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临沧市应急管理局 >> 专栏首页 >> 通知通告 >> 正文

临沧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12月份及2024年元旦期间全市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分析报告的通知


来源: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时间:2023-12-08 15:58:3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各县、区减灾委员会,市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气象局、省水文水资源局临沧分局等部门,对2023年12月份及2024年元旦节期间全市主要自然灾害风险形势进行会商研判,形成《2023年12月份及2024年元旦期间全市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分析报告》,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防范应对工作。



临沧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鲁忠华,0883-2131678。)



2023年12月份及2024年元旦期间全市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分析报告




近日,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省水文水资源局临沧分局等部门,对2023年12月份及2024年元旦期间主要自然灾害风险形势进行了会商研判。

一、气象方面

(一)风险形势

1.预计12月全市雨量正常略少,气温正常略高。月内主要有3次降温降雨天气过程,大致出现在上旬末有阴有中雨局部大雨、暴雨,中旬末和下旬末阴有小雨局部中雨。

2.预计2024年元旦节期间(2023年12月30日—2024年1月1日),全市多云局部有阵雨,西南部和低洼河谷地带早晨有雾。

(二)建议措施

1.12月自然降水量较少,风干物燥,阶段性和区域性火险气象等级较高,有关单位应加强森林和城乡防火工作,并抓住有利时机开展人工增雨作业,降低森林火险等级。

2.冬季气温波动较大,阶段性低温明显,易出现霜冻等灾害,相关部门应加强小春作物、经济作物和人畜等的防寒防冻措施,同时防范大雾对交通的不利影响。

二、水文方面

(一)今年以来雨水情况

1.降水情况。2023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全市平均降雨量1250.1毫米,较多年同期偏少10.6%,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2.来水情况。2023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全市主要江河来水量与历年同期比偏少19.3%~55.4%(澜沧江夏旧站受水利工程调节影响偏少8.0%);与上年同期相比,澜沧江夏旧站持平,西河、永康河、南捧河偏多17.2%、11.0%、17.1%,罗闸河、南汀河下段、小黑江持平,其余偏少12.2%~23.5%。

3.临翔区城区主要供水水源水库蓄水情况。11月30日,中山水库蓄水量为140.9万立方米,较去年同期少蓄188万立方米;铁厂河水库蓄水量为215.2万立方米,较去年同期少蓄69万立方米;鸭子塘水库蓄水量为784万立方米,较去年同期多蓄52万立方米。

4.土壤墒情监测情况。根据全市18个土壤墒情自动监

测站实测资料分析,全市8个县(区)2023年11月30日土壤墒情较11月1日有3个县增加,5个县(区)减少,其中增幅最大的为凤庆县9.8%,最小的为镇康县3.9%;减少为临翔区、云县、耿马县、沧源县、双江县,分别减少1.6%、1.2%、0.6%、6.5%、15.9%。

5.地下水监测情况。11月,11处国家地下水监测井平均埋深为8.93m,其中2处监测井出现自流。与上月同期相比,全市共有1处监测井水位上升,占比9.1%;9处水位下降,占比81.8%;1处水位持平,占比9.1%。与上年同期相比,全市共有4处监测井水位上升,占比36.4%;2处水位下降,占比18.2%;5处水位持平,占比45.4%。受降水影响,11月17~19日水位有小幅上升,20日后缓慢回落。预计12月全市地下水水位总体呈缓慢下降趋势。

(二)水情趋势预测

1.河道洪水预测。预计2023年12月及2024年元旦期间全市主要河流水势平稳,发生洪水可能性小。

2.来水预测。预计我市12月及2024年元旦两大流域主要河道来水总体较历年同期偏少3~4成左右。

(三)建议

统筹做好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节水调水保障工作,重点关注主要城镇供水水源的节水、蓄水、调水,提前谋划抗旱保供水工作。

三、林业和草原方面

(一)灾害风险分析研判

1.森林草原防灭火风险分析研判。一是森林草原火险等级提高。入冬后冷空气活动频繁,据气象部门预测,2023年12月份及2024年元旦节期间全市雨量略少,气温略高,风干物燥,森林草原火险等级提高,将维持在2-3级;二是

引发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提高。农村进入春耕整地阶段,烧荒、烧灰积肥、烧田埂、烧秸秆、烧甘蔗地等生产性用火较多,加之,元旦假期进入林区游玩人员增多,易引发森林火灾。

2.林草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研判。12月份,随着气温的进一步降低,植物已逐步进入休眠期,林草有害生物进入冬眠,发生灾害风险较低。

3.野生动物风险分析研判。一是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传播风险。面临陆生野生动物疫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非洲猪瘟等)发生并传播的风险;二是野生动物致害风险。在林区周边生活和旅游的人群面临被黑熊、野猪、毒蛇、亚洲象等野生动物伤害的风险。

(二)应对措施

1.森林草原防灭火应对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以林长制为抓手,全市2072名林长认真履行职责,划定网格化责任区9342个,坚持基层党组织体系网、社会治理体系网、各级林长和护林员巡护责任网三网融合;对外加强与缅方以及大理、保山、普洱等周边州市沟通联系,对内加强与临沧供电局、重点工程建设单位等的沟通联系,签订联防联控协议,切实将防控责任落实到点、到人、到网格。二是落实网格化责任。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后,护林员加强巡山护林的密度和频次,每天做到三查看两报告。三是加强野外火源管控。严格执行“5项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凡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人员自觉接受森林防火检查站的检查并扫“防火码”;对特殊群体和老人、儿童重点人群做好监护工作,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草原火灾;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将野外农事用火纳入村规民约管理。四是广泛宣传引导。通过组织观看视频、开展警示教育、发放倡议书、收听应急广播、悬挂通俗易懂有震慑力的宣传标语等形式,不停的给人民群众灌耳音,引导林区群众转变放火烧荒、野外焚香祭祀等陋习,倡导错开高火险期用火、环保旅游等优良习俗,共同主动做好森林草原火灾防范工作;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干部群众要主动检举揭发,提供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对违规农事用火给予举报者100-200元的奖励,对提供森林草原火灾案件线索的,按案件性质大小给予1000-5000元不等的举报奖励。五是强化应急保障。严格执行24小时工作人员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卫星热点2小时核查反馈、火情信息“统一管理、归口上报、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制度,不定时开展工作调度和电话抽查值班值守情况,确保工作有效开展;超前谋划工作,修订完善春节、清明节、两会等重要时段和边境林区、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扑救专项预案,做到实用、管用;用好已组建的全市8支400人的专业队伍和86支3117人半专业扑火队伍,平时加强培训和实战演练,加强应急战备。

2.林草有害生物应对措施。冬季是灭杀越冬害虫的卵、茧、蛹、幼虫等虫态及其破坏其栖息环境的有利时节。一是要全面实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加快推进枯死(濒死)松树集中清理工作。二是要加强林草地特别是经济林地管理,开展冬季树干涂白和修剪工作,及时清除枯枝落叶、杂草,摘除越冬害虫和卵、蛹,破坏病虫鼠害的越冬场所,尽量减少越冬病虫源。三是镇康、耿马、沧源三个薇甘菊疫区县要进一步落实各级各部门和经营主体防治责任,加大薇甘菊除治力度,实现当年发生当年除治的目标。同时要切实做好境内外白蛾蜡蝉监测工作,防早防小。四是要强化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监管,加大检疫执法力度,严防严控有害生物传入传出危害。

3.野生动物应对措施:

(1)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传播应对措施。一是强化协调管理,坚决落实野生动物保护各项措施。二是加强日常监测,实行监测信息日报告制度。三是开展主动预警,组织实施采样送检,各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要积极开展主动预警采样工作。四是扩大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群众保护和防范意识。

(2)野生动物致害应对措施。一是加大野生动物肇事防范宣传。加大对山区和林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教育和宣传,督促并配合保险公司做好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理赔手册、宣传资料发放,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同时加强野生动物防范知识培训,特别是毒蛇、黑熊、野猪等危险动物防范知识宣传,教会群众遇到野生动物时如何躲避及自救,提高群众主动防范能力;建设必要的防护设施,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牌。二是抓实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工作。加强与保险公司沟通协调,切实做好勘察、定损、理赔等工作,严格执行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赔偿范围、赔偿标准,做到应保尽保、补偿及时,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

四、地质灾害方面

(一)重视后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12月局地强降水以及大风和冰雹等强对流天气仍会发生,需注意防范局地山洪和地质灾害,克服麻痹思想,保持汛期不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放松思想警觉。

(二)落实防灾减灾责任做好隐患问题的处置整改。各县(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要指导和监督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地质灾害防御和防治工作,加大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中发现隐患问题的处置整改力度,消除地质灾害风险隐患。

(三)做好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离岗等现象。值班人员要履职尽责,及时调度报告重要紧急情况、处理值班事务,杜绝“坐班”“躺班”等在岗不在状态情况。

(四)加强分析研判和调度。值班人员要加强关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和“1262”精细化预报信息,畅通“叫应”链条,确保预警信息逐级调度、提醒、核实、反馈到位。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等各项准备,强化提前避让、临灾转移避险工作,遇到突发地质灾害及时上报。

五、文化旅游方面

(一)总体形势

2023 年 12 月份及 2024 年元旦节期间全市涉旅自然灾 害风险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是冬春季低温雨雪冰冻等气 象灾害可能阶段性发生,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偏高,地质灾害风 险不高。

(二)建议措施

1.强化责任担当。加强防范地质灾害和极端气候引发洪涝灾害防范,督促景区景点等重点文化旅游单位建立重 要设施安全综合防范责任制,确保防灾物资、人员队伍和值 班会商制度落到实处,预警准备情况以及存在的风险隐患、 安全转移措施落实,防范化解灾害风险隐患,确保安全。

2.组织开展本辖区监管旅游设施的防地质灾害自检 自查,及时查找、整改存在问题和风险隐患,做到早计划、 早安排、早部署。

3.组织开展涉林旅游项目护林防火、涉旅项目综合 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依法查处非法违法行为;重点对 A 级旅游景区道路、观景点、观光车辆、特种设备、玻璃栈 道等防洪水、防泥石流、防坍塌、防雷电、防拥堵、防溺水, 防景区用电安全、野外火源管控、森林火灾等进行排查,落 实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区的监测、预警和避 险转移措施等、及时对旅游景点景区及新建和在建的旅游景 点景区周边斜坡、沟道等进行隐患排查。按照“早巡查、早 发现、早报告、早监测、早处置”的原则,做到组织到位、 措施到位,将责任贯穿到具体排查工作中,明确到岗、到人、 到点,组织全方位、全覆盖的隐患排查,发现险情立即处置、 报告。

4.防汛预警依托“一部手机游云南”,加强与气象、 水文、公安、住建、应急、消防救援、工信等部门加强协作 配合,能密切关注汛期天气变化、预测预报雨情、水情及强 降雨可能引发的洪涝和地质灾害,切实抓好预警信息,把握防汛地质灾害防灾主动权。强化灾害安全信息预警值班和信 息报送。遵循“认真负责、及时主动、准确高效”的原则, 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汛期每天 24 小时值班制度,落实有关 规定要求,完善应急报告要求制度,积极主动做好“上情下 达、下情上报”信息报送,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灾情、险情 出现后,按照“快速、准确、全面”的原则,按程序、按规 定,准确上报灾情,力争做到时间、地点、人物及信息来源 清楚,已采取措施及趋势研判清楚,游客救治和救援情况清 楚,参与现场处置人员及其通联方式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