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交办,临沧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4月26日,对临沧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金融办)资产、负债及2023年至2024年2月底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市政府金融办为政府工作部门,核定5个科(室)1个中心、人员编制16人;截至2024年2月29日,在职人员17人。
2023年部门决算收入418.57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支出418.57万元(基本支出341.11万元、项目支出77.46万元)。
2024年1-2月收入合计62.45万元,支出合计62.45万元。
2024年2月末资产总额43.12万元,其中:非流动资产40.73万元,流动资产2.39万元;负债总额2.34万元;净资产40.7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政府金融办建立了内控制度,能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年度预决算,财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部门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的收支情况。本次审计也发现,市政府金融办存在预算执行不到位、差旅费报销不规范、公务接待不规范、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整改和规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不到位,涉及金额261824.54元。
(二)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9977元。
(三)差旅费报销不规范,公务出差无事前审批程序,涉及金额14293元。
(四)会议费报销不规范,超标准报销会议费、报销手续不齐全,涉及金额28719元。
(五)资产管理不规范。
(六)内部控制建设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临沧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审计发现问题做了分类,提出审计处理意见和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和处理意见,市政府金融办积极抓好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目前,审计报告提出的六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