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
2021年4月24日,我市收到“云环督转〔2021〕233号”交办第十八批信访举报问题,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第十八批交办临沧市举报件1件,编号X2YN202104230010。投诉人反映:“临沧市凤庆县在建的利盈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存在环评造假问题,并严重威胁饮用水和灌溉用水安全(该厂附近有多个水源地,最近一个距离不足10米)。2018年因举报被责令停止建设后,当地村民被有关部门打击报复。2021年初再次动工开建,村民因举报受到有关人员威胁。”接转办单后,临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责成凤庆县及相关市直部门立即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市委书记杨浩东同志和市委副书记、市长张之政同志第一时间作出批示指示(因需参加省上会议无法现场督导),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倪正刘副市长带队到现场调研督导。4月28日,省生态环境厅杨春明副厅长深入凤庆县调研督导转办问题办理落实情况。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属实情况。经核查,投诉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二)重复举报件数和相关情况。该件为重复投诉件,反映问题与此次督察期间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云环督转〔2021〕125号(受理编号:D2YN202104160018)、云环督转〔2021〕139号(受理编号:X2YN202104170004)以及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举报件:督转〔2018〕89号(受理编号:D 530000201806120041)、督转〔2018〕282号(受理编号:D530000201806270016)、督转〔2018〕297号(受理编号:D530000201806280006)、督转〔2018〕320号(受理编号:D530000201806300035)、督转〔2018〕347号(受理编号:X530000201807020007)、督转〔2018〕388号(受理编号:X530000201807050011)所反映问题基本相同。
(三)总体调查核实情况
一是凤庆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确实于2020年12月开工,目前项目正在建设情况属实。
二是按照项目环评工作有关规定,项目建设单位委托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编制完成《凤庆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经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专家组评估通过,于2018年7月18日获得《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凤庆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云环审〔2018〕46号):“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因此关于“利盈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存在环评造假问题”的投诉内容不属实。
三是经现场核查,一是项目点上游存在4个群众零星取水情况和1个过滤池,分别为:农户自接零星取水情况(距项目点上游约110米)、大兴温泉度假村取水情况(距项目点上游约230米)、大兴移民安置点取水情况(距项目点上游约690米)及移民取水过滤池(距项目点上游约370米)、职高驾校取水情况(距项目点上游约750米)。目前,项目周边涉及的洛党镇大兴村龚家湾、帮飘、上下兴街等9个小组群众饮用水全部由凤庆县洛党镇集镇供水水厂统一供水。二是2021年4月20日,群众查映成在距项目点22米处临时取水,用于烤烟用水。
根据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云环审〔2018〕46号)批复:“所有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生产区初期雨水全部收集,经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经临沧市多次现场检查核查,以及2021年3月4日生态环境部西南督察局督察组对该项目进行现场督察,4月25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带领市边督边改组进行现场检查督办,4月28日省边督边改组副组长再次带队进行现场督察督办,该项目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规范建设,未产生生产废水。因此,关于“严重威胁饮用水和灌溉用水安全(该厂附近有多个水源地,最近一个距离不足10米)”的投诉内容不属实。
四是举报投诉渠道畅通,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和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重复收到对凤庆县利盈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的信访举报,举报人还曾向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及省、市纪委监委、人大、政协等上级部门举报。对上级转办的所有举报件,市、县有关部门均依法依规进行了办理答复,从未阻止群众投诉举报,不存在有关部门打击报复、威胁村民的情况。同时,工作组于2021年4月24日对凤庆县洛党镇派出所、信访办、大兴村等单位和部分村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进行了走访座谈调查,未发现当地村民被有关部门打击报复、村民因举报受到有关人员威胁的情况。因此关于“2018年因举报被责令停止建设后,当地村民被有关部门打击报复。2021年初再次动工开建,村民因举报受到有关人员威胁”的投诉内容不属实。
三、处理整改情况
本批次涉及临沧市转办件1件。经查证,立行立改1件、限期整改0件。截至4月30日18:00,对第十八批交办问题,立行立改1件,限期整改共0件;当日下达责令整改0家,立案处罚0家,罚款金额0万元,立案侦查0件,行政拘留0人,刑事拘留0人,约谈0人,问责0人。
四、总体办结情况
已办结1件。
五、信息公开情况
收到转办件后,临沧市及凤庆县迅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市县两级通过政府公众信息网同步公布投诉信访案件调查核实情况,增加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开网址如下:
http://www.lincang.gov.cn/lcsrmzf/lcszf/ztzl85/zysthjbhdc/707010/index.html;
http://www.ynfq.gov.cn/fqxrmzf/ztzl7/hjbhdchtk17/708657/index.html。
六、下步打算
下步工作中,临沧市将进一步压实相关县(区)和部门责任,切实加强项目建设运行环境监管,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督促项目业主严格依法依规施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
临沧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