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正文
临沧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关于对临沧市第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3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9-08-19 10:08:0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20220318-115552-338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19-08-19 10:08:00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罗佳杰等代表: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市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你们在临沧市第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乡村振兴金融支持的建议》(第3号)已交由市政府金融办办理,为切实做好此次答复,市政府金融办制定了《临沧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关于临沧市第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的实施方案》,对建议办理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责任到人,确保建议质量,结合职能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

  为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力支撑作用,助推临沧加快乡村振兴进程,市政府金融办、人行临沧市中心支行商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局、临沧银保监分局等部门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临沧市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乡村旅游工作认真研学政策,开展工作调研,起草并修改完善了《临沧市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乡村旅游实施方案》。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同意后,于2019年7月6日以《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金融支持乡村振兴 乡村旅游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办发〔2019〕25号)印发实施。该方案紧扣我市《关于贯彻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的工作重点,将农村金融服务的重心转移到乡村振兴战略和乡村旅游上,集中更多的金融资源配置到乡村振兴的重点领域和乡村旅游的重点项目。

  (一)支持重点

  一是大力支持高原特色现代化绿色农业发展,做强富民兴村产业。重点支持“茶、糖、果、菜”为主导的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农业经营体系建设,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支持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推动生产要素向优势产区集聚,金融资金突出支持企业示范基地标准化建设、产业链整合、精深加工和“走出去”,加大金融支持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物流设施、产品展销中心建设和运营。支持农业生产体系建设,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支持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业科技研发推广。支持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全程质量控制体系。支持以“一县一业”、“一园一特色”优势产业园区为抓手,集中布局延伸主导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形成集种养加贮运销等环节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培育扶持产业链上的龙头企业成为核心企业,利用产业链金融模式,为产业链上的各类市场主体提供金融服务。

  二是大力支持实施特色化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助推乡村绿色发展。集中支持100个旅游示范村,做到客栈、民宿、餐饮、娱乐等设施齐备,实现景区带村、村成景区,做强农业,做美农村,做富农民。支持14个特色小镇建设,发展休闲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健康养生、养老服务、乡村手工艺等旅游业态,提升旅游品质。

  三是大力支持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助力建成美丽宜居乡村。支持乡村道路、停车场等交通设施建设,改善村庄内部交通及出行条件。支持乡村供水配电网络、燃气配输系统等农村生产生活设施建设。支持农村垃圾处理、污水治理等设施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支持农田水利、中低产田地改造、农村土地整治等工程,提高农地质量和耕作水平。支持乡村农贸市场、便民超市等服务设施建设,促进乡村综合服务设施逐步完善。

  四是继续深化金融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夯实乡村振兴基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将乡村振兴与金融精准扶贫深度融合,聚焦永德县脱贫摘帽和全市未脱贫贫困农户,主动对接当地产业发展,精准投放小扶贫额信用贷款,精准实施产业扶贫金融工程。

  (二)支持模式

  当前,重点推行以下模式:

  一是政府增信模式。政府通过设立担保基金、风险补偿资金、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等,支持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免抵押信贷资金。

  二是产业链金融模式。以农产品加工、流通龙头产业为核心,打造产业链金融体系,上游涵盖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的生产商,下游涵盖深加工企业、流通销售企业等为主的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实现全产业链整合,解决链条内各主体的融资问题。

  三是信用贷款模式。在加快征信系统建设、改善农村信用环境的同时,推进“信用乡村”农户贷款。

  四是公司自营性贷款模式。对部分有收入来源的农村基础设施项目,通过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由公司承担基础设施项目贷款。

  五是拓展抵押担保物范围模式。包括承包土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户所有权以及农业机械和设备的抵押质押等。

  (三)支持措施

  一是用好用足货币信贷政策,不断增强信贷资金供给。2019年,争取再贷款额度15亿元以上;农村商业银行落实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释放资金4亿元;农村信用社新增存款用于当地贷款3亿元;农业银行“三农事业部”积极争取差别化准备金率释放资金2.5亿元,提高存贷比增加贷款7.5亿元;人民银行临沧市中心支行继续帮助农村信用社争取信贷计划;农发行、各国有商业银行积极向省分行争取信贷指标等多渠道增加信贷资金。

  二是重点做好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全力加大信贷投放。聚焦全市500个示范村建设中的产业、旅游、民族特色可以结合的村子,分村制定金融服务方案,统筹整合金融资源,全面做好金融服务,全力创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示范村。选择一批信誉好、产品好、经营好、体制好、老板好的“五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涉农小微企业包括村级集体经济企业、乡村旅游市场主体等,组织融资顾问服务,帮助完善融资条件,给予贷款倾斜支持,打造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示范企业。

  三是完善农村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强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放大效应,加强政府增信机制建设,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乡村振兴和乡村旅游贷款提供担保及风险补偿。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快涉农金融产品创新、服务创新,打造差异化金融产品。2020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形成“一行一品牌”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和乡村旅游的金融产品格局。

  四是盘活乡村资源资产扩大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积极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增加信贷投放。以信用村、信用户评定创建为抓手,努力改善农村金融信用环境。到2020年,全市“五个一百”示范村全部创建为信用村。

  五是融合发展互利共赢控制成本,切实降低普惠型涉农贷款利率。充分发挥央行扶贫再贷款支农导向作用,以央行再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引导法人金融机构支农贷款利率定价,通过运用低成本资金、增加增信措施等引导涉农贷款成本下行。

  二、下步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结合你们的建议,市政府金融办将认真落实好《临沧市金融支持乡村振兴 乡村旅游实施方案》,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制定年度目标。紧扣“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乡村振兴和乡村旅游的涉农贷款余额增速高于各项贷款余额平均增速1个百分点以上,年度涉农贷款投放量以2018年136.5亿元为基数,每年增加30亿元以上;有贷款余额的农户占总农户的比例每年提高3个百分点,每年增加1万户以上;涉农小微企业包括村级集体企业有贷款余额的户数和贷款余额稳定增长;中央、省给予补助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投保面实现全覆盖”的目标任务,制定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乡村旅游具体年度目标方案,对各银行金融机构支持额度、支持模式、支持项目进行分解,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强化措施、完善机制,扎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是实行差别化监管。认真执行上级规定,放宽普惠型小微企业不良率容忍度、普惠型涉农贷款不良率。建立“三农”贷款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激发基层机构和人员服务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

  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建立督查考核制度,做好统计监测、运行分析、考核评价。依据年度考评结果提出意见,给予各金融机构公开表彰、资源配置等激励,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乡村旅游发展提供持续的金融支持。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王艺蓉  2131876)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