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市审计局创新审计方式,在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集中分析定位疑点的基础上,自2019年4月28日至5月10日,对68个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和18个二级预算单位(市级二级预算单位共54个)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财务数据进行了集中分析,并抽取了10个单位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的市级预算单位10个。其中一级预算单位8个,二级预算单位2个,在大数据分析中一共发现258个可疑问题,经抽查核实存在16个问题,各类问题金额412.27万元。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
1、4个预算单位公务接待不规范或报销接待费用不规范的问题。
2、1个预算单位会议费培训费报销不规范。
(二)非税收入征缴方面存在的问题
7个市级预算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上缴非税收入380万元。
(三)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个预算单位往来款长期挂帐1300000元。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
(一)处理情况:
针对上述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按相关规定作出了处理。其中对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责成相关单位加强管理,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对非税收入征缴方面存在的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全额上缴省级和市级财政;对往来款帐方面的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进行限期清理,并将清理情况报我局。
1.强化财务基础工作,不断规范会计核算行为。增强预算单位负责人遵纪守法意识,严守财经纪律和廉洁纪律,严格执行国家会计制度;加强财务人员技能培训,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反映会计信息,确保账表、账账、账实相符。
2、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格执行相关财经制度。加强对单位内部经济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经济业务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强化对下属单位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严格执行财经制度,促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3、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努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用制度来约束人、管理事,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到有章可循、令行禁止;完善政府采购及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并按照有关制度对资产进行核算及管理,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确保账账、账实相符;建立往来款项清理制度,经常性对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清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止2019年8月31日止,涉及10个单位11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各单位已将整改证明资料报送市审计局。市审计局要求各单位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