)松树较往年明显增多,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耿马、镇康、沧源边三县薇甘菊危害面积约有增加,不排除白蛾蜡蝉2代发生的可能;阔叶类植物重点做好蛾类、蚁类等害虫防治;近期持续降雨,雨量充沛,中幼林、苗圃、低洼地带等注意防洪排渠排涝工作。

3. 野生动植物风险研判。候鸟迁徙季节,面临陆生野生动物疫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非洲猪瘟等)发生的风险;近期,玉米、稻谷、甘蔗等农作物相继成熟,村庄、农田附近野生动物出没频繁,在周边生活和旅游的人群面临被黑熊、野猪、毒蛇等野生动物伤害的风险。

(二)应对措施

1. 森林草原防灭火应对措施。各级林草部门要做好防汛后期与森林草原防火准备工作衔接,提前进入工作状态,超前谋划工作,加快推进森林草原防火专业队伍组建以及防火项目建设,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并对防扑火机具进行检修,为2024年度防火期各项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2. 林草有害生物应对措施。一是加大监测力度,进一步落实各级各部门、林长、经营者、护林员监测责任,充分发挥林草监测站点作用,对林草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做到全覆盖。及时发现并掌握林草有害生时间、发生范围、种群动态、危害情况,畅通联系渠道,做到早发现、早安排、早除治。

二是加大防治投入和防治工作力度,完善联防联治机制,拓展社会化防治方式,精准施策,防早防小,全面提高疫情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加大检疫执法力度,强化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监管,严把检疫关。种苗产地检疫率和调出检疫率做到100%,严禁到疫区调运松木及其制品,严防林草有害生物传入传出造成危害。四是全面实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结合秋季松材线虫病专项普查工作,摸清枯死(濒死)松树底数,制定方案,依法依规,迅速开展清理工作。

3. 野生动植物应对措施。一是强化协调管理,坚决落实野生动物保护各项措施;二是加强日常监测,实行监测信息日报告制度;三是开展主动预警,组织实施采样送检,各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要积极开展主动预警采样工作;四是扩大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群众保护和防范意识。加大对山区和林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教育和宣传,督促并配合保险公司做好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理赔手册、宣传资料发放,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同时加强野生动物防范知识培训,特别是毒蛇、黑熊、野猪等危险动物防范知识宣传,教会群众遇到野生动物时如何躲避及自救,提高群众主动防范能力;建设必要的防护设施,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牌。五是抓实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工作。加强与保险公司沟通协调,切实做好勘察、定损、理赔等工作,严格执行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赔偿范围、赔偿标准,做到应保尽保、补偿及时,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

四、地质灾害方面

(一)9月份及国庆节期间气候趋势预测。预计2023年9月份及国庆节期间(2023年9月1日~2023年10月6日)全市雨量接近常年,平均雨量约176毫米。预计9月雨量正常略少,全市平均雨量149毫米;国庆节期间雨量正常略多,全市平均雨量27毫米。

(二)9月份及国庆节期间防灾减灾建议

1. 重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预测,今年9月份及国庆节期间雨量接近常年,特别是国庆节期间,降雨较往年同时段偏多。各县(区)要充分估计地质灾害发生的不确定性,克服麻痹思想,时刻保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放松,时刻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作为工作目标,查找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补短板、强弱项。

2. 落实防灾减灾责任做好汛期巡查。一是汛期强降雨频发,要重点防范因降雨诱发的地质灾害,特别关注国庆节期间重点时段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工程建设项目在汛期要注意施工安全,必要时停工停产。二是发挥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职能作用,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地质灾害防御和防治工作。要加大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和防范工作的督促指导力度,加强农村建房选址、切坡、排水的管理、规范和指导。三是发挥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和驻县联乡技术单位作用,将群测群防和专业技术排查相结合,扎实做好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汛期巡查。

3. 强化监测预警。做好已建成487处监测预警项目的运行维护,保证每年度各个标段的设备在线率不低于97%。同时,充分发挥好2010个隐患点2451名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作用,强化针对在册隐患点的排查、监测、预警工作。“人防+技防”筑牢地质灾害安全防护网。

4. 注重单点强降雨天气过程的防范。进一步完善隐患点单点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加强隐患点演练和群测群防人员培训工作,严格汛期值班值守工作,节假日期间同样不能放松警惕。要将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传达到基层防灾减灾责任人,严格按照“1262”精细化预报要求,“提前12小时划定防范重点区、提前6小时预置救援力量并组织特殊人群转移、提前2小时组织受威胁人员转移”,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等各项准备,遇到突发地质灾害及时上报。

五、交通运输

(一)风险研判

1. 防汛形势严峻。进入 9 月,土壤含水量已饱和,少量的降雨也极易引发山洪泥石流灾害,防汛救灾形势不容乐观。一是运营公路由于滑坡、塌方、泥石流、团雾、大雨、大风等自然灾害造成交通阻断甚至酿成事故风险大。同时,公路应急人员在恶劣天气情况对公路抢通保通、事故处理和救援中发生二次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风险也较高。二是区域性暴雨过程频繁发生,建设工地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临山临水建筑工地、宿舍工棚和临建设施、高边坡、高挡墙、高路堤路段、弃土场等重点部位发生塌方、滑坡造成人员伤亡的风险大。三是持续降雨造成的洪涝、泥石流、大雾、大风等自然灾害增多,船舶违规冒险航行造成人员伤亡的风险大。

2. 国庆期间运输安全风险突出。一是预计国庆期间班线

客运、旅游包车、农村客运、中长途网约车、乡镇渡口客运量将呈爆发式增长,非法营运、超载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有可能增多,安全生产和路网保通压力显著增大。二是国庆期间群众出行需求旺盛,人员流动频繁、货运物流活动密集,客货运总量将出现大幅度增长。高速公路小客车免费通行,交通流量将明显上升,客货车辆混行集中,高速公路交通事故风险上升。 三是旅游客运风险激增,各地旅游包车处于饱和状态,旅游客运企业车辆、驾驶员均处于高负荷运转状态。车辆、驾驶员长期高负荷运转,极易出现疲劳驾驶、车辆“带病运行”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特别是部分企业从外地调派的车辆技术状况无法有效保障、调派的驾驶员不熟悉本地路况和气候,属地营运安全监管得不到有效落实,对旅游客运安全都带来较大风险挑战。

(二)建议措施

1. 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要在前期开展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再次组织人员对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区域进行排查,增加路网监测巡查频率,杜绝道路运输、水上运输冒险行驶行为。加强交通工程建设项目重点部位地质灾害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杜绝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督促本领域、本辖区内企业立即开展自检自查,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全部整改到位。

2. 加强值班值守,精准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 24 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第一时间迅速上报信息,快速妥善科学处置突发事件。要做好防范暴雨、大风、极端天气等灾害预测预警工作,密切关注有关部门发布的恶劣天气等各类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发布预警提醒,提前采取防范应对措施,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及时按规定进行上报。

六、文化旅游

(一)存在问题

1. 汛期灾害安全应急预案编制简单,应急物资不足、应急装备保养维护不到位,应急保障不充分。

2. 从业人员安全风险意识不强,员工应急演练培训不到位、演练形式化。

3. 企业安全防范意识不强,自然灾害救援队伍力量薄弱,人员较少,不足以保障景区景点事故突发时的应急救援。

4. 景区景点、旅游参观的文物单位、文物古建筑、森林公园等旅游场地点多面广,交通基础设施滞后,抗风险能力普遍较低,雨季易发生道路坍塌、山洪、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和冰雹、大风等极端气候,存在警示牌数量不足。

(二)工作措施

1. 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古建筑和旅游景区景点要合理配备必要的安全救援物资和设施设备,强化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依法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与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相衔接,定期组织演练。

2. 严格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安全不合格、不达标的,不予评定A级旅游景区;A级旅游景区在运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整改不力的,取消质量等级;配合景区主管部门严格落实景区最大承载量和分流措施;在复核检查中,配合有关部门督促A级旅游景区,配备必要的安全和救援人员、设施设备,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依法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与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相衔接,定期组织演练,增加人员,确保防灾减灾救灾救援有队伍。

3.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指导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开展风险管控工作,检查各级文化旅游部门履行安全风险管控职责落实情况,确保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县(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风险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文化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风险辨识、检测评估,发现风险立即按程序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安全风险。

4.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配合有关安全管理部门,开展高层建筑及文物古建筑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风险管控督查和检查,确保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要求企业进一步提高风险认识,做好应急保障准备。县(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配合消防、公安、交通、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开展经常性安全风险辨识、检测评估,发现风险,立即按程序采取措施,有效控制风险。

5.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配合景区主管部门和有关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安全风险管控督查和检查,确保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县(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配合景区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消防、减灾等部门开展经常性安全风险辨识、检测评估,发现风险立即按程序采取措施,有效控制风险。

6. 汛期地质灾害防控期间,不仅要高度关注天气变化等因素预防自然灾害发生,部分经营单位由于疫情防控关停,部分防护设施损毁,没有及时进行维护,要求加强检查维护,经营前必须整改完善。

六、燃气安全

(一)存在问题。燃气方面存在燃气场站安全、门市规范经营管理、用户入户安检(特别是餐饮用户)、报警器安装及规范使用、从业人员教育管理、规范送气服务等管理不到位,管控不严等问题。

(二)采取的措施。一是按照全市城镇燃气风险隐患排查化解稳控包保机制 “一月一排查、一月一销号、一月一调整” 要求,指导县(区)住建部门对城镇燃气风险隐患进行排查、登记、更新,按月动态调整重大风险隐患包保任务。采取实地调研、数据核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城镇燃气进行月度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加强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三是加强用气安全宣传,通过口头宣传、发放宣传册子,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全面的用气安全知识和突发状况的处置宣传。

七、城市供水

(一)存在问题。城市供水存在企业安全管理台账不健全、不规范,应急预案修订未完善,水质检测送检不及时,老旧管网更新改造未完成等问题。

(二)采取的措施。一是通过安全检查、企业自检自查,完善供水的安全管理台账,加强对企业安全管理;二是要求企业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检查应急物资装备,加强人员教育,并适时组织演练;三是加大对企业监管力度,要求企业按照规范要求对水质进行检测保证供水安全;四是通过管网排查、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等项目对老旧、破损等管网进行改造更新,保证供水及时。

八、自建房安全

(一)存在问题。自建房管控、整改力度不够。

(二)采取的措施。一是要求县(区)加大巡查检查,加强对自建房的管控,加大整改力度,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对存疑的自建房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安全鉴定,落实“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要求。三是2023年底完成经营性自建房隐患整治。

九、地震应急准备

(一)存在问题。一是县(区)对于地震重视不够;二是“三支队伍”即评估专家队伍、市政基础设施应急抢险队伍人员数量、专业技能还不足、资金救援物资储备不足。

(二)采取的措施。一是要求县(区)对地震应急预案进行更新完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的重要批示指示和论述精神,保持高度警惕。二是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各项专业抢险、评估培训,并组织有效的应急演练,提升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水平。目前已建立抢险队伍867人、评估专家队伍295人、组织装备大型抢险机械216台(挖掘机、装载机)、各种抢险物资3841件。三是通过向政府汇报争取资金支持,配备更多必要的应急物资,与企业合作签订代储协议让企业帮助储备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