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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


来源:    时间:2020-06-09 10:18: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6月5日,我市召开2019年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对2019年我市环境质量状况进行通报,并就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措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是如何确保老百姓喝上“放心水”、环境信访工作取得的成效等问题答记者问。

  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我市着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2019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如下。

  水环境状况。澜沧江和怒江两大水系10条河流中,澜沧江干流、拉勐河、勐勐河、南碧河、南捧河、小黑江、永康河水质为优,符合Ⅱ类以上水质标准;罗闸河、凤庆河、南汀河水质良好,符合Ⅲ类水质标准。15个监测断面中,Ⅰ类水质占13.3%,Ⅱ类水质占60%,Ⅲ类水质占20%,Ⅳ类水质占6.7%。

  中心城市2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持续良好。7县14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符合Ⅱ类以上标准,水质状况为优,完全满足水环境功能区划及水质考核目标要求。

  大气环境状况。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363天,其中优229天,良124天,轻度污染9天,中度污染1天,无重度及以上污染,扣除外源性轻度污染天数2天,实际优良天数比例为97.8%。根据年均浓度评价,各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及相应百分位数浓度均符合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7县城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345-362天,优良天数比例除凤庆县达100%外,其余6县轻度污染3-25天不等,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出现中度污染2天,7县城均无重度及以上污染,7县城优良天数比例在92.5%-100%之间。

  城市声环境状况。中心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4.7 分贝 ,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中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划分规定进行评价,中心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评价为“好”。

  中心城区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 51.0分贝,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评价为“较好”。

  辐射环境状况。全市8县区城区饮用水中总放射性活度总α测量结果在0.001-0.037Bq/L范围内,总β测量结果在0.008-0.067Bq/L范围内,饮用水中总放射活度测值均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的限值标准。

  云南法制报驻临沧记者站,临沧日报、临沧广播电视台、临沧新闻网、临翔区融媒体中心记者参加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