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临沧市审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0-11-27 08:14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14日至4月1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临沧市审计局进行了巡察。9月18日,市委巡察组向临沧市审计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

  1.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进行再学习,把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做为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的重点查摆内容,不断加强党的领导,深挖问题根源,逐项抓好整改。

  2.制定完善《临沧市审计局党组议事规则(试行)》、《临沧市审计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试行)》、《临沧市审计局局务会议议事规则(试行)》,严格规范“三重一大”等事项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和决定,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制度执行。

  3.对党组会议议题设置进行严格把关,会前先由分管领导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合理明确参会范围和列席人员,改进了会议的召开形式,确保规范议事、有效议事,不断提升党组会议决策质量。

  4.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秩序、严肃会议纪律,明确两名党员同志互为AB角负责党组会议记录,按规定认真做好存档备查工作。

  (二)关于“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统筹谋划力度,深化与纪检监察、组织、巡察等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审前共商、审中协作、审后结果运用的整体合力。结合我市实际,于2019年12月16日制定印发《临沧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三年工作规划(2020-2022)》。

  2.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不断加强计划统筹和资源统筹,加大审计项目的整合力度,根据现有审计资源状况,合理安排年度审计项目数量,进行科学合理分工,做到项目安排与资源配置相适应,增强审计计划管理的科学性和约束力。

  3.组织开展核实整改工作,对存在的个别审计项目聘请中介审计资质审核把关不严的情况,及时组织人员重新进行了审计。下步工作中,将坚决按照《云南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审计机关采购政府服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严格审核委托代理机构资质,全面规范我局采购政府服务事项。

  4.严格履行审计程序,把严谨细致贯穿审计项目全过程,坚持做到依法审计、规范管理。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市审计机关共审计323个单位,提出审计建议970条,提交审计信息108篇,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65篇。

  5.以“人、法、技”建设为保障,全面加强审计质量控制。规范审计业务,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激发广大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创新审计质量控制的理念、制度和手段、方法,抓好审计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增强审计质量控制的实效。健全并落实有关制度和内控措施,切实提高审计质量和水平。

  6.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大审计整改检查督办制度、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和审计整改公告制度的落实力度。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促进审计决定落实。继续将整改情况纳入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工作内容,接受人大监督。及时向社会发布审计公告,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不断提升审计监督效果,促进审计发现问题有效整改。

  7.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治乱相关工作,依托审计项目的开展将扫黑除恶治乱工作延伸至参与审计的社会中介机构和相关企业。结合“临沧创卫”清洁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联合驻村工作队员持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努力收集涉黑涉恶涉伞违法犯罪线索。

  (三)关于“抓意识形态工作不力”的整改情况

  1.不断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研究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方案》,把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廉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2019年2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年内向市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2次。下步工作中,将把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年度中心组及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并长期坚持。

  2.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科学合理制定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确保每年开展学习至少8次,每季度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同时,严格区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与平时文件会议精神传达学习的内容和形式,做到突出学习重点,注重交流提高,确保学习效果。2019年,严格按季度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干部职工会议研讨交流9人/次,集中观看学习视频1次。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机关党建工作不严不实”的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 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断创新组织形式、拓展会议内容,凸显活动成效。2019年以来,每月至少召开1次总支委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和开展1次上党课活动,全年共召开总支委会议15次,“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151次。

  2.认真组织总支、支部学习中央“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换届纪律要求,对2019年12月下旬开展的局总支、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组织集中研究讨论3次,严格按规定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严格贯彻《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通知》要求,按月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自评、互评,认真做好支委初评、党员大会终评,严格落实党员积分评定工作。2019年以来,各支部共组织开展积分评定12次,将党员年度积分作为2019年度民主评议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

  4.提高新形势下加强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重要性的认识,突出五个严格,立足机关党员队伍现状,加强新党员培养和发展。2019年,结合主题教育开展,邀请机关在职非党同志参加支部会议和活动,有针对性地组织非党同志参加读书会。目前,已将2名年轻干部纳入党员发展对象进行培养。

  5.坚持把党员学习教育管理全面推向深入。2019年7月与市委党校合办“万名党员进党校”学习培训班,组织处级干部进党校开展轮训学习,全局34名在职党员进党校学习轮训实现了全覆盖。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情况

  1.对《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进行了深入学习,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党组成员联系各自实际进行了深入思考。为切实召开好党组班子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及时研究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切实抓好学习研讨、查找问题、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等环节工作。12月13日按要求召开了民主生活会。

  2.结合党组班子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开展认真对“查摆问题不深入”问题进行整改。本次民主生活会,按照“大家提、自己找、互相帮”的要求,书面征求到意见建议共27条。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班子成员坚持“四必谈”积极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对照党章党规,结合“五个必须”警示教训,以及巡察整改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摆问题,做到了见人见事、深刻具体。

  3.紧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根据“四个对照”以及巡察发现问题认真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具体明确责任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经党组成员多次集体讨论审议,确保原因剖析到位,措施合理可行,责任细致具体。

  (三)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省、市关于集中清理机关事业单位长期借调工作人员会议精神,健全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切实履行人事管理主体责任,优化人员配置,细化岗位职责,努力实现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干,从严控制、规范借调行为。

  2.严格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严谨细致、从严把关、加强监督,认真做好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纪实材料收集归档等每个环节的工作。组建人事科,提升局机关选人用人工作的专职化和规范化水平。

  3.积极落实政府机构改革事项,加强人才梯次配置,科学谋划人岗编配,于2019年12月完成了10个内设机构或岗位的科级领导调整轮岗交流工作,下步将进一步配齐配强内设机构科室人员。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力”的整改情况

  1.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研究印发《中共临沧市审计局党组2019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2019年4月召开全市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年内,市审计局党组会议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审计项目推进情况,报经市委批准,在2019年12月底完成了县区审计机关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实地检查考核工作。

  2.严格履行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干部职工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年内,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岗位,党组成员6次听取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布置相关工作,开展廉政提醒谈话44人次。

  3.从思想教育、关键夯实、制度创新、监督问责等方面入手,切实抓好审计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于2019年8月启动全市审计机关内控体系建设工作,11月1日起临沧市审计局新内控体系已进入试运行阶段。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新一轮岗位风险等级评定和内部机构、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共评定高风险等级内部机构3个,中风险等级内部机构11个,高风险个人岗位5个;共排查出内部机构风险点70个,制定防控措施84条;排查出个人岗位风险点218个,制定防控措施226条。

  (二)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严”的整改情况

  1.加快推进制度废改立工作,纠正、规范审计外勤经费管理办法。

  2.及时纠正2013年至2015年间未按规定发放通讯费、评审费、节日慰问金的问题。

  3.规范和完善了机关学历教育和职称考试奖励相关工作。

  (三)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1.进一步规范财务内控制度建设,加强财务内控制度及有关规定的学习和落实,积极研究落实新“三定方案”内设科室和人员配置。明确了财务人员岗位职责,实现财会分设,规范财务工作开展。

  2.进一步规范公务费用报销审批程序,严格审核报销票据,对支出手续不完整、不规范的报销凭证,一律不准入账。

  3.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坚决杜绝大额现金提取的情况。

  4.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和有关行政法规,认真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

  5.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休假补偿金发放工作。

  今后工作中,市审计局党组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着力构建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巡察结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2122271;邮政地址:临沧市临翔区世纪路350号市政府办公楼4016室,邮编:677099;电子邮箱:lcssjjbgs@126.com。

  中共临沧市审计局党组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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