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信息采编、审核、发布工作流程,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严肃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信息责任单位形成的信息在临沧市人民政府网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子网站正式发布前,必须进行审核。
第二条 审核的原则是“谁审批、谁负责”,各科室编发的信息必须经本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审核后,根据信息内容进行报审发布。
第三条 审核程序:
(一)各科室人员拟定信息内容后,认真填写《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信息发布签发单》。
(二)信息审核的重点是对拟发布内容的涉密性、准确性、时效性等进行审核。对于一般政务类信息,各科室负责人审核后由局办公室信息审核责任人签发;对于重要信息,须经各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局领导批准后发布。
第四条 转载各级新闻网站信息,需注明信息来源,并严格执行“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严把文字质量关。
第五条 各科室发布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时,必须上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核,并经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发布。
第六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