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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统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时间:2021-07-09 15:20:0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tjj22/2022-00054  发布机构  临沧市统计局  公开日期  2021-07-09 15:20:00
 文  号   主题分类  电子政务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为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2021年云南省政务公开要点责任分解的通知》(临政办字〔2021〕68号)文件要求,不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不断提高统计公开质量和实效。

  二、主要任务

  (一)聚焦主责主业,推进重点领域统计数据公开。一是做好统计数据发布。及时发布统计信息,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坚持专业数据解读工作,积极运用多元化解读形式,深入解读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特点新变化新趋势,增强传播力影响力。二是提升统计公报质量。进一步推进统计公报规范化,完善编校审发等工作规范和制度体系,及时公开统计公报数据,方便公众查阅。三是继续做好财务信息公开。做好财务预算、决算信息公开,依法规范公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信息。

  (二)规范发布内容,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一是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行政奖励事项,按照权限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二是在市统计局信息公开专栏机构职能栏目中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单位主要负责人等信息并及时更新;围绕“三定方案”、权责清单及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内容,按目录公开有关内容。

  (三)规范申请答复,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严格落实《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保证答复内容严谨、形式规范;坚持柔性答复,对信息公开诉求进行指引和释疑,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准确把握适用范围,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和程序,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组织作用,加强对统计机构牵头任务的专题研究和具体部署,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对群众反映的意见按规定时限处理答复,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保障群众监督知情

  (二)强化培训提升。积极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有关政务公开培训及研讨交流,深入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三)狠抓工作落实。贯彻落实政务公开要点的主要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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