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实际逐步修订完善)
一、社会保障卡申领
(一)事项名称:社会保障卡申领
(二)事项简介:在云南省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的所有参保人应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领金融社保卡。
(三)办理材料
参保人需提供材料: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册、户籍证明、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个人电子相片(电子版,需满足《社会保障卡照片要求规范》)
代办人需提供证件: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册、户籍证明、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四)办理方式:参保人在参保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提供以上材料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核对参保人及代办人提供材料,对参保人信息补齐后,向参保人提供“云南省金融社保卡新发卡通知单”,参保人本人持“通知单”在对应银行网点办理社保卡银行账户开户和社保卡领取。
(五)办理时限:参保人提供材料无误的情况下,当场办结。
(六)结果送达:向参保人提供“云南省金融社保卡新发卡通知单”。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收费。《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地方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云财非税[2017]17号)。
(八)办事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各州(市)、县(区)社会保障卡服务部门。
(十)咨询查询途径:云南省内拨打12333咨询。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12333
二、社会保障卡启用
(一)事项名称:社会保障卡启用
(二)事项简介:持卡人领取到社会保障卡后正常启用使用,激活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三)办理材料
参保人需提供材料: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册、户籍证明、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社会保障卡。
代办人需提供证件: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册、户籍证明、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四)办理方式:云南省发行的社会保障卡在发放时已启用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功能,不用单独办理。社会保障卡上加载的金融功能需持卡人本人在对应的合作银行网点持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五)办理时限:参保人提供材料无误的情况下,当场办结。
(六)结果送达:社会保障卡正常使用,银行账户激活。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收费。《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地方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云财非税[2017]17号)。
(八)办事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各州(市)、县(区)社会保障卡服务部门,持卡人所持社会保障卡对应合作银行网点。
(十)咨询查询途径:云南省内拨打12333咨询。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12333
三、社会保障卡应用状态查询
(一)事项名称:社会保障卡应用状态查询
(二)事项简介:持卡人查询所持社会保障卡开通应用情况。
(三)办理材料
参保人需提供材料: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册、户籍证明、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社会保障卡。
代办人需提供证件: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册、户籍证明、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四)办理方式:参保人在参保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提供以上材料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核对参保人及代办人提供材料,反馈持卡人查询结果。
(五)办理时限:参保人提供材料无误的情况下,当场办结。
(六)结果送达:向参保人反馈查询结果。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收费。《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地方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云财非税[2017]17号)。
(八)办事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各州(市)、县(区)社会保障卡服务部门。
(十)咨询查询途径:云南省内拨打12333咨询。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12333
四、社会保障卡信息变更
(一)事项名称:社会保障卡信息变更
(二)事项简介:持卡人已申领社保卡后,因个人原因需要变更社会保障卡卡面印刷相关信息。
(三)办理材料
参保人需提供材料: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册、户籍证明、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个人电子相片(电子版,需满足《社会保障卡照片要求规范》,如原相片不变更不用提供),社会保障卡。
代办人需提供证件: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册、户籍证明、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四)办理方式:参保人在参保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提供以上材料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核对参保人及代办人提供材料,对参保人信息变更补全后,向参保人提供“云南省金融社保卡卡面信息变更通知单”,参保人本人持“通知单”在对应银行网点办理。
(五)办理时限:参保人提供材料无误的情况下,当场办结。
(六)结果送达:向参保人提供“云南省金融社保卡卡面信息变更通知单”。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收费,收取工本费22元,由银行代收后缴入省财政。《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地方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云财非税[2017]17号)。
(八)办事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各州(市)、县(区)社会保障卡服务部门。
(十)咨询查询途径:云南省内拨打12333咨询。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12333
五、社会保障卡密码修改与重置
(一)事项名称:社会保障卡密码修改与重置
(二)事项简介:持卡人记得当前使用的密码,需对当前使用的密码进行修改。持卡人忘记当前密码,需把当前密码需重置为本人设定的新密码。
(三)办理材料
参保人需提供材料: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册、户籍证明、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社会保障卡。
代办人需提供证件: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册、户籍证明、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四)办理方式:参保人在参保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提供以上材料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核对参保人及代办人提供材料,由持卡人按工作人员提示完成密码的设定。
(五)办理时限:参保人提供材料无误的情况下,当场办结。
(六)结果送达:向参保人反馈密码修改和重置结果。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收费。《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地方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云财非税[2017]17号)。
(八)办事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各州(市)、县(区)社会保障卡服务部门。
(十)咨询查询途径:云南省内拨打12333咨询。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12333
六、社会保障卡挂失与解挂
(一)事项名称:社会保障卡挂失与解挂
(二)事项简介:持卡人遗失社会保障卡后需办理挂失,如持卡人在办理挂失后,还没有办理正式挂失补卡前,找到遗失的卡,可以办理解挂。
(三)办理材料
参保人需提供材料: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册、户籍证明、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代办人需提供证件: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册、户籍证明、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四)办理方式:参保人在参保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提供以上材料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核对参保人及代办人提供材料,按持卡人需求办理挂失或解挂。
(五)办理时限:参保人提供材料无误的情况下,当场办结。
(六)结果送达:向参保人反馈挂失和解挂结果。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收费。《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地方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云财非税[2017]17号)。
(八)办事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各州(市)、县(区)社会保障卡服务部门。
(十)咨询查询途径:云南省内拨打12333咨询。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12333
七、社会保障卡补换、换领、换发
(一)事项名称:社会保障卡补换、换领、换发
(二)事项简介:持卡人因社会保障卡遗失、损坏、到期等原因,需办理补换、换领、换发的。
(三)办理材料
参保人需提供材料: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册、户籍证明、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代办人需提供证件: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册、户籍证明、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四)办理方式:参保人在原持有社会保障卡对应合作银行网点,按银行工作人员引导进行办理。
(五)办理时限:参保人提供材料无误的情况下,当场办结。
(六)结果送达:持卡人领取到新办理社会保障卡。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收费,收取工本费22元,由银行代收后缴入省财政。《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地方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云财非税[2017]17号)。
(八)办事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各州市、区县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网点。
(十)咨询查询途径:云南省内拨打12333咨询。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12333
八、社会保障卡注销
(一)事项名称:社会保障卡注销
(二)事项简介:持卡人因死亡、出国定居、外省就业等不再在云南统筹区内参保的人员应办理社会保障卡注销。
(三)办理材料
参保人需提供材料: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册、户籍证明、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社会保障卡。
代办人需提供证件: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册、户籍证明、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四)办理方式:参保人或代办人在参保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提供以上材料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核对参保人及代办人提供材料,对参保人信息补齐后,向参保人提供“云南省金融社保卡注销通知单”,参保人本人持“通知单”在对应银行网点办理社保卡银行账户的注销。
(五)办理时限:参保人提供材料无误的情况下,当场办结。
(六)结果送达:向参保人提供“云南省金融社保卡注销通知单”。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收费。《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地方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云财非税[2017]17号)。
(八)办事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各州(市)、县(区)社会保障卡服务部门。
(十)咨询查询途径:云南省内拨打12333咨询。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12333
九、社会保障卡卡管理城市转移
(一)事项名称:社会保障卡卡管理城市转移
(二)事项简介:持卡人因在云南省省内变更参保统筹区,需按当前参保统筹区要求使用社会保障卡。
(三)办理材料
参保人需提供材料: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册、户籍证明、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社会保障卡。
代办人需提供证件: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册、户籍证明、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四)办理方式:参保人或代办人在当前参保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提供以上材料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核对参保人及代办人提供材料,变更持卡人所持社会保障卡的所属管理城市。
(五)办理时限:参保人提供材料无误的情况下,当场办结。
(六)结果送达:向参保人告知办理结果。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收费。《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地方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云财非税[2017]17号)。
(八)办事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各州(市)、县(区)社会保障卡服务部门。
(十)咨询查询途径:云南省内拨打12333咨询。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12333
十、其他事项
对于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参保人,在办理社会保障卡相关业务时,由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授权的经办人,携带参保人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证明材料,书面授权书申请业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