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高新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高新区财政局在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管委会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紧紧围绕财政收支目标任务,加强预算管控,加大财源培植,压实过紧日子思想,全力保障重点领域资金需求,积极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主动作为,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动财政收支稳定运行,为全面建成国家级高新区提供有力的支撑保障。
(一)2024年高新区预算收支情况
1.高新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高新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7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8500万元的101.21%,其中:税收收入158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5100万元的105.08%;非税收入28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400万元的84%,非税收入占比15.25%。2024年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全年高新区退税8426万元,其中15%部分为1264万元。高新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86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7000万元的69.11%。支出主要项目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4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436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0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8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5万元。
高新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72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44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73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06万元),上年结余21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65万元,收入总计21048万元。高新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660万元,上解支出166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23万元,支出合计2104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
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5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8583万元的8.12%。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507万元,为年初预算11165万元的13.5%。
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09万元,上年结余177万元,收入总计1686万元。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50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79万元。结余结转的资金,2025年按规定用途继续安排使用。
(二)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高新区“三保”执行情况
2024年,高新区“三保”支出执行数652万元,其中:保工资619万元、保运转33万元,“三保”落实到位。
2.“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2024年,高新区管委会机关“三公”经费执行数为7.96万元,比上年减支1.86万元,下降18.94%,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4.89万元,比上年减支0.29万元,下降5.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07万元,比上年减支1.57万元,下降33.8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与上年一致。
3.高新区政府债务余额及还本付息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末,高新区政府债务余额为50000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债务余额10000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临沧文伟火车站站前广场及综合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债务余额40000万元。
2024年,高新区政府债券付息1507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付息支出327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付息支出(临沧文伟火车站站前广场及综合配套工程建设项目)1180万元。
二、2025年高新区财政预算安排计划
2025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收关之年,高新区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的工作总要求,围绕守底线、稳支撑、增动力、上台阶的总体思路,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三保”底线,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绩效,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扎实推进高新区经济平稳运行,为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做好财政保障。
(一)高新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2025年,高新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194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8723万元增长3.62%,其中:税收收入1625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5867万元增长2.41%;非税收入315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2856万元增长10.29%。高新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19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8660万元增长1.82%。
高新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4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927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73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189万元),调入资金(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2946万元,收入总计25273万元。高新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000万元,上解支出2500万元,区域间转移性支出3773万元,支出合计25273万元。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
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1730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509万元增长1046.7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5316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482万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507万元。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1397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507万元增长827.5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1991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48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507万元。
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305万元,上年结余179万元,收入总计17484万元。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97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60万元,调出资金2946万元,支出合计17484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三)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预备费安排情况。按照预算法规定,安排预备费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000万元的2.63%。
2.高新区“三保”预算情况
2025年,高新区“三保”支出预算数805万元,其中:保工资737万元、保运转68万元。
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按照从严从紧,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的原则,结合高新区实际,2025年高新区管委会机关“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1.5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254.26%,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6.1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4.5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920.3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与上年持平。
4.高新区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情况
2025年,高新区政府债券预计付息1507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付息支出327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付息支出(临沧文伟火车站站前广场及综合配套工程建设项目)1180万元。
三、2025年高新区财政工作重点
2025年,我们将紧紧围绕高新区发展战略和目标,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加大财源培植力度,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扎实做好今年财政收支工作,确保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任务,为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充分挖掘收入潜力。一是坚持依法治税,加强与税务部门协同配合,紧盯全年收入目标,强化对重点税源企业的跟踪服务和监管,定期开展税收分析,及时掌握税源变化情况,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做到应收尽收,确保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二是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持续推进市场主体降费减负,助力企业抒困发展。三是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征管,积极盘活闲置国有资产,确保依法依规组织非税收入。
(二)优化支出结构,着力做好重点项目保障。一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集中财力保障重点项目支出需求。加大对临沧火车站站前片区、火车站物流园等重大项目的投入,坚持有保有压,做到保好基本、兜住底线。二是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加大对高新区重点产业的扶持力度,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提高企业竞争力,培育壮大财源。三是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增加税收贡献。
(三)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持续防范化解风险。一是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二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债务规模,规范债务举借和使用行为,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确保财政可持续发展。三是加大对财政资金使用的跟踪问效,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政财务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四)加强财政队伍建设,推进财政信息化发展。一是加强财政干部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财政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引导财政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干部队伍。二是加快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实现财政资金全流程动态监控和管理。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提高财政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和工作效率。
名词解释
【基层“三保”支出】
是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其中,“保基本民生”是指按统一保障范围、支出标准,直接兑现到个人的民生支出,包含教育、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城乡低保、村(社区)人员和运转经费等基本民生政策。“保工资”是指保障国家及省出台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休人员养老金、退休人员养老金(统筹外部分),以及随工资计提的附加支出等支出。“保运转”是指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离退休公用经费等支出。
【一般政府债券】
是指地方政府针对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本金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
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每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每年各地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限额内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级人民政府,并向社会公开。省级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依照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限额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由省级人民政府代为举借。省级财政部门在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合理搭配债券期限,安排债券发行兑付。
【专项政府债券】
是指地方政府针对土地储备、政府收费公路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债券的发行要对应相应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本金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预备费】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财政可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2025 年高新区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500 万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财政可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时,可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实现预算平衡。
临沧高新区2025年政府预算公开表格.xlsx
附件【临沧高新区2025年政府预算公开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