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20220310-161055-629
发布机构: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7-13

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十期)

  6月30日,临沧市接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受理案件D530000201806300012,案件反映临翔区飞虎大桥附近有一个废品回收站,地面油污严重,污染环境。

  经调查核实,该废品收购站为临翔区顺强废旧塑料回收加工点,该废旧塑料回收点办理了营业执照、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经营场址位于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办事处文伟村大桥头龙塘箐,占地约6600平方米,现场堆放约100吨废旧塑料制品,主要有废旧塑料袋、塑料瓶、塑料管等塑料制品。收购的塑料瓶中有少部分为盛装过发动机机油的空瓶(容量4升),该类空瓶堆放面积约30平方米,部分地方存在少量油污,未发现“废机油桶很多,地面油污严重” 和加工收集废机油的情况。该废品收购站现场地面没有硬化,导致进场道路泥泞,存在无序堆放,环境卫生 “脏、乱、差”。

  针对临翔区顺强废旧塑料回收加工点现场“脏、乱、差”问题,一是迅速对通往临翔区顺强废旧塑料回收加工点道路两侧的少量垃圾进行清理,并统一运输到垃圾处理场填埋;二是责令该加工点立即对现场堆放的塑料制品进行清理归类,分类堆放,并对堆放区进行全面清扫;三是由业主负责对进场道路分阶段进行硬化,并在厂区四周设置围挡,防止收购的废旧塑料品四处飘落;四是由业主负责增加塑料清洗水沉淀池数量,进一步规范沉淀池建设,全面做好场区内雨污分流设施,防止排入外环境造成污染;五是加强日常监管,规范其经营活动,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出现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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