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应菊等代表: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市企业发展的关心。你们在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多渠道支持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难的建议》(第1号)已交由临沧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办理,为切实做好此次答复,市政府金融办制定了《临沧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关于临沧市第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的实施方案》,对建议办理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责任到人,确保提案质量。市政府金融办通过调查研究,对照现行政策,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市民营企业的基本情况
2018年12月末,全市民营经济户数达12.54万户,从业人员32.75万人,2018年度民营经济上缴税金14.42亿元,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280.2亿元,占全市GDP630.02亿元的44.5%。近年来,随着经济下行的影响,民营企业经营困难较多,长期积累的风险隐患有所暴露,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尤为突出。
二、目前我市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的政策措施
(一)加强领导,搭建平台。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临沧市金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搭建对接交流平台,不定期召开会议,了解民营企业需求,先后出台了《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和非公企业上市培育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3〕62号)文件,《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临发〔2016〕4号),《临沧市扶持上市工业企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中小企业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融资的意见》(临政发〔2016〕195号)等文件,通过出台各项政策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
(二)建立数据库,做好企业项目推介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大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力度,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政府金融办与各县(区)金融办、市级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围绕茶叶、核桃、大宗农产品加工销售、乡村旅游等产业为重点,梳理摸清我市重点产业、行业中小微企业情况,分行业建立企业信息数据库,分期分批向银行推荐有融资需求企业,有针对性的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持续支持有税收、有利润、有潜力的中小微企业发展。
(三)加强财政配套扶持措施落实,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一是2018年全年,上级财政安排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约4333万元。二是临沧市人民政府为有效破解农业产业发展过程中“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积极与省级担保机构对接,引进云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农担公司)在临沧设立分支机构,2019年5月临沧市人民政府与省农担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合作构建我市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为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是小微企业提供信贷融资担保,由临沧市人民政府安排财政专项资金,建立风险补偿机制,2019年1月—6月,省农担公司已担保民营企业项目67个,担保金额0.66亿元。三是制定《临沧市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乡村旅游实施方案》支持产业发展,设立临沧市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信贷风险补偿金,2018年,市财政筹集6000万元资金,其中:1000万元作为首期市级风险补偿金,主要用于为各县(区)风险补偿金提供再担保;5000万元分配至各县(区)作为县(区)风险补偿金的市级引导资金,各县(区)财政按照下达各县(区)市级引导资金1:1的比例配套,各自建立首期规模不低于1000万元的县(区)风险补偿金,为小微企业贷款提供担保。
(四)加快信贷产品创新,扩展运用货币政策工具。一是人行临沧市中心支行通过召开金融联席会议、实地调研指导等方式,督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抓紧国家支持民营小微政策窗口,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落实上级行优化民营小微金融服务工作要求,先后推出小微快贷、融E贷、云税贷、蔗农贷、乡村振兴贷等新型民营小微企业信贷产品,切实扩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覆盖面,截至2019年5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38.91亿元。二是发挥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三农”、小微企业、精准扶贫信贷投放和降低社会融资成本的积极作用,2019年1-5月,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运用人民银行扶贫再贷款发放贷款2.14亿元,贷款加权平均利率5.3%,为带动贫困户就业发展的企业和建档立卡贫困农户节约融资成本约470万元。三是适度放宽对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申请人的贷款记录限制条件,扩大贷款对象范围,探索通过信用方式发放创业贷款,2019年1-5月,全市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81笔0.83亿元,直接或间接带动581人创业和就业,创业担保贷款余额8.35亿元。四是落实好定向降准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实施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引导金融机构切实加大对小微企业等普惠金融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适当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自2019年5月15日起,下调凤庆、云县、临翔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三个月分三次调整到位,降准释放4亿元资金全部用于发放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对“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考核”达标的农村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化准备金率。
(五)积极争取省级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贷款支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云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云政办规〔2018〕1号)和《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推动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工信企服〔2018〕300号)精神,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执行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两次召开座谈会议安排部署,实时受理企业融资申请,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审核推荐融资需求企业,定期收集各合作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情况报送省民营办备案。自2018年3月1日开展中小微型企业风险补偿贷款以来,截至2019年6月临沧市共推荐贷款需求企业139户13.7亿元,获得贷款支持302笔12.14亿元。
(六)引导我市融资担保公司、投融资公司全力支持产品有市场、经营有效益、抵押有困难的实体企业获得担保贷款。依托市工业投资公司、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强化与国开行云南省分行、工行临沧市分行、中国银行临沧市分行等深度合作,通过 “统借统还”平台、 “委托贷款”平台、 “融资担保”平台、“应急互助资金”管理平台直接和间接地为市内中小微企业累计融资达43.53亿元。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积极引导金融部门创新民营企业贷款管理模式和贷款方式,督促银行创新金融产品,想方设法为民营企业融资提供帮助,在有效管控风险的前提下,通过调整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措施,落实无还本续贷、循环贷款等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还款方式,给予企业信贷支持。二是支持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的融资担保体系,为中小微企业信贷增信、分担风险,积极推进我市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努力构建“政银担”联动机制,积极发挥政策性担保机构作用,更好地支持民营企业获得贷款。
最后,感谢你们对临沧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今后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罗 媛 213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