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jw1/2022-00120
发布机构: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12-16

关于进一步优化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2022年第7号)

为方便广大市民看病就医,保障群众就医需求,进一步优化医疗救治流程,自2022年12月16日8时起,对进入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人员,除医院住院部根据要求查验核酸阴性证明外,其他区域不再要求查验核酸阴性证明。若需住院患者无核酸阴性证明,医院立即给予采样后及时就诊。所有医疗机构不得因无核酸结果拒诊或延误救治。



临沧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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