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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来源:临沧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时间:2023-11-13 15:41:40   点击率: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行政府部门职能,全面加强行业监管。一是充分利用监管评级、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手段,全面加强对存续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监管,实施分类监管,扶优限劣。目前我市存续的小额贷款公司有11家,目前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2.43亿元,支农支小余额2.02亿元,占比83.13%,城镇低收入人群等其他贷款余额0.41亿元,占比16.87%,不良贷款率27.04%。存续的3家持证融资担保公司自2012年陆续成立以来,累计为1095户客户提供担保,累计担保金额14.46亿元,截至目前,在保客户15户,在保余额6052万元。二是强化分析识别、阻断利用金融机构非法集资渠道。人民银行临沧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沧监管分局行业监管部门持续督促辖区内金融机构强化对涉嫌非法集资资金异常流动的相关账户进行分析识别,防止他人利用金融机构工作渠道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三是依规管控,规范市场准入。对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相关金融业务许可字样企业的登记注册严格依规管控。截至目前,共排查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中含有“投资”“融资”“信息咨询”的企业2838户;排查在运营养老机构50家;排查广告14619条、互联网信息45726条;排查网络经营主体数据4451个,在线检查网站网店22901个,实地检查网站网店经营户370个,暂未发现新增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暂未收到金融机构上报涉嫌非法集资资金异动情况,暂未发现存在“虚拟货币、虚拟资产”,“加密货币、加密资产”等相关违法广告行为。

(二)依法推进制度机制建设,金融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提升。一是用好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地方金融风险。进一步加强跨部门协调,压实企业、部门、属地“三个责任”,整合风险处置资源,精准预判风险,全面加强行业监管。二是强化网络监管,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建立临沧市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责任,常态化开展风险监测预警和虚拟货币风险线索会商研判处置。三是广泛宣传,扎实开展重要时间节点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突出重点内容、重点群体、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强化防范非法集资宣传,2023年度共开展1505场次宣传,参与群众309368人次;编发短信49639条;发放海报、传单、手册等658025份,有效提高了群众防范意识和识别风险能力。四是巩固风险化解成效,持续强化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管控。配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沧监管分局加强前瞻性风险监测、预警和处置。目前临沧辖内无高风险银行保险机构,不良贷款总体保持平稳,9月末不良贷款15.66亿元,较年初增长0.19亿元,不良率为1.81%,较年初下降0.19个百分点。

(三)加强法治学习宣传力度,营造学法普法良好氛围。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利用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积极组织开展学法普法活动。一是在干部职工大会和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多次学习党章党规等党内法律法规。二是加强对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联合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各成员单位、驻临各银行保险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及临翔区有关单位组织开展2023年“6·15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日”活动,组织开展第三届全国防范非法集资知识答题参与有奖活动等,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学条例、用条例,主动学习和掌握防范非法集资常识,自觉防范、抵制和远离非法集资活动。三是开展好“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转发国家安全宣传信息,持续引导干部职工积极投入到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中,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四是开展好“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中学习时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的重要讲话精神,单位主要领导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体框架、重要意义、核心理念及亮点内容进行解读,办全体干部职工集中收看王利民主讲的《民法典的时代精神与中国特色》视频讲座,并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学习交流发言。组织单位干部职工深入社区进行民法典宣传,现场发放民法典宣传图册、民法典明白纸100余份。引导社区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宪法以及与政府履行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党政主要负责人主动带头集体学习,做到反复系统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时刻紧绷遵纪守法这根弦,自觉做到以法律规章约束自己、指导工作。

(二)认真谋划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把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依法治市等工作纳入《市政府金融办2023年综合考核分工方案》,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定期开会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三)依法履职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一是制定执行《中共临沧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党组工作规则》《市政府金融办内部综合管理制度》,坚持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领导班子的决定,党组议事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通过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2023年度,截至目前,共召开13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单位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重点工作安排等问题。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聘请云南博川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对我办负责起草的重要文件、合同、协议从法律角度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我办开展地方金融监管业务、化解金融风险提供法律建议,把好法律源头关,保障我办各项工作合法合规。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后再上报市政府审批。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按照2022年8月30日发布的《临沧市司法局关于确认临沧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临司公告〔2022〕1号),确认临沧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享有相应的行政执法职权。2022年以来,市政府金融办人员相继参加了2次行政执法考试,目前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的人员有7人。由于目前省级非法集资的行政执法机制尚未建立,市非法集资的行政执法程序尚未明确,我办目前尚未进行行政执法,人员缺乏执法经验,没有拥有律师资格的法制审核人员,系统、全面行政执法技能培训不多,行政执法经验有待积累,各项工作基础亟待夯实。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牢法治工作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把本系统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建设范畴。

(二)加强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紧紧抓住法治建设这一主线,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办干部职工培训学习重点内容,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其生动实践,不断加强学法懂法教育,营造尊法懂法的良好氛围。围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主题广泛宣传,扎实开展重要时间节点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全力营造良好金融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强化行业监管,维护地方金融秩序。强化日常监管,着力从源头遏制消除金融领域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的日常监管,通过采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方式,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发现系统预警问题和风险隐患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切实防范地方金融机构监管风险。

(四)加强法治建设,全面推动各项工作。进一步健全执法机制,完善执法流程,明确执法主体,健全执法体系,配备执法队伍,组织执法人员通过组织考试获取执法证书,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依法开展地方金融执法工作。进一步优化服务水平,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各项规定,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不断完善创新监管模式,提高整体执法水平。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加强监督审查,确保合法、合规。不断健全完善制度,强化工作措施,狠抓落实,通过严格的监督考核机制,使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