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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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0-181454-647
发布机构: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07-29

心系困难职工 立足行业实际 用心用情帮困解困

  ——记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会主席李德才

  李德才,中共党员,现任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总支副书记、机关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李德才同志自担任凤庆县人社局工会主席以来,设身处地为职工着想,尽心尽力履行岗位职责,特别是为全县困难职工脱困解困工作做了许多实事好事,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精准识别困难职工,严格把好“入口关”

  精准识别,是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的关键和基础工作,李德才在单位身兼多职,工作十分繁忙辛苦,但作为工会干部,他不辞辛苦,任劳任怨,积极投入到全县困难职工脱困解困工作当中,严格按照“一户一档案、一户一计划、一户一措施”的办法,协助县总工会做好困难职工的“六清”建档工作;按照“先家访、后建档、再帮扶”的原则,抽出时间深入基层,走进困难户查看资料和实地考察,同时认真做好电话回访、收入核实等工作。

  二、就业创业为抓手,精准施策拔穷根

  为积极响应党中央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号召,李德才深知只有想尽一切办法增加困难人员收入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难题,他站在党建引领、党员表率的高度,亲自参与到就业扶贫各项工作当中,积极献计献策,为困难人员找出路。一是完善就业困难人员托底机制。广泛宣传就业保险政策,不断扩大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截至6月底,全县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12657人,累计支出787名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96.6万元,发放1—4月份物价补贴8.02万元。积极开发公共服务岗位,就近就地安置困难人员。年内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中新增开发了127个公益性岗位,用于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二是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认真落实在职职工失业保险补贴政策。通过积极协调,委托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凤庆分公司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截至目前共开展了4期190人,培训工种包括茶艺师、安全生产、服务礼仪培训,共有4名企业职工享受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三是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为各类劳动者提供就业失业登记服务,有培训和就业意愿的困难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后享受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切实做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特别是易地扶贫搬迁的农村劳动力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帮扶,2020年县人社局计划新增开发公益性岗位600个,乡村公共服务岗位250个。截至目前我县完成城镇新增就业2657人。四是鼓励劳动者自主选择职业培训。鼓励有培训和就业意愿的登记失业困难职工在省内自主选择经人社部门批准的职业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培训项目,对取得《云南省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规定工种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五是提供创业支持。为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困难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审批创业贴息担保贷款,并为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创业提供免费经营场地。截至5月底,全县“贷免扶补”发放创业小额担保贷款121人,发放贷款1815万元,带动就业人数363人;全县发放小额担保贷款85人,发放贷款1270万元,带动就业人数170人。

  三、稳岗返还作保障,力挺企业战疫情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李德才积极响应“把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在抗疫一线”的号召,带领党员干部职工投身于就业工作中,督促落实稳岗返还政策,切实为企业和职工解决后顾之忧。一是为了保障企业和企业职工收入,县人社局进一步用好用足援企稳岗各项政策,做到特事特办,提速提效,加强审核发放流程,进一步推动全流程网上办理,压缩办理时限,采取简化程序、容缺受理等方式,加快推进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及企业划型认定工作,及时把稳岗资金及社会保险费发放到企业手上。全县参保企业为159家,符合享受稳岗返还企业109家,截至6月10日已完成109家企业的发放工作,发放率100%,发放资金130.38万元,惠及企业职工2688人。二是继续执行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政策,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三是中小微企业新增吸纳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因疫情无法返岗的农民工就业,且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保费的,从省级就业补助专项资金中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四、社会保障作后盾,扶困助弱惠民生

  李德才经常在支部工作会议和党员大会上强调:“社会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保证社会长期稳定的关键因素,我们要切实履职,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公平的社保待遇。”社保部门积极作为,服务效能日益提高。一是严格执行重度残疾人代缴政策。重度残疾人由省财政按照200元档次标准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代缴政策,目前我县符合代缴条件的有4754人(包含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困难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二是严格执行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贫困人口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从2017年起,对全市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不含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市、县人民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所需资金,由市、县财政按1:9的比例承担,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目前,全县符合参保条件人员56023人,领取待遇11695人,实现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保率100%。2019年度符合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的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人口1126人,落实代缴保费11.26万元,特殊群体政府代缴居保费政策全面落实,做到应代尽代。三是做好低保对象人员、特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的缴费工作。人民政府为其缴纳最低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均100元)。

  总之,一直以来,李德才同志扎实工作,任劳任怨,保持一颗炽热的事业心,积极投身在工作岗位上。自担任县人社局工会主席以来,认真服从县总工会工作安排,特别在困难职工脱困解困工作中,思路清晰,积极作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全县困难职工脱困解困工作作出了一定贡献。(凤庆县总工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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