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省直有关文艺单位,有关艺术院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发挥全省高层次艺术人才在技艺传承、艺术创作、艺术推广、文献研究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云南文艺事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继续开展云南省艺术名家工作室申报工作。根据《云南省艺术名家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云文旅发〔2021〕38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金额
(一)资助范围
1.技艺传承。发挥传、帮、带作用,在艺术生产实践中组织实施专业艺术人才培养,传承专业艺术技艺。
2.艺术创作。艺术作品新创、修改加工提升等。
3.艺术推广。面向社会推广普及经典艺术作品,组织或参与公益性巡演、巡展、展播、讲座、研讨会等活动。
4.文献研究。对艺术发展史、代表性艺术家及作品的文献(含出版物,音像资料,作品创作、演出、展览相关档案资料等)开展较全面地收集、整理和研究。
(二)资助金额及方式
根据工作室项目实施内容实际需要,资助经费分为10万元、20万元两类。
二、申报条件
工作室面向省内各级各类文艺院团、文艺家协会(团体)、高等院校、艺术研究院(所)开展申报。工作室项目设计要遵循高层次、小批量的原则,突出传帮带与实践相结合,出成果、出人才,且能够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要求完成结项验收。
申请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无违法违纪违规、无不良诚信及社会信用记录;身体状况良好,能够承担实质性工作;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中三项:
(一)中共中央宣传部“四个一批”人才;
(二)文化和旅游部优秀专家;
(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突出贡献专家;
(四)主创、主演作品获中共中央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奖或文化和旅游部“文华奖”;
(五)获得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举办的重要艺术活动个人单项奖“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六)获得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各文艺家协会共同举办的全国性文艺评奖奖项,如:中国戏剧奖(梅花表演奖、曹禺剧本奖、优秀剧目奖、小戏小品奖、理论评论奖)、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美术奖、中国曲艺牡丹奖、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书法兰亭奖、中国杂技金菊奖、全国美术作品展览等;
(七)获得“兴滇人才奖”;
(八)获得“云岭文化名家”;
(九)中共云南省委联系专家;
(十)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四个一批”人才;
(十一)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十二)获得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云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等省级相关部门举办的重要艺术活动个人单项奖“一等奖”;
(十三)获得“云南省青年表演艺术家”称号。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开始申报,至7月10日截止申报。
四、申报程序
1.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报工作室,汇总审核本单位申请人申报材料,并填写申报汇总表(见附件),按要求加盖公章后统一推荐报送。
2.申请人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登录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2024年度云南省艺术名家工作室申请书”,并按要求填写。附工作室详细工作方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复印件、申请人所符合申报条件的佐证材料。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2024年度云南省艺术名家工作室申报汇总表》纸质版1份,A3单面印制。
2.《2024年度云南省艺术名家工作室申请书》一式7份,A3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3.相关佐证材料:申报人所符合申报条件的奖项(证书)复印件、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复印件,纸质版1份,A4单面印制,编制页码及封面,装订成册。
4.电子文档材料:申报材料需提供电子文件,申报书、申报汇总表格式为Word,相关证明材料格式:图片为JPG、PDF,音频为WAV或MP3,视频为MOV、AVI、FLV或MP4。
(二)申报要求
1.纸质版材料寄送:信封显著位置注明“艺术名家申报材料”字样,由推荐单位统一寄送。
2.电子文档材料:按申报材料清单制作文件夹,由推荐单位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注明责任单位名称及报送人姓名、联系电话。
3.请做好申报材料备份,申报材料一经接收概不退还。
4.请于2024年7月10日前报送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晓静
联系电话:0871-63161823
电子邮箱:1950883713@qq.com
邮寄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东风西路107号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东风西路办公区801室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6月12日
附件【1.2024年度云南省艺术名家工作室申请书.doc】附件【2.2024年度云南省艺术名家工作室申报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