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39 | 云南省一些地区落实化肥、农药有关减量要求不严不实,减量成效不明显 | 1.制定化肥农药减量工作方案。每年制定市、县(区)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重点产业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 2.开展化肥农药使用监测调查。合理布局化肥农药使用调查点,围绕主栽大田作物,选择有代表性的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确定农户施肥调查点位,开展农户施肥调查,准确掌握化肥农药使用基本情况,科学分析化肥农药使用强度及存在的问题,为指导农民科学安全使用农药、高效使用肥料提供依据。 3.加强化肥农药经营使用监管。严格执行《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做好农药经营许可审批;加强对农药经营、使用日常检查,加大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农药、违规用药以及农药经营使用台账制度落实的执法和惩处力度。2021年完成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40个,组织农药经营门店检查800家次以上。加强肥料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经营者的进货台账制度和销售台账制度,按照《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加强重点市场、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日常检查。 4.推进化肥减量措施落实。加大新型高效肥料产品和水肥一体化技术的推广使用。以甘蔗、茶叶、蔬菜、粮食和中药材等产业为重点,做实田间调查、取土化验、田间试验、配方发布等测土配方施肥基础工作,推进配方施肥落地。2021年完成甘蔗测土配方施肥示范50万亩。到2023年,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5%以上。依托化肥减量增效、耕地轮作等项目实施,大力推进有机肥推广、绿肥种植、秸秆还田等技术。 5.推进农药减量措施落实。2021年,在云县、镇康、耿马等县建设5个自动化、智能化田间虫情监测网点,提高重大病虫疫情监测预警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大力推广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技术。2021年,全市实施绿色防控面积195.0万亩,统防统治面积达250.0万亩。到2023年,全市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3%以上,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8%以上。 6.抓实化肥农药减量示范建设。2021年,在云县、双江建设0.2万亩省级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示范,推动化肥减量关键措施推广应用;扩大甘蔗、水稻等无人机防控病虫害示范推广面积,2021年力争突破30万亩。2021年,建立主要农作物绿色高质高效示范1.54万亩,示范带动绿色生产模式推广。 7.强化科学施肥用药宣传培训。以生态敏感区为重点,通过发放化肥、农药减量明白纸,广泛宣传科学施肥、科学用药技术规范。举办科学施肥用药大讲堂,组织技术人员深入村社、农户及田间地头,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开培训。2021年,组织开展科学安全用药培训70场次以上。到2023年,主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科学安全施肥用药培训实现全覆盖。 8.加强河流及湖库流域范围内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特别强化临翔区博尚水库周边油菜、烤烟等作物种植的化肥农药减量控制措施,制定相应的绿色种植方案,并加强农业化肥包装物的回收处置监管。 9.加强进展调度。健全完善化肥农药调度机制,调度分析辖区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情况、化肥减量增效行动进展与成效。定期规范开展化肥使用情况抽样调查,及时将调查结果与统计部门沟通比对,进一步完善项目调度、风险防控机制。 | 2023年年底 | 1.制定工作方案。正在研究制定2022年度化肥农药工作方案。 2.抓好重点技术推广。夏收作物实施测土配方施肥117.23万亩(同比增3.34万亩)、病虫草鼠综合防治105.37万亩(同比增9.18万亩),其中推广绿色防控56.19万亩(同比增27.20万亩)。 3.抓实基础工作。对田间调查、取土化验、田间试验、配方发布等基础工作进行安排布置; 4.抓好中央、省级项目的实施。正在组织实施好耕地轮作、绿色种养循环等耕地地力提升项目。 5.强化农药监管。下发《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农药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临沧市农业农村局转发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农药使用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文件的通知》《临沧市农业农村局转发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农药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的通知》。 6.做好肥料管理。根据省农业厅要求,安排我市抽查任务23份,下发《2022年肥料质量监督抽查和抽样工作的通知》。 | □已完成 R达到序时进度 £未达序时进度 □尚未启动 |
50-41 | 云南省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盲目乐观,部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下降 | 1.严格建筑施工扬尘管控。推进施工工地噪声扬尘治理监控设备安装使用工作,提升建筑施工企业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动态管理的预警能力。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严格落实清洁施工“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措施,强化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和污染天气应急管控,采取建筑施工围挡喷淋以及加大城区道路洒水、喷雾作业频次等方式,积极协同降尘。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2.加强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强化各级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坚持疏堵结合,加快临沧肉牛养殖等畜牧产业发展,加大秸秆饲料化技术推广,全面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临翔区要加强临翔区东西环线公路两侧巡查及主城区四周面山观察,及时制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及荒草的行为,4月中旬至5月中旬秸秆集中焚烧期,重点对凤翔、忙畔、博尚、圈内、章驮、南美等区域秸秆焚烧进行管控。耿马、沧源、镇康、双江、永德、云县、凤庆县结合实际确定秸秆焚烧重点管控时段、划定秸秆焚烧管控区,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3.加强餐饮油烟治理监管。全面开展餐饮业油烟排放现状摸排,规范餐饮业、烧烤摊油烟管控。督促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已安装的应定期清洗维护,确保油烟治理设施正常使用。由住建部门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制定《临沧市餐饮服务业油烟管理办法》,对解决餐饮服务业规划建设滞后、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行政管理权缺失、行政执法主体不明确等问题提供有力支撑,在2022年内颁布实施。 4.强化监管执法,加强城市建成区外道路(重点是城郊结合部)运输车辆的巡查,对渣土、砂石、灰浆等物料运输车辆严格管控,坚持严管重罚的原则。 | 2022年年底 | 1.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开展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执法行动,全市共抽调生态环境系统共62人组建2个组,下沉到8县(区)开展大气专项监督检查。每月抽查检查建筑施工“六个百分百”和“六个不准”执行情况,对企业违反扬尘治理法规行为一律进行行政处罚,2022年,共开展建筑工地“十三”同步检查2次,查处扬尘违法违规行为1起。常态化开展餐饮油烟治理联合执法,加大监管力度;将《临沧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管理办法》,纳入市政府2022年立法计划。2022年3月份全市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2260家,存在油烟污染情况9家,存在居民楼下开设烧烤店有噪声污染情况4家,存在使用非食品级一次性餐具及食品袋30家,整改数126家。 2.持续推进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一是强化宣传教育。组织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4级网格(区、乡、村、组)微信群等网络平台发布《禁止焚烧秸秆通告》《秸秆禁烧倡议书》《秸秆综合“五料化”利用》等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材料,大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性、严重性和秸秆综合利用的优势,进一步营造全民参与的禁烧氛围。二是加强巡查督查工作力度。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落实秸秆禁烧责任制,合理划定秸秆焚烧管控区和重点管控时段,加大对焚烧管控区和重点时段的巡查管控。三是提升综合利用水平,从源头减少秸秆焚烧。制定出台了《临沧市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临农发〔2020〕136号)、《临沧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抓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和基料化利用,着力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64%。 3.涉及临沧城区项目路段已基本建成通车,复绿、复垦工作有序推进,临沧城区空气环境大为改善;其余区域“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措施进一步得到提升,交通建设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明显。通过清理整顿,截至目前,全市纳入远程监控计量准运管理的采石场81个、采砂企业103个。大力宣传《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广大干部群众遵纪守法意识。“少数人赚钱、多数人遭殃、政府买单”的恶性局面得到扭转,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得到普遍提高 4.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转发了国家、省级《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开展重点任务和问题整改“回头看”,对当前突出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加强VOCs(挥发性有机物)监控能力的建设。临翔区建成区内30家汽车喷漆场所都安装烟气净化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云南省临沧市泛华林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日生产产量减少到设计产量(700立方米/日)的一半以下。 | □已完成 R达到序时进度 £未达序时进度 □尚未启动 |
50-42 | 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任务重 | 1.开展临沧市生物多样性评价工作,对其资源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提出合理建议,并制定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进一步开展保护工作。 2.加强珍稀濒危野生植物拯救保护。根据省级安排,与文山、红河、怒江、保山、普洱等市市于2021年底前,建立健全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联合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采集、交易、利用野生三七、石斛等野生药用植物、兰科植物;根据省级提出受威胁的具体物种种类及其生境区域,采取就地、近地保护措施,确保受威胁物种得到有效保护;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加强野生杜仲、野生三七、野生稻的种质资源保存,适当条件下进行野外回归,促进野外种群恢复。 3.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开展绿孔雀调查监测,对重要栖息地开展修复治理,改善绿孔雀生活栖息条件;实施亚洲象栖息地适宜性改造修复,补充亚洲象食源,保障亚洲象生存和发展的需要。 | 2025年年底 | 1.编制完成《临沧市生物多样性评价报告》,并通过云南省权威专家审查和认可。查明全市有维管植物5866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66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4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62种;有脊椎野生动物885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62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5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27种。 2.印发了《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建立健全野生动植保护机制。组织召开市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查办野生植物违法违规线索,并联合公安、市场监管、海关等11个部门制定印发《2022清风行动方案》,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目前,专项行动正在开展。 3.实施了以亚洲象、绿孔雀、西黑冠长臂猿等物种为重点的调查监测项目,开展亚洲象、绿孔雀重要栖息地修复治理,改善生活栖息条件,补充亚洲象食源,保障亚洲象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同时,提升周围社区群众的亚洲象保护和防范意识,安装亚洲象防护和宣传设施,缓解人象冲突,减少亚洲象肇事。 4.组织开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新名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等知识培训3场次,参加人数65人次;联合村组集体会议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与相关法律法规社区宣传13场次,受教人数约1800人次,进村入户与群众座谈15场次,开展街道宣传4期,发放、粘贴各类宣传资料1400份,进一步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力度。 | £已完成 R达到序时进度 £未达序时进度 □尚未启动 |
50-43 | 部分州市天然林保护修复任务艰巨 | 1.扎实开展森林督查、打击毁林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坚持对涉林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打击。通过采取媒体曝光典型案件、加大法律法规宣传等方式,充分发挥案件的震慑警示作用,不断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从源头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 2.全面推行林长制,压实县(区)、乡(镇)人民政府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森林资源保护长效机制。 3.巩固提升专项整治成果,对省级下发疑似违法图斑的核实认定、案件查办、植被恢复等工作开展“回头看”,完善规范档案资料。 | 2021年年底 | 1.在全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共清理核查疑似图斑1264个,面积891.78公顷;立案查处违法违规图斑180个、40.98公顷;立行政案件183起、刑事案件7起,处罚涉案人员186人,处罚金18.32万元;依法收回国有、集体林地58.16公顷;恢复植被103.56公顷。 2.组织对全市已完成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全面开展“回头看”,并对新增破坏森林资源问题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对1264个图斑进行全面复核,复核面积891.78公顷;对原来核查资料不齐、档案不完整的24个图斑(面积5.33公顷)进行了重新处置;恢复植被图斑53个、面积11.79公顷,种植苗木40万株、撒播籽种1.5吨,已于2021年雨季种植完成。二是对新发现的28个疑似图斑、面积17.59公顷,进行了核查清理,违法图斑61个(细斑)、面积6.4公顷,查处行政案件56起,收缴罚款12.84万元;移交公安查处刑事案件5起。三是2022年1月10日以《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请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林问题整改进行验收销号的函》向省林业和草原局申请省级验收。 | R已完成 £达到序时进度 £未达序时进度 □尚未启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