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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时间:2022-09-28 09:40:45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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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沧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隶属于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职责承担国家、省、市下达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检验任务。承担国家、省、市下达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检验任务。负责提供辖区内食品、药品质量公报所需的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综合上报和反馈食品、药品质量信息。指导辖区内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技术检验工作。指导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质量检验机构业务技术工作。负责辖区内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及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完成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检验检测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我所实验室完成食品检测任务2741批次,药品检验任务270批次,合计3011批次;此外完成市级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及食品安全宣传周“你点我检”等活动快检221批次。

(1).省级食品安全检验任务(600批次)。完成抽检628批次,不合格19批次,不合格率3.02%。

(2).省级食用农产品检验任务(240批次)。完成抽检240批,全部合格。

(3).地抽食品安全检验任务(1000批次)。完成抽检1005批次,不合格35批次,不合格率3.48 %。

(4).地抽食用农产品检验任务(831批次)。完成抽检831批次,不合格5批。不合格率0.6%。

(5).市本级基本药物检验任务(100批次)。完成抽样和检验100批次,全部合格。

(6).省级药品监督检验任务(70批次)。完成抽样和检验70批次,全部合格。

(7).省级药品评价性检测任务(复方滇鸡血藤膏26批次)。完成评价性检测26批次,并向省院提交了质量分析报告。分析报告经省院专家组线上评审,获优秀奖表彰。

(8).药品检验。共完成中药材等接检74批次;

(9).食品检验。共完成接检37批次。

(10).食品安全保障快检工作。参加市级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和“你点我检”活动4次,完成蔬菜、水果等快检221批次,保障了参会人员的饮食安全。

2、“四项监测”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收集评价上报药品不良反应2040份(省任务1592份),新的368份,严重77份。二是评价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638份(省任务490份)。三是评价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186份(省任务160份)。四是上报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121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室、业务室、药品室、食品室、生测室、质控办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事业编制32人;事业人员32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临沧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21年度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21年度收入合计63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2.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决算总收入增加44.14万元,增加了7.5%,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新增在职人员一名增加人员经费经费拨款,二是增加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经费拨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21年度支出合计686.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5.4万元,占总支出的70.68%;项目支出201.35万元,占总支出的29.32%;与上年对比决算总支出减少15.94万元,减少2.27%,主要原因是本年经费支出清算受限,故项目经费实施未完成。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5.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4万元,增加1.2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薪级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66.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85%。年平均基本支出为15.16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1.3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98万元,减少9.84%,主要原因是本年资金清算受限,故“2021年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等项目经费实施未完成。具体用于各类食品药品检验项目工作中的专用材料费、办公费、差旅费、车辆运行费、培训费等方面的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6.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决算总支出减少15.94万元,减少2.27%,主要原因是本年资金清算受限,故“2021年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等项目经费实施未完成。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2.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48%。主要用于开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各专项业务经费。其中:食品安全监管172.12万元,事业运行351.36万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9.2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原渠道支付部分及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20.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92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39.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支出,其中:事业单位医疗29.0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62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6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32.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9万元,支出决算为1.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59万元,比2020年减少0.22万元,下降12.24%。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无增减,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为0.09万元,比2020年减少0.22万元,下降70.5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公务接待人次、批次,紧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占94.17%;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占5.8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1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2021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故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食品药品抽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9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10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食品药品检验所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住宿费等。与上年对比,下降70.51%,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公务接待人次、批次,紧缩“三公”经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为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资产总额3365.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42万元,固定资产3285.16万元,无形资产40.8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1.43万元,减少1.5%,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24万元,增加3.12%。固定资产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专用仪器设备购置。本年度无资产处置,无出租房屋。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8.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2021年临沧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项目绩效自评金额227.21万元,共9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227.21万元,支出201.35万元,支出率88.62% 。由于本年资金清算受限,故“2021年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等项目经费实施未完成,导致资金未能及时完成支付。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1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项目实施结果与部门绩效目标吻合,实现了履职效益明显、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及预算编制时设定的目标要求,圆满按时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检验检测工作任务。自评结论为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41400101111

附件:临沧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