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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srmzf/2024-00013 发布机构:临沧市人民政府
文  号: 发布日期:2024-04-12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支持中缅印度洋新通道海公铁联运物流产业链主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临政办发〔2024〕11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对2022年11月3日印发的《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中缅印度洋新通道海公铁联运物流产业链主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临政办发〔2022〕91号)予以废止。


2024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