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信访局2022年度决算

时间:2023-09-18 15:35:39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lcsxfj/2023-00011  发布机构  临沧市信访局  公开日期  2023-09-18 15:35:39
 文  号   主题分类  财政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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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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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0000777601000

临沧市信访局2022年度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信访局是临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职能职责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24号)文件执行。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赴省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临沧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高位推动信访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就信访工作作出批示,带头阅批群众来信,带头包案化解信访案件和接访下访群众,有效推动了重点疑难信访问题解决。先后召开4次市委常委会会议、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8次信访工作专题会议和3次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全体(扩大)会议专题研究信访工作。市信访局主动担当作为,牵头细化工作任务,建立任务清单,挂图作战;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督查督办责任,按照“分片挂联”分工,先后18次带队深入基层、下沉一线调研督导,面见重点信访人44人次。

2.圆满完成重点时期信访安全保障工作任务。全力以赴抓好党的二十大、北京冬奥会、北京冬残奥会和全国、全省、全市“两会”期间的信访安全保障工作。特别在党的二十大期间,制定市级应急方案,成立党的二十大信访安全保障综合协调组,抽调16名同志组成驻京劝返工作组、驻昆查控工作组、驻临应急处突工作组,各县(区)成立应急专班,工作组和应急专班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全力以赴做好稳控和劝返工作,实现了党的二十大期间北京“零上访”“零非访”“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的目标,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做出了积极贡献。省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来表扬信,对临沧市党的二十大期间信访安全保障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和表扬。

3.着力抓好《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组织学习《条例》,并对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学习宣传贯彻情况汇报,研究下步工作,专门安排工作经费用于学习宣传活动。同时,采取“召开一次信访联席会议全体(扩大)会议,对《条例》进行专题宣讲并安排宣传贯彻相关工作;印发一个学习宣传贯彻方案;组织开展一次5月份集中宣传月活动;制作一个宣讲通稿APP;印制一套宣传资料;组织开展一批培训;开展一次专题督导;起草一个任务分解方案”“八个一”方式,有效推进《条例》学习宣传活动走深走实,赢得了社会对信访工作的更多理解和支持。按照国家、省信访局的统一安排,制定下发《〈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方案》和关于《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扎实开展5月份《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有序开展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五进”活动,同时开展上街宣传、张贴宣传海报、标语、制作动漫短视频、利用报纸新媒体宣传、宣讲等各项工作,共发出宣传资料2000套,开展《条例》宣讲6场次。

4.认真抓好基础业务规范工作。努力提升信访事项“三率”。制定印发了《临沧市规范信访基础业务提升信访事项“三率”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信访业务工作的通知》,多措并举促进“三率”提升。全市信访部门及时受理率达到99.85%,责任单位及时受理率99.58%,按期答复率98.58%;信访部门参评率88.74%、满意率97.34%,责任单位参评率84.07%、满意率95.32%。认真执行信访信息分析研判制度,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信访形势分析研判报告,充分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共报送信访形势分析研判报告4期。建立人民网网民留言和领导信箱来信办理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将人民网网民留言和领导信箱来信办理情况按月、按季度统计分析形成专报呈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共报送专报12期。建立信访突出问题台账制度,每月定期分析信访突出问题,实行台账管理,清单制销号,目前已建立和完善了“两重点一突出”工作台账、“三跨三分离”人员台账、扬言类台账、进京访人员台账等10类台账。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与政法、公安、网信、国安等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5.全面排查化解信访矛盾问题。创新制定《进一步规范重点信访矛盾和问题排查化解工作指引》,按照“高、中、低”三类风险等级指导县(区)做好信访问题排查和分析研判。同时,聚焦集中交办的重复信访事项和排查出的信访问题,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和接访下访,加强分类指导、日常调度和督查督办,持续跟踪问效,推动信访问题有效解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接访科、政策法规科、办公室、督查督办科、网络信访科、临沧市信访信息技术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信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临沧市信访局。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信访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无行政工勤编制),事业编制2人(无参公管理事业编制);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无行政工勤人员),事业人员2人(无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临沧市信访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2.临沧市信访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信访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3426766.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26766.26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0元;无事业收入(无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缴款收入;无其他收入。与上年2881029.69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45736.57元,增长18.9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45736.57元,增长18.94%。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调入2人;二是党的二十大召开,市政府给予增加信访安全保障工作经费200000.00元;三是《信访工作条例》于2022年5月11日正式实施,市政府给予增加信访维稳、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工作经费150000.00元,导致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信访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3426766.26元。其中:基本支出2806766.26元,占总支出的81.91%;项目支出620000元,占总支出的18.0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2881029.69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45736.57元,增长18.9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85736.57元,增长11.33%;项目支出增加260000.00元,增长72.22%。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调入2人;二是党的二十大召开,市政府给予增加信访安全保障工作经费200000.00元;三是《信访工作条例》于2022年5月11日正式实施,市政府给予增加信访维稳、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工作经费150000.00元,导致收入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06766.26元。与上年2521029.69元对比增加285736.57元,增长11.33%,主要原因:年度调入2人,导致基本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69487.16元,占基本支出的91.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7279.1元,占基本支出的8.45%。人均基本支出187117.75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信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0000元。与上年360000.00元对比增加260000.00元,增长72.22%,主要原因:市政府给予增加信访安全保障工作经费200000.00元;三是《信访工作条例》于2022年5月11日正式实施,市政府给予增加信访维稳、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工作经费150000.00元,导致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增加。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信访保障工作经费200000.00元;2.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经费70000.00元;3.信访维稳、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工作经费200000.00元;4.解决信访安全保障工作经费15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信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26766.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2881029.69元相比增加545736.57元,增长18.94%,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调入2人;二是党的二十大召开,市政府给予增加信访安全保障工作经费200000.00元;三是《信访工作条例》于2022年5月11日正式实施,市政府给予增加信访维稳、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工作经费150000.00元,导致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90342.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43%。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机关行政运行和信访工作、信访维稳的经费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1502.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886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住房保障(类)支出2162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1%。主要用于全额供给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开支。

除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外,无其余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409.00元,支出决算为33659.5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90%。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1523.5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3.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3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3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136元(其中:未发生外事接待),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信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409.00元,支出决算为33659.5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90%。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1523.5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0.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3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到县区调研次数增加,疫情防控等。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2293.55元,增长57.54%。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因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6523.55元,增长110.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230元,下降66.4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2年到县区调研次数增加,疫情防控等。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本年度未发生外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2.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信访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18人(其中: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信访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本年度未发生外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预算的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信访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7279.1元,比上年232105.00元增加5174.10元,增长2.23%,主要原因:本年度调入2人。临沧市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信访局资产总额156489.05元,其中,流动资产32361.37元,固定资产124127.68元,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程,无无形资产,无其他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77387.37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9101.68元,增长102.21%;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8211.35元,增长121.99%,主要原因:本年度采购固定资产。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处置车辆;无报废报损资产;无出租房屋。(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临沧市信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58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99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59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958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1.概述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工作实际,积极完成重点信访工作。办结2022年市级党政领导包案48件;办结来信来访2415件(批),按期答复率达98.58%;召开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3次;召开信访工作专题会议8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4次;

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2次;制作宣讲通稿APP1个;印制宣传资料1套;组织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培训1批;开展信访安全维稳调研督导指导工作30次;召开信访安全保障相关会议3次;信访积案化解率100%。

2.概述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2年,全市信访系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紧扣一条主线,实现七个方面更进一步”工作思路,扎实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下大力气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圆满完成党的二十大信访安全保障工作,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成效显著,信访工作机制不断创新,信访工作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信访干部队伍展现良好风貌,全市信访形势呈现平稳向好的态势,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力量。2022年度省对州市信访工作考核中,临沧市被考核为优秀等次,全省排名第7位,在2021年基础上晋升两位,实现了新的突破。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77601111

  
附件【临沧市信访局2023091803191051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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