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1世纪初,我国开始探索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对新世纪以来我国公共文化服务政策进行研究,有助于揭示政策的演进逻辑,明确政策的优化方向,促进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文章结合公共文化服务政策的文本特征,通过对政策总体分析,反映出近二十年公共文化服务政策演进的启动探索阶段、全面推进阶段和高质量发展阶段。总体看,近二十年公共文化服务政策在数量上呈现整体上升趋势,以“通知”为主要文本形式,热点和重点主要包括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统筹建设、数字化建设和社会化发展。结合当前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发展需要,未来应从发布系统规划,强化预期引导;加快公共文化服务立法,推进法制化建设;加强组织实施,确保政策落地;以时代发展要求为导向,完善治理体系等方面完善我国的公共文化服务政策。
关键词: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文化服务政策;演进历程
一、引言
21世纪初,我国开始探索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相继发布了一系列重要政策和法律,构建了我国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框架,促进了公共文化服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公共文化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而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治理体系是基础。新世纪以来的政策反映出了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践的发展规律和整体脉络,为新时期公共文化服务政策制定提供重要依据。
近年来,随着我国颁布大量政策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学界开展了对公共文化服务政策的分析研究。李少惠等(2019)以中央层面颁布的公共文化服务政策文本为研究对象,运用ROST和NVivo软件,通过分析维度构建、关键词筛选和文本编码等方式总结归纳了公共文化服务政策的价值结构,并推断了价值演进的基本逻辑[1]。赵一方等(2020)从政策计量的视角,引入机器辅助分析手段,基于大样本分析了我国公共文化服务政策的关注对象和涉及领域[2]。经渊等(2021)对我国各省(市、自治区)及下设地市的近600份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相关政策进行分析,总结了地方公共数字文化政策的治理成效[3]。何义珠(2021)以1949-1977年为研究区间,对国家层面公共文化服务政策的文本属性、文本内容及特征进行分析,总结了公共文化服务政策取得的成就和不足[4]。曾文(2023)梳理了与我国城乡关系调整、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政策文本,探究我国城乡关系的政策演变和城乡一体化背景下公共文化政策的演变[5]。当前的研究成果对于公共文化服务政策已开展了较为深入的分析。但还存在以下不足:(1)当前研究大多是对具体某一主题的国家或地方性政策研究,综合性分析较少;(2)选择的政策时段跨度过大,对新世纪我国探索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来的政策深入分析研究还较为缺乏;(3)在党的二十大召开的背景下,对于如何通过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政策,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化,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研究还较少。
因此,本文将采用政策解读、文本分析等方法系统研究新世纪以来我国公共文化服务政策的外部特征和内容特征,揭示公共文化服务政策的发展规律和整体脉络,并结合当前健全我国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需要,提出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政策的建议,推动实现我国公共文化服务治理体系现代化。
二、政策文本选择与统计
公共文化服务政策是国家对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的政策目标和计划安排,在表现形式上主要体现为通知、意见、规划、条例等。一般来说,各级政府都可以制定本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政策,因此大致可以分为中央和地方两个层级。本文仅研究中央层级的公共文化服务政策,即由党中央、国务院及其各职能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本研究以“公共文化”“文化权益”为检索词,全面检索文化和旅游部网站、中国政府网、北大法宝等信息源,检索时间跨度为2001-2023年,检索日期为2023年5月1日。在获得政策文本后,对政策标题、政策内容、发文时间、发文字号、发文机构等信息进行记录和存储。经去重和人工核查,剔除与公共文化服务无关的检索结果,共搜集到国家层面的公共文化服务政策文本143件。
在统计分析时,主要围绕公共文化政策的形式特征和内容特征开展分析。形式特征包括发文时间、政策类型两项;内容特征分析则基于政策文本内容,对新世纪以来我国公共文化服务的政策演进阶段和政策主题变迁特征展开分析。
三、我国公共文化服务政策的形式特征
公共文化服务政策自带发文时间、发文部门和政策属性等形式信息,本研究对上述内容进行统计分析发现,我国公共文化服务政策在发文时间分布、政策类型上呈现出显著的规律和特征。
(一)时间分布
新世纪以来我国公共文化服务政策的发文量分布如图1所示。2001-2023年,党中央和政府共出台公共文化服务政策143件,年均6.2件,2017年出台政策16件,数量最多;2001年和2014年的政策数量最低,均为1件。公共文化服务政策整体演进走势表现为:以每个五年规划发布为起点,五年为一个周期,总体经历了三个不同特征的演进阶段:“十五”时期,公共文化服务政策发布数量较少,且数量较为均衡、波动不大;“十一五”至“十三五”时期,公共文化服务政策出台数量呈现波动起伏的态势,最高值为16件,最低值为1件,变化幅度较大;“十四五”至今,公共文化服务政策数量的波动情况逐步趋于缓和,最高值为12件,最低值为11件,变化幅度逐步缩小。从发展上看,我国政府针对每个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群众需求,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做出与时俱进、契合实际的调整,公共文化服务政策数量逐步增加,对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保障力度不断加强。
(二)政策类型
按照政策类型,一般可分为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通过对2001年至今的143件公共文化服务政策进行归类整理和统计分析(表1),发现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相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两个法律文本。出台的行政法规有1项,即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还可以进一步细分为“部门规章”“决议决定”“部令”“公告”“通知”“意见”“标准”等类型,我国公共文化服务政策基本都表现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近年来,由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发改委等部委发布的公共文化服务政策数量最多,达到135件,占比94.4%,其中发布的“通知”数量最多,为91件,占总数的63%。“通知”一般用于部署下级机关办理某项事务,具有较强的执行力。“通知”是我国公共文化服务政策中数量最多的类型,可见我国在公共文化服务政策的文本类型选择上,更侧重于执行与落地。从本文类型分析也可以看出,我国主要采用行政手段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即采用行政命令部署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这种方式可以在短期内以自上而下的方式快速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实践,但对行政部门意愿的依赖性较大,存在短期性、效力不高的缺陷,还需要不断推动公共文化的法制化进程,以法律约束政府行为,实现公共文化服务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四、我国公共文化服务政策的演变
通过分析不同阶段我国公共文化服务政策的内容,可以揭示我国公共文化服务政策的内在规律和特征。总体来看,新世纪以来我国公共文化服务政策体系经历了公共文化服务政策体系建设启动探索、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框架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阶段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四个阶段,不同阶段的政策主题各有侧重,反映了我国不同时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重点。目前已初步形成较为系统的政策体系,促进了我国公共文化服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政策演进阶段
根据各项政策的发文历史背景和发文内容,可将新世纪以来我国公共文化服务政策划分为四个阶段。
1.公共文化服务政策体系建设启动探索阶段(2001-2005年)
2001-2005年,是我国公共文化服务政策体系建设的启动探索阶段,这一阶段从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益出发,将公益性文化事业从文化产业中分离出来,提出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概念,开始把公共文化服务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发展领域,出台相关政策。
200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在我国生效,“标志着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现代社会公民拥有的文化权益进入政府视野,公民文化权益保障开始纳入国家政策法规体系”[6]。
2002年11月,十六大报告将“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等内容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国家支持和保障文化公益事业,坚持和完善支持文化公益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明确指出文化事业不再被归拢到“文化产业”概念下[7],将文化区分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对文化事业发展的政策表述也逐渐清晰与具体化。
2005年10月颁布的《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加大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逐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首次指明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概念,开始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框架下整合并发展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美术馆等事业。
这一阶段也初步明确了公共文化服务政策的重点关注领域,一系列针对公共文化设施、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的政策文件相继出台,促进了各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实践,主要有《关于“十五”期间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通知》(2001年)、《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规划和建设工作的通知》(2002年)、《关于进一步活跃基层群众文化生活的通知》(2002年)、《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等社会群体免费开放的通知》(2004年)、《关于公益性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实施意见》(2004年)、《关于做好基层文化教育资源共享工作的通知》(2005年)、《关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工作的通知》(200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200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200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2005年)等政策。
2.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框架构建阶段(2006-2012年)
2006年至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前,是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制度框架构建阶段,此阶段勾勒出了公共文化服务政策的基本框架和轮廓,有关社会化、数字化建设等公共文化细分领域政策相继出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四梁八柱”日益完善。
2006年9月,《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专章部署“公共文化服务”,提出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普及文化知识、建立健全文化援助机制、鼓励社会力量捐助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等重点任务。2006年10月,《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2007年6月,中央政治局专题研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本框架,包括公共文化产品生产供给、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公共文化资金人才技术保障、公共文化组织支撑和公共文化运行评估。2007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这是我国第一个最高级别的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专门文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制度框架与轮廓日渐清晰。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要求“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8],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首次在党代会报告中出现,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发展驶入快车道。
乡镇文化站等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和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作为公共文化服务重点工程,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2008年,《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作为我国首个公共文化设施国家标准率先出台,同年《文化馆建设用地指标》《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先后实施。《“十一五”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规划》(2008年)、《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2009年)、《文化馆建设标准》(2010年)先后发布。
此阶段政策突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全覆盖,重心在于各类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011年)从地市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规划建设等方面作出了明确部署。《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1年)对公共文化服务提出了“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要求[9]。《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2011年)成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指明了发展方向。《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2011年)正式发布实施,与《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等共同构成了我国公共图书馆标准规范体系的基础。
3.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阶段(2012-2020年)
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化事业发展,开启了中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新时代。2012-2021年间,我国的公共文化政策聚焦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不断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政策制度体系,构建起基本共性、特色个性、上下衔接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框架,公共文化服务法制化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10]。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总结过去十多年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提出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战略构想。2015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对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行总体设计,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目标,设计了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本框架。我国文化建设历史上第一个国家层级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年)》同步出台,从基本服务项目、硬件设施、人员配备三个大类规定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共包含14项内容、22条标准。
这一时期,我国的公共文化服务政策均聚焦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主要任务,不断推动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实践发展。《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2015年)、《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2015年)、《文化部公共数字文化工程管理办法》(2015年)、《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指导意见》(2016年)、《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实施方案》(2017年)、《关于在文化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2018年)、《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指导意见》(2018年)、《公共数字文化工程融合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19年)等文件的出台,推动了以总分馆制、城乡协同发展、法人治理结构、数字化服务、社会化发展为标志的公共文化机制改革不断深化。
这一时期,我国公共文化服务立法取得了重大突破。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颁布,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在公共文化服务组织、管理中的职责和承担的法律责任。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制度、设施免费或优惠开放制度、服务公示制度、年报制度等一系列重要制度,构筑起我国公共文化服务法律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该法具有基础性,体现了公共文化服务的中国特色,堪称我国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制度基石[11]。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颁布实施,在设施建设、服务运行、数字化、社会化等方面明确了今后公共图书馆的发展方向、基本目标和重点任务,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级各类图书馆在实践中产生的创新成果和成功经验以法律的形式固化下来,公共图书馆事业从国家的政策管理、标准化管理上升到法制化管理。该法成为国家管理图书馆事业的最高依据。由此,以标准化促进均等化开始步入法制化、制度化轨道,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迈向法制化。
4.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阶段(2021年至今)
2021年至今是我国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政策体系的高质量发展阶段。这一时期,在基本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政策体系的基础上,融合、共享、开放、创新等理念不断融入政策文本,推动我国公共文化事业向内涵式发展转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和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
20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我国进入了新发展阶段,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新征程,力争到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进入“十四五”时期,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的公共文化服务围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着力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和问题成为各领域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2021年)进一步明确了目前我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主要范围,对新时期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做出了与时俱进的调整,各省级人民政府的实施标准相继出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制度不断完善。《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1年)、《“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2021年)、《“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年)相继出台,聚焦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重点领域建设,总分结合、详略有别而又相互衔接、相辅相成的“十四五”时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体系已然形成[12],成为新时期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蓝图和行动指南。
这一时期,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入聚焦品质化、数字化、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新发展阶段,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发展、文旅融合发展和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是新时期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主要任务,各项政策制度努力推动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未来我国文化建设做出系统阐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2022年),对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作出了总体部署和战略安排。2023年《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关于推动实体书店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通知》《关于实施2023年“百城百区”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计划的通知》《关于加强5G+智慧旅游协同创新发展的通知》《关于开展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推荐遴选暨培育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诠释了“宜融则融,能融尽融”准则,推动数字融合、文旅融合、社会化融合为特点的政府主导下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是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均衡化的发展。为了锚定一体化、均衡发展,促进城乡、区域整体协调,在全体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目标引领下,同年发布的《“大地欢歌”全国乡村文化活动年工作方案》《“春雨工程”—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边疆行计划实施方案》《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服务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和以“四季村晚”、“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交流展示、“乡村网红”培育计划等为重点活动的“大地欢歌”全国乡村文化活动年项目先后启动,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公共文化服务全民共建共享、相对公平均衡的发展格局逐步构建。聚焦数字赋能结合人民群众不断升级的精神文化需求进行公共文化服务的更新迭代,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文化和旅游领域改革创新十佳优秀案例、文化和旅游创新成果、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创新实践案例、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等遴选工作先后实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与多元化精神诉求,为实现全体人民群众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创造基础条件。
(二)政策主题变迁特征
从数量上看,相对于全民健身(1995-2020年,共451件)[13]、全民科普(2000-2021年,共计487份)[14]等公共服务政策,我国公共文化服务政策数量少,但各阶段政策内容均有侧重,专门针对特殊群体和边远地区的政策涉及的目标人群更加具体,顶层设计的宏观与具体落实的微观层面结合,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从主题上看,通过使用文本分析方法,提取了近20年国家层面公共文化服务相关政策文本的高频主题词。第一阶段(2001-2005年)是我国公共文化服务政策的启动探索阶段,政策发布数量较少,且数量较为均衡、波动不大,主要体现在关注特殊群体、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和基层设施建设等方面(表2)。“农村”“活动”“基层”充分表明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是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最受重视的问题。“免费”“图书馆”“文化馆”“设施”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词频较高,充分表明了政府的责任与担当,以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为代表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为抓手,大力推行免费开放政策,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实现了当时公共文化服务的根本任务。“少数民族”“未成年人”“农民”等高频词表示在“保基本”的基础上,关注边远地区和特殊群体、弱势群体,同时以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促进城乡均衡发展。
第二阶段(2006-2020年)是我国公共文化服务的全面推进阶段,主要表现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和标准化、均等化等方面的发展(表3)。《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发布后,《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等社会群体免费开放的通知》《关于公益性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实施意见》《关于“十五”期间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活跃基层群众文化生活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图书馆”“基层”“政府”“免费”“农村”“设施”“文化馆”“公益性”“志愿”等高频词和“残疾人”“社会”“贫困地区”“公益性”“志愿”等词汇,突出了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发布后,《“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实施方案》《文化部公共数字文化工程管理办法》等文件中强调了“数字”“信息”“标准”“文化馆”“图书馆”等内容,文化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和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这三大公共数字文化惠民工程成为公共文化服务全面推进阶段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的重点。2016-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先后颁布实施。“公共服务”“标准”“办法”“图书馆”“基层”“设施”“文化馆”等成为《文化志愿服务管理办法》《文化馆建设用地指标》《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文化馆建设标准》等政策文件中的重要内容。
第三阶段(2021年开始)主要表现为体系机制改革和数字化、文旅融合等高质量发展(表4)。“社会”“志愿”“共享”等高频主题词,表明我国公共文化服务在政府主导下,以满足人民需求为原则,以法人治理、文化志愿者等方式扩大社会参与渠道。以社会化发展、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为标志,公共文化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数字化”“推广”“展示”“融合”“共同富裕”“共享”则体现出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成为推动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主要抓手。“旅游”“乡村”“融合”“共同富裕”“共享”表明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文化和旅游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融合发展成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趋势。“高质量”“共同富裕”“乡村”“旅游”则表明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旅游相融合,与文化事业、产业相融合,成为建立协同共进文化发展格局、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手段。
五、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公共文化服务政策展望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若要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需要不断健全治理体系,而法律政策是治理体系的集中体现。基于以上研究分析,结合当前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发展需要,应从以下方面完善我国的公共文化服务政策:
(一)发布系统规划,强化预期引导
本研究发现,我国一般会在每个“五年规划”的规划年发布相关的公共文化服务发展规划,如《国家“十三五”文化遗产保护与公共文化服务科技创新规划》(2016年)、《“十三五”时期全国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2017年)、《文化部“十三五”时期公共数字文化建设规划》(2017年)、《“十三五”时期繁荣群众文艺发展规划》(2017年)等“十三五”时期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规划纲要相继出台,为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事业发展指明了任务和方向,有助于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事业在五年内整体有序推进。因此,要紧跟国家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从群众文化发展、公共图书馆事业、数字化建设等方面发布系统的、模块的、地域的、横向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发展规划,加大政策协调落实和预期引导。
(二)加快公共文化服务立法,推进法制化建设
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有序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是建设法治和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符合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需要,也符合我国文化发展的长远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作为公共文化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奠定了“四梁八柱”的基础。目前公共文化服务细分领域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因此,要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基本特点,加强顶层设计,紧紧围绕公共文化服务的立法原则、体系构建、管理制度、保障机制等主要问题,将党和国家的公共文化政策上升为国家意志。要改变公共文化服务事业以行政命令为导向的发展方式,建立国家在发展公共文化事业方面的基本原则和法律制度,并使之具有可执行性、可操作性,如加快修订和完善《文化馆管理办法》等,构建起完善的法律体系。
(三)加强组织实施,确保政策落地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等法律政策摆在当前工作重要位置,担负起政策落实落地的重要责任。各级党委、政府牵头主导,联合相关部门抓紧出台本地区落实法律法规的专项配套措施和行业标准,畅通政策落实渠道,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地落实。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等法律法规和“十四五文旅规划”等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总结推广各地在经费保障、项目支持、品牌创建、人才培养、机制创新等方面的创新经验。
(四)以时代发展要求为导向,完善治理体系
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面向国家的文化强国、新时代文化新使命、乡村振兴等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文化自治制度,完善引导激励机制,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文化事业中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探索群众参与管理的有效方式,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