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
2021年4月23日,我市收到“云环督转〔2021〕216号”交办第十七批第4件编号为D2YN202104220032的群众来电举报问题,临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立即组织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核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
受理编号:D2YN202104220032,投诉举报问题:临沧市临翔区锦绣江山2期3栋3单元一楼“木炭遇上肉”餐馆将排烟管伸入雨水沟,夜间占道经营烧烤,油烟及噪声严重扰民。
二、属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基本属实。
三、重复情况
该转办件与此次督察期间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2016年中央第一轮环境保护督察举报件、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举报件无关联。
四、办理进展情况
接转办单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转办至临翔区委、区人民政府,要求第一时间调查核实。
(一)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木炭遇上肉餐馆将排烟管伸入雨水沟”的问题, 经现场核实,投诉内容部分属实。该餐馆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废气经治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污水管道。
2.关于“夜间占道经营烧烤,油烟及噪声严重扰民”的问题。经现场核实,投诉内容基本属实。一是存在夜间占道经营行为;二是未发现油烟扰民情况;三是存在客人高声喧哗,噪声扰民的情况。
整改情况:2021年4月23日上午,临翔区委、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调查核实及整改工作。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已督促餐馆经营过程中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油烟经处理后排放。二是餐馆占道经营行为于2021年4月23日18:00时已完成整改;三是加强了夜间巡查,整改后未发现占道经营、油烟及噪声扰民情况。
(二)整改分类情况:立行立改。
(三)问题处理进展情况:已办结。
五、下步工作计划
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一是严格按爱国卫生“净餐馆”标准规范企业,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二是严厉打击占道经营行为,对占道设施设备依法拆除。三是督促餐馆经营过程中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油烟经处理后排放。
临沧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