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lcsrmzfbgs/2022-00255
发布机构: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临政办发〔2020〕121 号
发布日期:
2020-12-24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家禽集中屠宰场(点)设置规划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临沧市家禽集中屠宰场(点)设置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沧市家禽集中屠宰场点)设置规划

为规范家禽屠宰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家禽产品质量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云南省家禽集中屠宰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农牧〔2020〕3号)及《临沧市家禽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以保障家禽产品质量和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以家禽“集中屠宰、集中检疫、规范经营、强化监管”为着力点,坚持科学规 划、合理布局、稳妥推进的原则,加快建设一批家禽集中屠宰场(点),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冷鲜上市”生产消费模式,构建新型家禽产品冷鲜供应服务体系,满足家禽产品消费需求,保障市场供应。

二、目标任务

通过对家禽集中屠宰场(点)的设置规划和规范管理,建立起与临沧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市民消费需求相适应、布局合理、加工设备先进、禽肉质量安全的现代化家禽屠宰加工体系。到2020年底,临翔区、凤庆县、双江县建成家禽集中屠宰场(点)各1个,基本满足县城主城区民众禽肉消费需求;到2021年底,其余县(区)建成家禽集中屠宰场(点)1个以上,满足县城及周边乡(镇)民众禽肉消费,全市设置规划销售禽肉产品屠宰企业2-3个;到2025年底,全市全面实现“集中屠宰、冷链配送、冰鲜上市、供应满足”的生产消费模式。

三、设置规划

按照“控制总量、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满足需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的原则,各县(区)设置规划家禽集中屠宰场(点) 应充分考虑辖区居民家禽产品消费量、家禽产业规模、交通运输条件、生态环境及驻场官方兽医配备力量等因素,科学合理设置家禽集中屠宰场(点)。原则上每个县(区)家禽屠宰场(点)设置数量不超过2个,凡是能够通过配送保障禽肉产品供应的乡(镇),原则上不再设立家禽集中屠宰场(点),对于远离主城区、 人口较多、交通不便,且难以实现“冷链配送、冰鲜上市”的乡镇,可适当增加家禽屠宰场(点),满足群众对禽肉消费的需求。

四、设置条件

(一)选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符合大气防护距离(1.禁止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 区及缓冲区建设;2.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3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3.远离住宅、医院、学校、水源及其他公共场所500米以上。位于居民区的下游和下风口。)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

(二)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水源条件;

(三)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待宰间、屠宰间、官方兽医检疫室以及机械化家禽屠宰设备和运载工具;

(四)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冷冻冷藏仓储设施;

(五)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并依法取得健康证明的屠宰技术人员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

(六)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检验设备、消毒设施、消毒药品以及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

(七)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或者委托无害化处理运营单位集中处理;

(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标准的其他要求。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家禽屠宰场(点)建设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筹协调家禽养殖、集中屠宰、检疫监管、官方兽医派驻、市场流通等工作,做好辖区内家禽屠宰场(点)设置工作, 科学确定家禽屠宰场(点)的数量、选址和规模,保持适宜的家禽屠宰能力,确保满足当地居民的家禽产品消费需求。

(二)明确工作职责。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做好项目用地土地保障;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供销社 负责家禽交易、冷链配送、冷鲜上市等一体化建设工作;农业农 村局负责家禽屠宰环节检疫监管;生态环境局负责家禽屠宰场(点)的环评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和建成复审合格后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家禽屠宰场(点)建成后先由各县(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现场初审,初审合格后报请市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现场复审,复审合格后由市农业农村局核发家禽定点屠宰标志牌。家禽屠宰企业要保障驻场官方兽医办公条件,确保水、电、网络等运转正常。

(三)强化政策扶持。鼓励支持现有屠宰加工企业、家禽交易市场开办单位、集贸市场开办单位等积极参与家禽屠宰场(点)建设单位申报。加大对新建、改建、扩建家禽定点屠宰场(点)的扶持,重点在设施设备引进、工艺流程配备、质量安全控制、无害化处理、污水治理等方面给予支持。

(四)积极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大力宣传家禽定点屠宰、冷鲜上市的目的、意义,引导群众转变消费观念,增 强自我保护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和绿色消费观念。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以达到保障公共卫生、肉品质量安全和改善城市环境卫生的目的,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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