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lcsrmzfbgs/2022-00073
发布机构: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临政办发〔2022〕59号
发布日期:
2022-06-19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临沧市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沧市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43号)精神,统筹推进全市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一)认真实施市场主体倍增“阳光、雨露、土壤”行动,加快推进商贸市场主体培育工作。到2022年末,全市内贸企业(批零住餐)达12008户,其中限额以上240户;外贸企业达1500户;外资企业达28户。到2025年,全市内贸企业(批零住餐)达24505户,其中限额以上332户;外贸企业达1800户;外资企业达37户。(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孟定海关、南伞海关、沧源海关,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培育引进一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企业进出口提供报关报检、物流、退税等高效快捷的一站式服务。综合评估服务企业数量、培训人数、实现效益等因素,对年服务企业100家以上或在线交易额2亿美元以上的综合服务企业,积极帮助争取省级给予每家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培育引进一批货源组织能力、资源整合能力强及运营模式先进的物流枢纽运营企业。支持引导运输、仓储、快递等中 小物流企业整合功能。在跨境物流、冷链物流、城乡配送、智慧物流等领域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物流企业。积极引进境内外知名大型物流和供应链企业落地临沧,支持临沧市企业到市外设立分支机构或经营网点,到周边国家、地区设立境外物流公司。(市投资促进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 邮政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培育引进一批跨境电商企业,鼓励传统内贸企业、农村电商服务企业拓展跨境电商业务,开展网商产业园试点,引入内外贸优质网商入驻,壮大线上市场主体,2022年内争取培育孵化1—2户跨境电商企业。(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邮政管理局、临沧边合区管委会、孟定海关、南伞海 关,有关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积极扶持培育年销售额大、内外贸业务并重、处于供应链核心的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支持其搭建数字化平台, 为上下游企业提供贸易、物流、金融等“一站式”服务。培育升级一批A级物流企业,2022年争取培育申报1家4A级物流企业。打造高原特色农业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结合“茶、糖、果、蔬、牛”重点产业,引导产业链上下游小微企业、合作社和农户向“链主”集聚。支持临沧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为试点开发建设特色农产品溯源认证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金融办、临沧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融合创新发展

(六)积极为进口商品国内销售、出口产品开拓市场提供平台、货源、物流等“一站式”服务。加快探索市场采购贸易、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大招商引资和推介力度,强化“一把手”招商,“走出去”推介临沧优势和资源,吸引经济发达地区产业向临沧转移。(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临沧边合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动内外贸数字化发展,积极引导市内数字商务企业深化与国内大型数字商务企业、金融机构在促消费、直播电商等方面的务实合作,培育壮大临沧网络消费市场规模。(市商务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金融办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与省级行业部门汇报对接,主动服务和融入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数字经济先行示范区建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学习借鉴其他地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经验,加快推动临沧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市商务局负责)

(十)重点加强在农业、建材、矿产、新能源等方面开发合作,促进产业发展和供应链体系构建,进一步增强临沧现代化产业“走出去”“引进来”的集聚力和竞争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临沧边合区管委会、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支持临沧边合区及南伞园区、永和园区打造跨境园

区,优先在电子终端产品、机械装备、纺织、医药、化工、进境农产品和水产品等领域,布局跨境产业链合作,推动境内境外一体化发展。支持邮政快递企业发展跨境电商快递,推动国际快递物流业务经营企业设立境外分支机构,建设“海外仓”,重点向周边国家、地区延伸快递服务网络。(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临沧边合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孟定海关、南伞海关、沧源海关,有关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推广“互联网+边民互市贸易”试点监管模式加快推进孟定清水河口岸查验区及货场功能验收,扩大一般贸易、边民互市贸易进出口规模。引进具有产业基础和市场渠道的企业落地临沧,在孟定清水河口岸、南伞口岸、永和口岸开展边民互市商品落地加工。支持在临沧边合区及南伞园区、永和园区设立跨境物流寄递安全监管中心,为进口商品国内销售、出口产品开拓市场等提供平台、报关分拣、仓储等“一条龙”服务,规范和畅通临沧市进出口商品流通管理秩序。(市商务局、临沧边合区管委会、市邮政管理局、孟定海关、南伞海关、沧源海关,有关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推动临沧边合区与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经开区等开展务实合作,促进内外贸体制机制对接和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孟定清水河口岸保税仓库验收并投入使用。(临沧边合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孟定海关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利用商业载体促进内销,鼓励外贸产品进电商平台、进大型超市、进特色街区、进夜市、进展会、进政府采购目录。2022年升限入库的外贸企业按市级对新增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及大个体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标准执行,并形成长效机制。(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 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积极扩大进口,大力发展服务消费,深化服务业领域对外开放,吸引国际国内知名品牌首店、旗舰店、概念店等入驻临沧,加快发展“首店经济”。对国际、国内一线品牌到临沧开设下属企业或品牌首店的企业,积极帮助向省级争取按核定投资 额(装修、房租等费用)的50%分别最高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国际、国内一线品牌到临沧举办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大型新品发布活动的,积极帮助向省级争取按宣传推广总费 用的50%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市商务局负责)

三、打造融合发展平台

(十六)主动对接经济发达城市,加强物流、商贸、投资信息等方面的开放合作,吸引贯通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商贸企业集群集聚入驻,落实关于产业链招商和链主型企业服务发展工作机制,为链主型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快建设具有沿边特色的边境贸易商品市场,建设具有南亚东南亚等国家特色的进出口商品市场和商贸中心。(市投资促进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临沧边合区管委会,有关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立足资源、产业和区位优势,依托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在临沧工业园区建设茶业专业市场,在凤庆县建设 核桃专业市场。(市商务局、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金融办,有关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支持鼓励行业协会、商会搭建产业对接交流平台,针对企业专业服务需求,建立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市商务局、市工商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构建内外联通物流网络

(十九)全力提速在建交通项目,确保云县至凤庆高速公路2022年6月底全面建成通车;争取临翔至双江、永德(链子桥)至耿马(勐简)、瑞丽至孟连高速公路耿马(勐撒)至沧源(勐省)段年内建成通车;云县至临沧、临沧至清水河高速公路除大亮山隧道、王家寨隧道外其余路段年底全面建成。加快推进“十四五”增补项目巍山至凤庆、凤庆至永德、双江至沧源(勐省)、昔归至云县4条(段)高速公路前期工作,争取年内启动建设。加快推进临沧至普洱、临沧至清水河铁路项目前期工作,打通中缅铁路物流大通道国内段“最后一公里”。加快推进援缅滚弄大桥项目建设和大桥辅桥终验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外办,有关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加快推动中缅印度洋新通道海公铁联运常态化、规模化运行,主动对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成渝经济圈等国家战略,通过中西部地区经济发达城市群,进一步扩大中缅印度洋新通道“朋友圈”。参照中老铁路运营模式,成立市级物流平台公司,有序组织区域性货物、进出口货物有效推动“公转铁”、“散改集”运输结构调整工作,通过平台公司争取省级“公转铁”资金补助支持,进一步提升多式联运发展水平。力争2022年下半年完成12批次、600个标箱专列运输,到2025年争取实现常态化、规模化运行目标。(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临沧边合区管委会、孟定海关,有关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持续推进对缅跨境便利化运输,巩固与境外地区就出入境汽车达成的共识,依据有关规定,组织口岸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办理《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C种),海关凭《许可证》办理进出境手续,进一步加强出入境运输管理。(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孟定海关、南伞海关、沧源海关按 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依托高速公路、铁路、机场等运输网络、进一步推进多种运输方式结构优化,提高货物运转效率,实现大宗物资运输“公铁联运”。持续深化道路运输行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甩挂运输和多式联运。全面落实国家、省航线补贴政策,积极争取 恢复并稳定既有省外新航线,结合临沧资源优势、区位优势,促 进以客运航班腹仓为主,以拓展客运转货运为辅,不断提高航空运输服务能力。(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临沧火车站、云县火车站、临沧机场、沧源佤山机场,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加快推进临沧(清水河)陆上边境口岸型、临沧陆港型省级物流枢纽建设,同步推动国际邮件交换站和国际邮件监管中心建设,提升口岸区域开放度;加快建设临沧火车站物流园区、云县火车站物流园区、清水河口岸物流园区,同步推动快递园区建设,提升园区产业集聚能力。(市发展改革委、临沧边合区管委会、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有关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引导外贸、跨境电商、物流等企业加强业务协同和资源整合,支持加快建设边境仓、海外仓、配送中心等物流基 础设施,提高物流运作和资产利用效率。结合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在条件成熟的社区、商住楼、小区推广使用智能快 件箱,优化城市配送网络。支持引导电商、供销、快递企业整合功能,持续加快“快递进村”进程,2022年底前建成村级综合服务站点200个以上,补齐末端配送“最后一公里”短板,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发挥品牌引领作用

(二十五)支持企业从贴牌生产向研发设计、自有品牌、收购知名品牌转化争取对新获得“驰名商标”称号的企业给予支持。(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十六)加大外贸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着力解决不正当竞争、专利侵权假冒、网络盗版侵权等问题,依法加大惩治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治理侵权假冒行为工作合力。(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同线同标同质

(二十七)将“同线同标同质”(以下简称“三同”)产品适用范围扩大至一般消费品、工业品领域。允许企业以“三同”自我声明承诺,在商品或包装上标注“三同”标识销售产品(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支持外贸企业利用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南亚博览会、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中国(临沧)

—缅甸(腊戍)边境贸易交易会等展会平台,搭建“三同”平台专区,开展“三同”产品宣传推广、供需对接,争取对参展企业展位费给予支持。(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规则对接应用

(二十九)主动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以制度型开放推

进内外贸融合发展。积极探索研究口岸通关“一地两检”模式和外籍人员入境就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孟定海关、南伞海关、沧源海关,有关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加快推进与RCEP国家开展服务贸易和双向投资合作,建立面向RCEP国际招商项目库,推进与周边国家、地区开展农业产业合作,开拓与RCEP国家在制造业、农业、林业、渔业、采矿业等领域的投资合作。加强与RCEP其他成员国的产业分工协作,逐步完善产业链布局,打造沿边特色产业经济带。(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投资促进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促进标准认证衔接

(三十一)支持龙头企业对标国际先进农产品种植和生产标准,充分利用涉农资金,建设优质农产品种植和生产基地。对标国际森林认证标准,推进林草可持续认证标准、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登记。对企业开展国际管理系统认证、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国际商标注册和境外专利申请等给予支持。(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完善工作机制

(三十二)建立商务、税务、市场监管、海关、外汇等部门协作机制,强化内外贸领域信息归集,加快推动业务协同、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持续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完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和维权援助机制,落实知识产权严格保护要求,切实提升内外贸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完善进口商品口岸检疫放行和属地调入后续监管工作机制。服务和保障青贮饲料规模化进口。(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临沧边合区管委会、 市科技局、人民银行临沧市中心支行、市税务局、孟定海关、南伞海关、沧源海关,有关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三)建立健全全市商贸经济指标责任机制,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将社消、外贸、批零住餐、装卸搬运等商务经济指标 责任分解细化到相关行业部门,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的“大商务”格局,推动全市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三十四)按照国家、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优化口岸闭环管理方案及运输车辆安排、通关消杀、静置等环节,确保跨境货物运输畅通、安全高效。加快推动口岸功能提升,积极申报孟定清水河口岸扩大开放为国际性开放口岸、南伞口岸升格为国家开放口岸。加快推动孟定清水河口岸进境粮食、水果、冰鲜水产品、 食用水生动物综合指定监管场地立项建设。(市商务局、市外办、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临沧边合区管委会、孟定海关、南伞海关、 沧源海关,各有关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五)深化商品检验模式改革,推进检验结果采信,逐步扩大进口矿产品“先放后验”“依企业申请”等实施范围。(孟 定海关、南伞海关、沧源海关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专业人才培养

(三十六)抓细抓实“六大培训工程”,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提供人才支持。通过实施现代企业家培训,培养打造一批素质高、 会经营、善管理、熟统计、知政策、懂法律、讲诚信、感党恩的企业家队伍;通过实施新时代干部人才培训,培养造就一支结构合理、专业齐全、有德有才、爱国奉献、技艺精湛、发挥作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通过实施“强边固防钢铁长城”培训,全面提升边境联防机构“管边、控边、活边、富边”的能力水平,着力改善边境贸易创新发展环境。(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七)支持市内大中专院校与企业开展人才培养合作,加快培养熟悉国内外法律、贸易规则和市场环境的专业人才。支持行业、企业开展有关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在岗继续教育制度。(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滇西科技师范学院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三十八)积极谋划和储备一批省级物流枢纽、铁路专用线、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城乡冷链和粮食仓储物流设施项目,加大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力度,强化项目用地、规划、审批等要素保障,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和草原局、临沧边合区管委会、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 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九)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既有财政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执行力度,全面实施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做好融资担保增量降费政策,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加大商贸服务业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提高纾困帮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支持市场主体培育、品牌建设、发展平台、“三同”产品宣传推广和边境仓、海外仓建设等,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金融办、市税务局、市商务局、孟定海关、南伞海关、沧源海关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支持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结合内外贸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加强金融科技赋能,持续改进和丰富信贷产品,积极发展质押融资业务。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确保2022年底办理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内。(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临沧市中心支行、临沧银保监分局、市税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一)加强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合作,鼓励企业积极利用好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覆盖面,降低企业贸易风险。(市商务局负责)

申报符合本措施和其他产业政策的企业(项目),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政策。国家、省级、市级有其他支持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任务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政策宣传贯彻, 加强部门协作、协同,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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