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lcsrmzfbgs/2024-00043
发布机构: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临政办发〔2024〕35号
发布日期:
2024-05-24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2024年推进新型工业化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临沧市2024年推进新型工业化攻坚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8日

(此件正文公开发布,附件不公开)


临沧市2024年推进新型工业化攻坚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推进新型工业化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新型工业化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两会”工作部署,全力以赴打好2024年推进新型工业化攻坚战,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4年,通过实施推进新型工业化攻坚战,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实现存量提质增效、增量支撑有力,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发展基础更加完善,重点产业链群规模不断壮大、集聚效能明显增强。

——力争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全部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

——力争能源以外工业投资增长12%,其中,完成产业投资93.1亿元,完成建安投资83.8亿元,完成民间投资46.6亿元。

——力争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6户,净增工业企业1200户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全力推进工业经济以进促稳。全面落实国家、省稳住经济增长系列政策措施,坚持释放产能挖掘存量与培育升规扩大增量并举,全力保产稳产、稳链畅链。

1.抓存量挖潜能。围绕存量支撑经济增长的“压舱石”作用,全力推动精制茶加工增长15%以上、电力行业增长10%以上、矿产业增长8%以上,制糖业、酒制造等行业保持稳产提质,力争拉动规上工业增长8个百分点,稳住工业基本面。(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2.抓增量强支撑。围绕增量拉动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一企一策”推动临沧智德鸿昌茶业有限公司等22户企业实现“小升规”,加快推进双江天福普洱茶加工等15个项目建设,推动年内实现投产升规。力争新升规企业拉动规上工业增长2.5个百分点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3.抓技改扩产能。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企业创新发展和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升级,推动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和新产品比重,力争拉动规上工业增长1.5个百分点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4.抓精准监测调度。健全“周监测、旬调度、月分析”工作机制,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产品,加强对工业生产、用电、投资、税收、价格等主要指标监测,强化市县协同和部门联动,精准研判运行趋势。注重主要指标匹配性分析,加强统计业务培训,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报送数据,做到应统尽统。(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税务局,临沧供电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全力推进产业延链集群发展。聚焦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系统深入盘点用活优势资源,坚持以资源换产业、以资源换市场、以资源换技术,推动产业优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优势。

1.持续壮大高原特色农产品加工规模。坚持链群思维和“抓大不放小”思路,加快推进蔗糖、茶叶、核桃、临沧坚果、咖啡等产业全链集聚发展,持续壮大农产品加工集群,力争实施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120个以上,完成投资45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临沧边合区管委会、临沧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加快引进发展绿色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坚持创新驱动,促进生产要素向新质生产力顺畅流动,大力发展“绿电+新材料”和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以锗、高岭土等优势资源为基础的新材料产业,加快推进云南锗业科技攻关和研发成果在临沧转化,推动四氟化锗生产线建成投产,力争实施新兴产业项目80个以上,完成投资11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临沧供电局,临沧边合区管委会、临沧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3.加快引进培育进出口加工业。加大临沧边合区国际产能合作区建设,积极承接小五金家电、外向型轻纺等产业转移,推动进口海产品、农产品加工产业取得新突破,力争引进实施进出口加工项目10个以上,完成投资5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临沧边合区管委会、临沧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全力推进项目投资增量提速。坚定不移把扩大有效投资作为保持发展定力、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定期开展市、县(区)“面对面”会商分析制度,着力推动一批重点项目竣工投产并形成现实生产力。

1.深入挖掘项目存量。聚焦云县年加工6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加工等60个续建项目,组建专班持续抓好项目跟随服务、跟进解难、跟踪问效,力争60个续建项目完成投资34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临沧边合区管委会、临沧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积极扩充投资增量。加快推进镇康县服装鞋帽生产、临沧高新区现代农业科技产业园等140个项目前期工作,压缩项目用地预审、环评、施工许可等审批时限,力促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完成投资59.1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沧边合区管委会、临沧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3. 加快项目竣工投产。对年内有望竣工投产的双江天福集团普洱茶加工园、耿马县乳胶器材医疗器械产业园等项目进行重点攻坚,全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力争15个以上项目如期竣工并实现投产升规。(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临沧边合区管委会、临沧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全力推进招大引强招新引优。树牢“发展是第一要务、招商是第一要事”的理念,千方百计以大招商突破大项目、引进大龙头,以大项目带动大投入、支撑大发展。

1.抓实项目储备。加强项目商机分析、推介发布,应用并推广产业链“招商地图工作法”,围绕“三大经济”和构建全市“3+1”特色产业体系,充分挖掘本地区招商优势,聚焦新经济、新通道、展会活动、优势产业、延链补链、区域合作等开展高质量项目谋划,储备市场前景好、盈利空间大、带动能力强的年度重点招商项目100个以上,其中,亿元以上项目50个以上,5000万元至亿元项目5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临沧边合区管委会、临沧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创新招商模式。认真落实《临沧市2024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精准推进“一把手”招商、以商招商、商协会招商,主攻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海西和环渤海等产业转移动态明显的发达地区,制定年度工业重点项目招商方案,力争新引进工业项目不少于420个,签约5000万元以上制造业项目40个以上,落地开工2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临沧边合区管委会、临沧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3.转变招商思路。对成熟度较高的储备项目,树立广撒网、抓重点、攻核心的招商思路,详细列出目标企业清单,逐一对接并进行评估分类,找出真正有意向、能合作、实力强的核心企业进行重点攻坚,力争引进行业领军企业8户以上。(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临沧边合区管委会、临沧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全力推进工业企业扩规增效。以扶持服务为重点,大力实施工业企业培育行动,加速推进骨干企业、中小企业、微型企业梯次发展。

1.抓实企业“建档立卡”。用好万家企业大拜访大走访成果,按照亿元企业、规上企业、拟升规企业、规下企业等梯次,完成工业企业培育的“建档立卡”工作,完善企业分层服务档案,建立梯次企业培育机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临沧边合区管委会、临沧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加大工业企业培育。全面落实经营主体倍增计划,加快推进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按相关规定转型升级为企业,力争净增工业企业1200户以上。积极推动“一产转二产”工作,将具备条件的农产品加工环节进行剥离,成立独立核算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并及时纳入工业统计,力争完成“农工分离”企业8户以上。根据企业升规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实行一企一策、动态监测、分类推进、靶向培育,力争新培育升规工业企业30户以上。对潜在退规企业实施领导包保责任制,力争企业稳产保规。(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临沧边合区管委会、临沧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3.引导企业创新发展。大力支持企业推进业态、产品、技术、模式、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创新,推动企业向专、精、特、新转型发展,力争新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户以上、创新型企业30户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50户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临沧边合区管委会、临沧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4.支持重点企业满产增效。对企业的增资扩产项目实行市县挂钩,分级分类实施帮扶,推动企业增产增效、满产扩产,做大做强主业。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强创新研发、并购重组、转型升级、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临沧边合区管委会、临沧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全力推进产业园区提档升级。充分发挥园区主战场作用,全力把园区建成功能齐全、成本更低的投资洼地。

1.不断壮大经济规模。聚焦主导产业,精准招引实施产业链标杆企业和标志性项目,做大做强园区经济,力争新增入园企业500户以上、工业企业50户以上,营业收入增长22%以上,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5%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临沧边合区管委会、临沧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全面提升承载能力。认真落实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理顺4个开发区管理机制,争取设立永德、耿马、双江3个市级产业集聚区。探索“园中园”、“合作共建”、“飞地经济”等建设模式,吸引战略投资者参与开发建设运营,有效盘活存量标准厂房,力争在园区托管、合作建园上取得实质性进展,全市标准厂房入驻率达80%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临沧边合区管委会、临沧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3.努力提高发展质量。建立园区考核机制,推进园区“标准地”出让、“腾笼换鸟”,促进园区发展水平上台阶,力争省级以上开发区“标准地”出让规模达40%以上,全市开发区亩均投资强度达160万元、亩均营业收入达200万元以上。持续推动绿美园区建设,力争云县产业园区建成省级绿美园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沧边合区管委会、临沧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全力推进工业经济数字赋能。围绕“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以5G、大数据中心等数字新基建项目为统领,加快工业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提高工业发展质量和效率。

1.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5G应用“扬帆”临沧行动计划(2022—2024年)》,依托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加快新一代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提升光传送城域网和骨干网,力争新建5G基站155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通管办、中国电信临沧分公司、中国移动临沧分公司、中国联通临沧分公司、中国铁塔临沧分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

2.全力打造智慧园区。依托临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等重点开发区,加快引进互联网企业、软件和系统集成服务企业,打造新基建融合应用示范园,力争年内启动建设临沧高新区软件园及电商产业园等数字产业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临沧边合区管委会、临沧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3.加快推进制造业智能化。围绕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依托建材、制糖、制酒、精制茶等行业发展基础,深入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行动,大力发展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智能化生产、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新模式新业态,力争建成数字化车间10个以上、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10户以上,规模以上工业的数字经济比重提高到15%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临沧边合区管委会、临沧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支持。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稳增长措施,全力帮助企业争取上级各类政策补助的基础上,市级财政预算安排2024年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依法生产经营和正常纳税的工业企业提质增效、升规入统以及工业招商项目落地开工、加快建设等方面。相关政策为2024年度促进工业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与市本级其他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相关政策措施重复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

1.支持工业企业提质增效。鼓励企业通过提高生产设备利用率、增加用工等方式提质增效,对工业总产值达2000万元—5000万元且同比增长25%以上、达5000万元-10000万元且同比增长20%以上、达10000万元—50000万元且同比增长15%以上、50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市级财政按季度对工业总产值同比净增量的1‰给予奖励(以季度末工业总产值为基数)。(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支持工业企业升规入统。对2024年内新升为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三年内重复升规企业除外)或新建投产企业,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每季度末核算兑现);对年内新建投产升为规模以上的制造业企业且年底工业总产值超过5000万元的,市级财政再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支持骨干企业稳定生产。鼓励骨干企业通过降成本等方式稳产增产,对2024年内工业总产值超5亿元且实现增长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市级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4. 支持工业项目加快建设。实行能源以外工业投资奖励,对2024年内纳统投资超5000万元的能源以外工业项目,市级财政按纳统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每季度末核算兑现)。(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5.支持招商项目落地开工。实行制造业招商项目落地开工奖励,对2024年内签订招商引资协议引进的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且落地开工并入库纳统的制造业投资项目,市级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每季度末核算兑现)。(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6.支持企业创新绿色发展。鼓励企业向专、精、特、新转型发展,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对首次通过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的企业,市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对通过省级、市级清洁生产合格企业验收的企业,市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7.支持工业企业数字赋能。对通过省级数字化转型标杆认定和新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企业,市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15万元,对开展数字化改造、网络化协同、智能化升级且年度工业产值实现增长的制造业企业,市级财政按数字化改造设备采购价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精准服务。坚持发展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企业要素保障“急、难、愁、盼”问题,精准靶向破解要素制约,为企业做大做强、项目快速推进创造条件。

1.成立工业经济运行工作专班。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直有关单位为成员的工业经济运行工作专班,每月召开工业稳增长专题会议,研究推动相关具体事宜。各县(区)要相应建立促进工业稳增长协调工作机制,强化辖区工业运行分析监测和重点工业企业、重点工业项目服务保障,及时报告需要市级层面协调推动的事项。(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建立企业接待日制度。各县(区)要建立主要领导企业接待日制度,对“法无禁止”事项、跨部门事项及时给予帮助协调,推动企业问题诉求加快解决。对有借鉴意义的经验案例,适时在全市进行推广。(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实行问题清单对账销号。认真落实企业困难问题收集交办督办机制,建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运行问题清单、资金需求清单、增资扩产项目困难清单“三张清单”,实行按月收集、及时交办跟踪督办并对账销号,对需市级和省级层面协调困难问题及时上报。(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4.强化政银企对接。建立政银企月恳谈会制度,开展各类产融对接活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制造业贷款支持,力争年内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贷款4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5.优化企业用工服务。完善用工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市内求职招聘平台作用,与重点劳务输出地区建立劳务协作机制,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进一步畅通企业与技师学院等职业学校用工对接渠道,采取举办“订单班”、新型学徒制和职业技能竞赛等方式培育中青年高技能人才,力争全年培训重点产业技能人才3000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6.推动产销对接。各县(区)要通过举办特色产品展示展销、线上线下“手拉手”对接等活动,促进产销对接,每月举办1场以上产销对接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工商联,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围绕攻坚任务,强化统筹协调,加强跟踪问效,推动各项攻坚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各县(区)要对照攻坚目标,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确保每项攻坚任务均有一名领导牵头、有工作专班跟进、有专人负责落实。要加强政策兑现,及时拨付上级补助资金,坚决兑现惠企政策、招商承诺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按季度收集梳理和制定市级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的奖补方案,确保奖补资金及时兑付相应企业,有效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充分发挥奖补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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